欢迎访问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巡察工作 > 本级巡察 > 正文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6-03-09 17:34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9日至12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张卜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6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张卜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被巡察党组织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街道党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成立了由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政办承担整改工作的具体分解和推进指导。街道党工委书记担负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工作;党工委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2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2次,通报反馈问题,组织分析研判,明确整改期限,印发《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张卜街道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将整改责任层层细化至各责任科室、各村(社区);严格落实“1+N”整改要求,在街道整体整改方案的基础上,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派驻监察组等7个相关科室分别对照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科室整改方案;召开10余次机关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2024年8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力争把问题挖全、挖深、挖透,做到全面整改、深入整改。

(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街道党工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领办重点难点整改任务27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的意见建议,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深入排查,全面整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各窗口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严查在岗情况和服务群众办事情况,对作风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大力支持街道纪工委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起底处置机制,建立并完善问题线索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共收到问题线索26件。目前,共办结线索16件,其中失实了结8件,办结结案8件。线索中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共计19件,已办结12件,其余7件正在加紧办理中。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查找不足,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不遮掩,以强监督、严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成效

不含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共问责4人次。其中组织处理4人次;第一种形态问责4人次。

坚持巡察整改与长效机制管理相结合,制定了《张卜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张卜街道“第一议题”制度》《张卜街道“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学习内容,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重新修订《张卜街道机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值班坐班制度,并坚持每日夜间值班打卡;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干部请假、公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定期通报考勤情况等,促进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度融合。完善修订《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采取派车单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由专人驾驶使用,规范公车管理。修订完善了《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紧急事项预约制度》等制度,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街道党工委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维护了经济社会的稳定。比如,在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乏力时,以“农村四好公路”白马路、渭河生态河堤路为轴的“一纵一横”的精品乡村旅游线路,串联起庙西未来田园研学基地,东关蝴蝶兰克隆组培基地,张卜“高•幸食堂百姓宴会厅”,贾蔡台塬生态配套产业、张家村源田梦工场、韩家村原野生态露营基地等资源,推动农文研学旅融合发展。累计接待游客4.5万人次,收入75万元。截至目前,13个村集体经济收益50万元以上村3个,20万-50万元4个,其余6个村均在10万元以上。班子成员在强化自身理论武装同时,以学促干,注重实践调研,其中街道撰写的“关于和美乡村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调研报告在《古都先锋》(2024年7月)刊发。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组织辖区村及机关党员干部参观高陵区廉政教育基地3次,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针对自办案件偏少,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街道纪工委灵活运用“四种形态”,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和不同处分的对象,综合考虑违纪违法的性质和情节及本人认错悔错态度,给予不同处理。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次,第二类形态处理12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次,把抓早抓小的要求落细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不深入,未见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读、学习讨论等相关资料。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氛围不浓,仅仅以例会集中学习为主,学习方式单一,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经查,街道领导班子未建立起常态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学习时浅尝辄止,未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学习中未将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重视业务工作、轻视理论学习,未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个人研讨资料、心得体会等内容。

针对这一问题,一是制定了张卜街道2024年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党工委会上实行“一把手”领学制度。二是2024年围绕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开展集中学习8次,党工委中心组学习10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研讨2次,专题党课1次。三是将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通过科室学、撰写学习笔记、“学习强国”等多途径丰富学习形式,强化政治学习。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用力不足。未结合辖区实际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调研、前瞻思考、科学推动,调动基层组织积极性办法不多、效果欠佳,在乡村振兴特别是村集体经济发展、产业带动等方面持续发力不够,如源田梦集体经济发展亮点区域影响力、发展规模原地踏步,引领作用持续发挥不明显。

经查,发现各党组织对思想政治建设的前瞻性缺乏考虑,存在学用脱节现象。

为此,街道党工委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产业联盟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组团帮带方案,利用交通便捷、农业生态资源丰富等优势,坚持产业兴农主线,因村制宜展现特色、打造亮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3)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乏力。村集体经济发展两极分化现象突出,除东关村、庙西村、张家村等3个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好外,岩王村、新建村等10个村在发展新产业方面思路不广、办法不多、力度不够,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力量薄弱。

