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9日至10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委开展了巡察,12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意义和重要作用,全系统上下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始终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文体旅事业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一是成立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周一安排一周一汇报一月一督查”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坚持逢会必讲整改工作,持续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措施,事事有人抓”。二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对分管单位、科室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同题共答的工作格局,推动承担的巡察整改任务稳步推进。三是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印发了《中共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逐一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四是强化督导检查。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调研督导、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成效等,确保整改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党委书记主动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既挂帅又出征,牵头领办重难点问题。定期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情况报告,并定期围绕重点工作强调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组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成效
1.巡察整改中责任落实情况。不含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共问责4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2人次。追缴违规违纪资金300元,追缴工会会费1442元。对图书馆、文化馆、体育中心、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机关、文化馆、剧团财务人员,机关、体育中心工会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文管所、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和机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剧团、文化馆、体育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对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结合反馈问题,局党委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增强敬畏之心,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2.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情况。局党委坚持把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反思,深入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治本之策,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8个,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时堵塞体制机制漏洞,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3.通过巡察整改,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局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全面推进文体旅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成功策划开展春节、元宵系列文化活动,推进非遗文化发展,营造浓厚节日氛围。二是积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文旅资源普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数据实,为下一步文旅融合发展奠定基础。三是全面推进高陵剧团改制升级,加大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建设,打造新型文化空间,加快足球城市建设步伐,为实现文化润区贡献文体旅力量。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委制定实施的74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72项、基本完成2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始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2022年1月10日、2022年3月28日、2022年5月3日等党委会学习,会议内容为标题式记录,未发言交流”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三会一课”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作为每次会议的第一项议程,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制定《局党委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学习流程,确保学习效果。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专人负责,如实记载会议内容,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体育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积极不主动,2022年、2023年均未发现局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体育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周例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局党政办及各党支部在会前准备好学习资料,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局党委理论学习更加规范,学习效果明显,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体育、文物方面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于推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3)关于“中心组学习浮于表面。2023年9月至12月中心组学习13次,其余月份均未学习,其中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为标题式学习;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4日学习照本宣科,无发言讨论”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明确学习流程,会前告知各参会人员围绕主题撰写发言材料,会上以自己学、自己讲为主,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确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收集整理资料,并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备。
(4)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局机关王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心得体会出现‘谱写新时代神木……’字样;崔某和康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心得体会雷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学习提醒督导制度。学习管理员每天在微信群提醒党员干部,利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等开展个人自学,并分享个人学习心得。对崔某、康某等2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王某已于2019年离职。党员干部在开展理论学习时,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立足工作岗位撰写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等,坚决杜绝抄袭、雷同事件发生。
(5)关于“主题教育流于形式,局党委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图书馆党支部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市委督导组检查时,指出‘理论学习随机化、碎片化’,基本功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利用“学习强国”、西安市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平台等,常态化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精神实质和内涵要义。局党委副书记带队,对各党支部进行业务指导,督导检查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各党支部对党员干部撰写的心得体会、发言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杜绝照抄照搬。对图书馆党支部书记龚某、主要负责人王某某进行诫勉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全系统上下以此为鉴,围绕学习教育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6)关于“图书馆和执法大队党支部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对标对表开展工作,专题党课讲稿内容不充实,与单位实际结合不紧密,被市委主题教育督导组责令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责令执法队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方式进行整改。其他各党支部也围绕反馈问题,一举反三,认真查摆,并重新讲授专题党课。全系统上下以此为鉴,在开展学习教育时,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紧密联系单位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7)关于“区文化企业联合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党员发言材料、党课讲稿存在网络摘抄”问题的整改情况。