经查,岩王村、新建村等10个村支部书记在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还有欠缺。

2024年8月我街道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业务等知识集中学习,加强对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认识。深化与中化现代农业公司合作模式,进一步健全托管制度,规范托管程序,全力提升新建、张桥、塬后三个村托管效益。以白马路为轴、以渭河长廊为线,串联起庙西村村史馆、乡村记忆博物馆,东关蝴蝶兰克隆组培基地,张卜“高•幸食堂百姓宴会厅”,贾蔡台塬生态营地、张家村源田梦工场、韩家村原野生态露营基地,打造“一纵一横”的乡村旅游线路,形成农文旅线路,推动乡村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目前,13个村村集体经济收益均已达到10万元以上。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4)关于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大气污染治理严峻形势下,露天焚烧时有发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023年全区排名多次靠后,如韩家村火情处置不及时,被区纪委追责。

经查,2023年冬季,重污染天气下,辖区出现多起火点,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但依然影响全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2024年,张卜街道吸取教训,细密安排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点发现、报告、处理、善后等各个环节的应对措施。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在秋收季节、节假日等焚烧高发期,由街道领导带队进行全天候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火点。联合公安派出所进行巡查,对发现露天焚烧的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共对4起违法焚烧秸秆等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等,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5)关于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在违法住宅类图斑销号、永农图斑整治等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措施不硬,如韩家村张养殖厂违建拆除前期工作进度缓慢,后经多方努力方才解决。

经核查,发现2023年在整治销号韩家村张某养殖厂违法住宅类图斑工作中,按部就班,措施不力,导致工作进度缓慢。

为此,街道组织召开违建图斑整治专班会议,对反馈问题深入检视、深刻反思。对190余个图斑逐个进行“回头看”。在图斑整治工作中,加强工作力量,强化工作措施,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6)关于重点项目征迁保障不力。在地铁十号线杏王段536户征迁工作中,前期入户摸排、动员群众拆迁等工作滞后,拆迁政策宣传不深入不到位,群众对政策了解不清楚不全面,导致拆迁过程进度缓慢,拆迁后群众上访频发。

经核实,在杏王村征迁工作中,宣传动员不到位,解释政策不到位,导致工作被动。

对此,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学深弄懂拆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群众对拆迁政策全面了解。及时解答杏王村拆迁上访户疑问,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和人员稳控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关于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7)关于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中层负责人纪律观念淡薄,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造成工作迟缓被动,如新建村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由于相关负责人请示汇报不及时,造成一定影响。

经核实,发现新建村美丽乡村创建时,工作人员在上报创建进度表时,未经分管领导审签直接上报。显示出街办部分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没有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对此,街道党工委及时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通过召开机关干部例会,对负责此项工作的相关同志进行组织处理,强调请示报告制度,督促机关中层严格按照制度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8)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性不足。曹家村先后两次经历拆迁动员(2009年以来经历空心村改造、城南片区改造项目,村上百余户群众均已按当时拆迁的协议在外租房,并将部分生活生产物资售卖),均因政策变化被动叫停,全村504户群众半数以上在城区周边租房,村庄“空心化”问题突出,加之村委会和乾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承包地款因合同未约定租金涨幅问题纠纷,街道村组协调不到位,群众多次集体上访,曹家村因两次拆迁未果产生的系列问题,如项目建设不予倾斜、村干部干事热情减弱、群众生活环境长年未得到提升等问题,街道党工委主动汇报、主动协调力度不够,造成问题凝滞集聚,必须引起重视,并多方予以化解。

经查,发现街村两级防范化解风险的主动性不足,没有积极主动的向群众解释政策和化解纠纷。

为此,在处理曹家村群众因拆迁问题上访时,街村两级积极协调,及时将群众诉求反映至区委、区政府,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在处理乾景生态园林拖承包地款问题中,街村两级多次与乾景园林负责人协调,2024年1月,曹家村村委会积极筹借资金为群众支付了三年多的承包地款后,曹家村村委会借助法律手段,积极与乾景园林解决纠纷。同时,街道举一反三,积极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职责,每月开展矛盾纠纷预警信息摸排工作,积极主动接待群众上访,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政策工作,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的问题。

9)关于对“两个责任”认识有偏差。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认为这是纪工委的工作范畴,没有深刻领会“主体责任”中党工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内涵,导致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未见2020—2022 年党工委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资料。

党工委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未专题安排部署,只是简单提及。2023、2024年均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

为此,2024年3月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警惕“四风”、监督执纪、警示教育等8项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2024年9月,党工委会听取了班子成员对前三季度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汇报。街道党工委主动接受街道纪工委监督,全力支持纪工委按照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不再直接参与街道职能范围内的业务检查和日常监督等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0)关于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实不细,廉政建设泛泛要求多、刚性要求少,会议学习多,监督检查少,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提醒纠正,未能一抓到底,有些工作只停留在文件和会议传达层面, 查阅资料未见党工委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相关资料,未见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各村负责人谈话资料,未见包村领导指导督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资料。

对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重会议安排部署,轻督导检查落实。

为提高认识、加强落实,街道党工委一是压紧“第一责任”。党工委书记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紧抓在手上,年初进行专题研究,明确重点,压实责任;第三季度听取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汇报;二是强化执纪监督。2024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次,第二类形态处理13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次。三是履行“一岗双责”。9月,街道党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加强与分管科室同志、所包村干部的交流座谈,及时了解队伍思想状况,筑牢廉政底线。在重大节日、活动组织、专项经费使用等环节,重申厉行节约,强化廉政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1)关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流于形式。通过资料查阅、个别谈话、下沉检查发现,各村三委会大部分成员对近年来我区人防领域和财政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清楚、不了解,本辖区刘强龙、郭孟严重违纪违法案发生后街道党工委未安排“以案促改”,未见专题学习会、警示教育会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相关资料,部分村党组织无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相关资料,未能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未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经核实,“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工作已按照要求开展,但资料收集存在问题。

为此,认真仔细地将已开展工作资料、会议记录、照片收集留存,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党纪党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组织辖区党员干部参观高陵区廉政教育基地3批次,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有所抬头的问题。

(12)关于深入群众不够。部分党工委班子成员下乡不多,深入村组、企业、驻地单位频次偏少。

经自查,发现部分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包村工作制度不到位。

及时对党工委领导班子包村和分工进行调整。党工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工按照每周不少于3次的要求,下乡深入村组、企业、驻地单位帮助村、企业解决难点问题。街道纪工委在重要时期、重点工作时段对各领导和各包村组下村入户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倒逼各领导和各包村组按要求下村入户。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3)关于工作浮于表面多。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方面不扎实,如2021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大调研活动要求采取走村入户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企业、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了解党员群众、村干部所思所盼所想,但是该活动除一个调研报告外,未见实质性活动开展和过程性资料。

经核实,存在工作安排不实不细,工作措施不力现象。

在工作中举一反三,细化工作措施,党工委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时,均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谋划,通过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要求,通过会议安排分解工作任务、通过检查督导确保任务落实、通过查漏补缺补齐工作短板等步骤,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落地见效。例如,在10月份通过党工委细致谋划、扎实安排,成功承办了陕西省首届青少年汉服展演大赛活动,赢得上级肯定和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14)关于对群众利益重视不够。对待群众问题不上心,对涉及群众的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反应滞后。如在煤改洁补贴发放上,宣传解释不到位,群众不了解,部分群众多次通过12345市民热线、华商报等途径反映未收到补贴,对此未能举一反三查摆问题并整改。

经核实,煤改洁工作由于前任工作人员突发疾病,工作交接仓促,短时间内继任者对政策和清单台账了解不清,造成群众投诉情况发生。

为此,便民服务大厅每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民政、残疾人保障、退役军人保障、煤改洁等惠民政策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各科室举一反三,在落实惠民政策时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紧急事项预约制度》等制度,及时宣传解释政策,消除群众疑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5)关于协调力度不够。对群众存在矛盾纠纷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新建村陵雨干沟周边农田屡次被淹,韩家、新建等村自来水主管网跑冒滴漏维护更新责任不清等问题,街道综合协调力度不大,后续推进缓慢,群众意见较大。

经核实,2021年3P项目施工期间造成韩家、新建村自来水主管网破损,自来水管网漏水,产生水费,韩家、新建反映后,街办及时联系3P项目施工公司,对破损管网进行修复。新建村陵雨干沟,因地势较低,下游临潼辖区渠内杂物堆积,每逢秋季雨水较多时,时常出现雨水蔓延,农田被淹现象。

积极联系区水务局、城投公司等做好陵雨干沟问题整治,配合施工方,及时动员群众,做好清表工作。同时,组织街村干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排查涉及群体性的矛盾纠纷,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化解矛盾。对涉及上级部门的矛盾和群众诉求,街办层面解决不了的,及时将问题反映至相关部门,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并及时将问题处理情况告知群众。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6)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村级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制度不健全,“三务”公开不透明。未严格按要求在“三务”公开栏中定期公示财务情况,部分村“四议两公开”资料缺失,村民知情权、监督权未得到有效落实。

经自查发现杏王村、岩王村、新建村、曹家村落实“三务公开”制度、“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疏漏,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四议两公开”程序不健全。说明干部对工作制度掌握不扎实,践行不到位。

对此,完善财务报账四议两公开流程,确保所有流程都按照规定进行,包括提议、商议、审议、决议等步骤。对于缺失的资料,如会议记录、决策过程文件等,应重新整理和完善。同时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和村民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每位参与决策者都熟悉其流程和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明确各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加强村监委员会的职能,确保其参与到“四议两公开”的每个环节中。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7)关于监督机制运行存在漏洞。2018—2022年,街办存在财务制度不完善,资金使用监督责任主体不明确,资金监管缺失等问题。如2020年8月24日党工委会议研究“将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拨付至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违反了《财政部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整治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抽查东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资料,财务缺乏有效监督,财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会计工作基础差,相关制度缺失,普遍存在白条报账、大额现金支付和收入确认无依据、财务手续不全等违反《会计法》等相关财经纪律的行为,合作社财务管理存在重大风险漏洞,存在财务监管盲区。

经自查,2020年8月24日党工委会议研究“将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拨付至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违反了整治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显示出街办财务缺乏有效监管,财务人员会计基础差。东关村负责财务管理同志因会计工作基础差、缺乏财务知识,导致合作社存在白条报账等账务处理问题。

对街道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组织处理,街道党工委及时组织领导班子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财政所人员加强对街办财务的督察,街办财务人员加强对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的学习。街办农经站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报账员等学习《高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提高对白条报账等账务操作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律意识。要求各村严格执行《高陵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财务支出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程序。街办落实资金监管职责,对每笔收支进行核实,专项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做到账实相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1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工会会计不具备基本财务知识,无会计总账、明细账及现金账,无法进行账证、账账核对,2018-2022年会计凭证未装订。未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记录账务,票据资料不全,会计业务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确认;农村集体“三资”账目凌乱无序,杏王、 张卜、张家、新建等村2020年会计凭证与所附费用资料不对应。

经自查发现,当时的工会工作由他人兼任,由于专业技能水平所限,仅能承担基础的记账转账工作。此事显示出工会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未能按照要求执行财经纪律。

全体工会干部重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工会会计制度,对工会账务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组织处理。按照《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聘请第三方公司代理记账并对往年账目进行了核对和装订。关于2020年个别村会计凭证与所附费用资料不对应的问题,是由于日常查阅财务资料未按照规定归档导致。杏王、张卜、张家、新建等村已按照账务凭证规范要求重新整理票据会计凭证与资料,严格对应会计凭证和附件资料;在以后财务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及时获取相关凭证并装订至账本中,保证会计资料完整性、规范性。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19)关于财务资料审核不严格。2018年7月租车支出1300元未附租车合同;2019年3月报销车辆燃油费未附发票;2020年11月独生子女补贴发放附件不全。

经自查,情况属实,显示出街办财务人员工作不细致,风险意识不够强。

对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组织处理,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财务审批程序,强调报账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督促机关中层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财务人员在工作中需严谨细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0)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2020年街办经费支出应由工会经费列支的趣味运动会广告费4.67万元。

经自查,显示出街办财务缺乏有效监管,财务人员会计基础差。

街道党工委及时组织领导班子学习《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工会账务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组织处理。组织街办工会干部,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工会会计制度关于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强调相关制度,严把资金拨付审核关,对于该由工会经费支出的项目由工会列支。督促机关中层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对街办财务人员及工会财务人员加强专业理论学习培训,提高专业理论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1)关于日常支出挤占项目资金。街办2018年11月挤占330KV工程项目资金用于购买灶具、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配备工作服等费用3.83万元。

经自查,存在日常支出占项目资金问题。显示出街办财务缺乏有效监管,财务人员会计基础差。

对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组织处理,组织机关干部,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及支出,项目资金专项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资金拨付动向,按项目资金的要求执行,不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督促机关中层严格按照制度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2)关于超标准拨付、使用工会经费。2022年街办总工会除正常预算拨付工会经费外,同时以职工节日福利、办理生日卡等有关活动的名义向街办申请拨付工会经费22.94万元,违反《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时任工会记账员对工会业务不熟悉,对财经纪律不了解,未能及时对接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指导。此事反映出工会干部责任心不强,不能主动钻研业务知识,自查自纠,未能按照要求执行财经纪律。

目前,工会经费严格按照《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使用拨付预算内工会资金。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认真审查核对每一笔资金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5.关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3)关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不规范。2018年9月支付南郭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款237万元,2020年12月支付新建等各村改厕费用合计76万元均未按规定进行决算审计,工程结算审计未见审计报告。

经查,街办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间节点进行办理,项目经办人及财务人员沟通不及时。

加强项目建设的支出管理,按照政府采购标准严格进行备案或招投标手续,涉及项目进行工程预算、审计、工程结算。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2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2018—2022年,各村普遍存在“村级账”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塬后村购买笔记本电脑等共7005元;东关村购买压面机、空调、电视36900元;韩家村购买办公家具等71100元;张卜村购买空调等12902元;庙西村购买打印机等10481元;杏王村购买电脑26300元;张家村购买电脑3564元,均未登记固定资产,存在资产流失隐患。

经自查发现存在固定资产漏报、漏入库的现象,现已经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科目,严格录入固定资产。

逐步将各村购置的物品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严格管理,避免资产流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7.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25)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存在漏洞。2018—2022年单位公务用车未实行台账管理,未定期进行行驶里程和油耗公示。2020—2022年公务用车油料管理未做到一车一卡,存在一卡多用的问题。

经查,时任公车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

对负责公车管理的相关同志进行组织处理,完善修订《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调整公车管理干部,公务用车采取派车单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由专人驾驶使用,每季度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严格落实加油维修审批流程,实行一车一卡制度,零星加油、燃油申请、维修保养等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由街办主要领导进行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充分的问题。

26)关于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街道班子成员未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小组组织生活,思想上对参加党支部组织活动重视不够,未见相关资料。

经查,问题存在,由于领导班子成员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制度落实不到位。

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每季度至少带头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一次,树立正确的组织观念,增强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工作再忙都不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断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7)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街道党工委存在重大支出未经会议研究问题。2018年5月支付脱贫攻坚工作宣传费12.98万元,2019年4月支付循环产业经济园项目资金(张卜集体墓园)15.60万元,2020年支付人居环境写实墙体绘工程项目资金16.46万元,2021年9月支付城乡增减挂钩工程款53.19万元,均无党工委集体决策相关资料和会议记录。农村集体三资账目存在报账资料不完整问题,2020年塬后村支付五组修渠费用5.19万元、支付修建广场费用1.30万元后附报账资料不完整,“两委会”人员和群众代表大会会议记录未见具体支出费用和具体金额,会议研究、集体决策流于形式。

经查,街办对“三重一大”制度普及程度不够。

街道党工委学习2023年1月修订后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通过召开机关干部例会,强调“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党政办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严格做好落实。2020年塬后村支付五组修渠费用5.19万元、支付修建广场费用1.30万元后附报账资料已补充,并就会议记录出具了补充情况说明。以后账务处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三资”相关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村级各项支出依据支出范围、标准、财务审批流程办理,完善报账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基层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28)关于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薄弱。驻村选调生、第一书记等人员身兼数职,服务有期限,村级后备队伍难以稳定,部分村级后备干部致富带富能力不强,模范作用发挥不好,如南郭村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较弱,带领群众干事创业能力不强,甚至出现青黄不接的情况。

经查,由于部分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后备干部力量不够,工作效率偏低。

各村入户走访全村返乡青年、致富带头人等群体,选拔后备干部符合人选并报上级部门进行联审,目前共储备村级后备力量51人,其中35岁以下的有27人,占比52.9%。及时将能干事、有能力的力量吸纳进后备干部队伍,同步制定《张卜街道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方案》,采取“摸底推荐、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动态管理、择优使用”五项举措,全方位提升综合素养,增强为民服务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9)关于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2018—2022年,张卜街道各村未结合“双述双评”工作要求对村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未按照“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发放40%绩效补贴,各村均按季度平均发放干部绩效补贴,违反村干部补贴发放相关规定。

经查,由于对村干部绩效工资发放培训不足,监督管理不够,导致发放不规范。

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2022年1月起执行的《村干部职业化“1+5”补贴待遇和村级“三项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根据群众满意率测评情况,分别于5月中旬、11月中旬,按照流程完成审批发放工作。严格履行津补贴发放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3.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30)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党建工作自查、督导频次偏少、标准要求不严等问题。查阅资料发现,2021年党工委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未见2021年机关党支部、各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及相关资料。

经查,2022年1月26日上午在街办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会议,会后相关资料未及时进行完善。

针对此问题,严格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党工委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加大日常性督导频次、自查自纠的力度,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培训提升,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同时,进一步严格标准,压实责任,对党务工作人员、会议记录人员等就会议记录、资料留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出指导,不定期检查,查漏补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31)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查阅资料发现,2021年、2022年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要素不全,记录简单随意,机关各党小组会议频次偏少,会议召开不规范。

经查,由于部分党组织书记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在党支部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够重视,在落实工作中存在随意性的情况,导致以上制度落实不够规范。

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一次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专题学习,坚持从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内容抓起,夯实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推动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3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不细。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措施不力、办法不多,没有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与现实情况,部分党支部活动难以集中开展。

经查,由于各党支部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的管理重视不够,自查力度不足,致使出现管理脱节现象。

扎实推进党员教育管理全覆盖,及时更新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花名册,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远程教育平台等线上载体,微信公众号、美篇等新媒体平台,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不断拓展党员教育活动场所,把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及政治觉悟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目标,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33)关于党费收缴存在问题。查阅资料发现,各村普遍存在党员党费收缴比例执行不一,街道未及时督导检查等问题,如南郭村、庙西村不同季度人数相同的情况下,党费收缴变化较大。

经查,由于各村党支部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导致党费收缴不规范。

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确保开展党费工作政策明、程序清、把握准,同时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明确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费收缴工作负主体责任,凡是违反党费收缴标准、违反党费使用规定的,一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4.关于干部作风能力提升整顿成效不佳的问题。

34)关于工作流于形式。查阅资料、巡察谈话发现,大部分街道干部和村干部对近年来先后开展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我区“转作风 强担当 促发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仅停留在开会、抄笔记层面,单位自查和街道督导未跟进,相关资料零碎不全,如2020年街道“转作风 强担当 促发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无专题研讨及查摆问题阶段相关资料。

经查,由于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重点政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各类专项工作中出现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现象。

开展重点党内政治活动,先制定翔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坚持集体学习和日常自学相结合,严格落实研讨交流环节,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把活动融入日常工作实际,由班子成员带队,对机关及各村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始终将为民办实事成效、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检验工作的核心标准,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督导检查10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35)关于干部本领恐慌。班子成员大多存在知识更新意识不强、思路不广的情况,工作按部就班多,想问题、做决策瞻前顾后;部分职能科室对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特别对新的政策理解不透彻,给各村安排布置工作时指令不清,造成工作反复甚至干群矛盾。

经查,因思想重视不够,对理论学习研究不够扎实,导致本领恐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坚持分层分类“五学联动”,领导干部带头学、街村干部全员学、支部组织集中学、发动群众广泛学、结合实际日常学,真正学深悟透。同时,打造机关“微课堂”,聚焦基层干部能力短板与工作需求,邀请区级农业、妇联、司法、安全生产等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对机关及村“两委”干部开展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等培训,提升干部专业本领和为民服务质效,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乡村发展的实际举措,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5.关于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水平不够高的问题。

36)关于自办案件偏少,执纪问责力度不够。五年来处理问题线索50件,其中运用第一形态处理69人,党政纪处分18人,查办案件总量偏少。

经自查,街道纪工委查办案件总量偏少。纪工委干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街道纪工委加强组织纪检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学习,组织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业务知识3次,提升业务知识水平。提升纪检干部办案能力,积极与区纪委监委沟通联系,强化“室组地”联动,目前选派1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到区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中,增强干部实战技能,培养复合型纪检监察干部。2024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人次,第二类形态处理13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次,把抓早抓小的要求落细落实。

整改落实措施:已完成整改。

37)关于日常监督宽松软。监督方式简单,运用不灵活,对机关党员干部和辖区农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严格,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干部纪律观念差,没有把抓早抓小的要求落实落细。

经自查,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途径不够灵活,纪工委干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探索日常监督有效途径,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开展问责、参加问题线索排查、督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监督,完善监督方式。不定期对机关各科室、各包村干部在岗履职、服务群众、在岗状态的检查,结合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把作风整顿教育与清廉高陵建设要求,与街道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向13名包村组长发放廉情监督员聘书,充分发挥村组廉情监督员作用,打通监督执纪在基层的“神经末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38)存在“过关”思想。党工委对上轮巡察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不够,仅制定了整改方案,召开了2次党工委会议。巡察工作结束后,没有适时组织工作“回头看”,且上轮巡察整改相关资料不全。

经自查,由于思想重视不够,未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存不到位,造成部分资料遗失。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结合反馈意见,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张卜街道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经党工委会研究审议印发至各科室、各村。党工委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2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严格落实“1+N”整改工作要求,在街道整体整改方案的基础上,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党建办、监察室等相关科室分别对照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具体问题整改子方案。同时,街道层面明确专人收集巡察整改过程资料,装盒归档,确保本轮巡察资料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39)整改工作存在断档现象。2021年1月-2022年5月期间,街道主要领导调整时,未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交接,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未明确,未层层传导压力,致使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脱节,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发力不够。

经自查,由于未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将巡察整改工作视为一般性、阶段性工作,在主要领导调整时,具体负责领导、负责同志未及时督促提醒完成交接,致使工作断档,后期“回头看”不及时,影响了巡察结果运用。

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整改工作的具体分解、推进指导。把巡察整改工作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不定期强调督促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机关例会已安排部署巡察工作10余次。2024年8月初、11月中旬,组织对各科室、各村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收集归档整改工作资料,确保在街道主要领导调整、村“两委”换届之时,交接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关于巡察成果运用效果不佳的问题。

40)关于部分问题存在反弹现象。上一轮指出3方面12类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发现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应收款长期挂账、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特别是村组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频发,警示教育力度乏力,基层干部管理宽松软等问题反弹突出。

经自查,2022年以前,党工委没有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流程相关机制,对“三重一大”制度思想认识不足,未能切实发挥好党工委会议的作用。应收款长期挂账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存在难度。对村组干部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常态化进行,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班子成员通过党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夯实理论根基;机关例会集中组织街村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1次;七一前夕,邀请区委党校讲师讲授专题党课;督促街村党员利用“学习强国”、公众号、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开展线上学习,提高碎片时间利用率,提升理论学习质量。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街道重大事项决策、干部推荐、重要项目和资金使用等事项,全部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后作出决策,实行集体决定,实现民主决策。三是成立长期挂账清欠工作领导小组,逐项逐笔分析款项,入村入组入户,应收尽收。同时,强化财务人员管理,严格按财务程序、制度进行账务支出。四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在重要节假日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推送廉洁提醒公众号等方式,抓好廉洁过节监督;五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区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学习模范人物先进事迹,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促使干部自觉强化担当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六是2024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17人次,第二类形态13人次,第四种形态1人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41)关于建章立制比较滞后。未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巡察成果运用不深不实,没有从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改革的高度对待整改工作,影响了巡察的实效和权威。如未严格落实坐班制度、考勤制度未按时公示等。

经自查,巡察成果运用不深不实的问题存在。

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时限要求,对任务进行分解。一是修订《张卜街道机关管理办法》,修正干部请假制度6条,严格落实值班坐班制度,并坚持每日夜间值班打卡;重大节日实行领导双带班、干部双值班;二是制定了《张卜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张卜街道“第一议题”制度》《张卜街道“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学习内容等;三是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干部请假、公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定期通报考勤情况等,促进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度融合。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三是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发展一线,深入群众中间,掌握第一手情况,倾听企业呼声,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强化“答卷”意识、保持“赶考”心态、练就过硬本领,事不避难、奋勇向前,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勇气和韧劲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关于“聚焦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着力将村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体式”综合服务平台,在党群之间架起“连心桥”,实现“党员活动有阵地,服务群众无距离”。二是坚持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通过培训、科技技能下乡、赴外借智学、实地调研学等方式全覆盖培训村干部,锻造村党组织带头人、培育后备力量,选优配强村级“领头雁”。三是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体推进、整体提升,带动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3.关于“夯实廉政根基,扎实履职尽责”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组织班子成员自省自查,认真搞好廉洁自律工作,增强个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二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街道领导班子内部分工和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体决策前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聚焦以案促改,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老问题和新表现大排查,重点纠治态度不端正、标准不够高、抓工作浮在表面等问题。虚心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破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关于“抓好整改落实,保证巡察实效”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把落实整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抓政治。二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不断加强党的基层建设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三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四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担当有为、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五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建设和美乡村结合起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成功经验,聚力“一村一策”突破创新,升颜值让家园美起来,兴产业让集体强起来,打造村村有看点、有亮点的和美张卜,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下一步打算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牢“两个责任”。街道党工委将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议事、请示报告等制度,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街道纪工委将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街道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集中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既立足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扎实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防止和克服制度执行变形走样现象。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成果和整改成效转化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把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努力使整改过程变成转变干部工作作风的过程,变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变成推动党政中心工作的过程,变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使街道各项事业发展有新的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自公开之日起,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29-86070005;邮政信箱:西安市高陵区党西路北50米张卜街道办事处;电子邮箱:18066583341@163.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