执法队、图书馆、文化企业联合党支部已对党员发言材料、党课讲稿进行全面排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按照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各党支部以此为戒,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个人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党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未对提供的资料分类整理并严格审核,提供资料较为混乱。巡察期间,未提供2019—2024年局长办公会议记录本,未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机关例会记录本”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调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加强档案资料分类整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2020年以来的所有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做到专人负责。对局党政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切实增强认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有所提升,对于巡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档案整理工作有序推进。
(2)关于“重点工作推动不力。2020年,因文物工作相对滞后,导致东方红路西延伸段项目建设延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要求,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文物信息核查、文勘备案监督、对涉及文保单位的建设项目文物行政审批手续上报三项具体工作,持续统筹、协调处理好文物保护与项目建设工作。东方红西延伸段项目建设延期问题,区纪委监委已于2020年介入调查,并给予相关负责同志政纪处分。全系统党员干部以此为鉴,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全面推进重点任务。
(3)关于“牵头抓总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思路不开阔、亮点不突出、宣传不到位,全市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一周一汇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比的工作机制,对各科室、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对照年度任务表逐项盘点、倒排时间,全面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对照市上重点任务的总体要求,逐项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系统推出一批值得推广、可以复制的亮点项目进行广泛宣传。用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结果,建立高陵区文化基因转化项目库,选取最有代表性的文化基因,进行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更多具有浓烈高陵地域特色的文化亮点。抽调专人加大督导力度,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聚焦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成绩显著,其中“文化直通车”入选全国群众文化创新发展创新实践案例、荣获陕西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和省级全民健身示范区荣誉称号。
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质量不高、学用转化不够”的问题。
(1)关于“部分班子成员研讨发言材料未结合分管职能工作展开研讨”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党委学习制度,规范党委集体学习流程。会前,明确会议主题、讨论议题,通知党委班子成员围绕主题开展自学,并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分享交流学习成果。会上组织集体学习并研讨交流,会后加强跟踪问效,了解班子成员的学习效果及反馈。党委会议流程更加规范,局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研讨发言材料密切联系工作实际,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习成效。
(2)关于“王某、何某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未结合各自工作展开阐述,任某、高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雷同,曹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出现‘民主生活会’等字样”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王某、何某、任某、高某、曹某等同志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强化思想认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局党委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督导,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的政治性和规范性。全体党员干部以此为戒,在开展学习教育时,紧密结合岗位职责,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坚决杜绝雷同、网络摘抄等问题。
4.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党委总揽全局工作有差距。未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从严治党等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局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定期开展政治学习和党纪党规学习,树牢全面从严治党意识。
(2)关于“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以外的工作关注少。出谋划策不多,对涉及科室、下属单位配合的工作研究不多,工作亮点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及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单位、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分管领导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下属单位专题研究当前工作,分析工作堵点、借鉴先进案例,积极打造特色亮点工作品牌。全局上下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关于“党委对群众利益重视不够。区图书馆8月22日起因消防问题已闭馆2月有余,期间未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工作推动不力,群众意见较大,已出现信访问题,严重影响读者体验和公共文化服务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研究解决措施,由市场科负责同志联系消防大队,对图书馆的消防问题进行研判。分管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解决消防问题,及时开馆为群众提供服务。图书馆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供线上免费数字资源,线下与社区合作,举办阅读推广活动,满足群众阅读需求。
(4)关于“职责交接不明确。在党委副书记张聪宇因病请假期间,党委对其分管工作安排不到位,未能无缝衔接”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AB岗制度,并在党委会上集体学习。当班子成员休假、请假期间,B岗全面负责其分管的各项业务,做好手头工作交接,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工作职责明确,交接有序,形成有力闭环。
(5)关于“局机关党支部仅由党支部委员推动工作,组织生活、支部活动未能正常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机关党支部及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按照组织生活的要求,开展好各类组织生活。局机关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同志进行头脑风暴,集思广益谋划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广泛调动党员干部参与组织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关于“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不足。推动文化和旅游创新融合措施不多,未将我区的特色优势转化为旅游优势,影响力、传播力不足,带动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设计了周末有好戏、周末有戏等文化品牌打造计划,每周举行秦腔展演,用传统文化吸引游客群众参与,全面推动文旅融合产业的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直通车”深入基层,进一步扩大我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观能动性,创新设计非遗为引领的创新剧目,并在旅游点和人流聚集区开展活动,将文化活动、非遗项目与旅游资源有效整合,完成旅游优势转换,并不断发挥其影响力和传播力,策划开展旅游推广季活动,精心策划旅游线路,有力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资源融合发展。
(2)关于“未能深入挖掘仰韶文化、红色文化、两河文化、农耕文化等文化形态,未能充分利用源田梦工场、老屈庄等新型文旅业态的优势,未能有效推介泾渭分明、场畔等特色景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源田梦工场、老屈庄、泾渭分明、高陵场畔等特色,组织公共文化直通车团队进行演出,策划组织第三届高陵区文旅推介活动,充分展示我区多样性文化形态,让更多游客领略高陵文化风采。积极开展文旅资源普查,通过视频号、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手段,加大我区文旅资源的宣传力度。
(3)关于“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有短板。文化馆对文物、非遗作品、农耕文化等陈列展览空间小,空间规划、展品布置不合理,不利于文物保护”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出要求,并在2025年打造10个文化馆和图书馆分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阵地。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和管理力度,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的管理,确保各个环节的落实都能得到管理和有效监督。区文化馆加强文物展区布局,把部分文物、非遗作品、农耕文化实物进行库藏,轮换在展厅展出,一方面保障群众观展内容的丰富度,另一方面保障展厅的美观。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直通车”的服务作用,不断提升“移动式”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年开展活动不少于30场次。
(4)关于“通远街道北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无实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接通远街办,督促对北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设置,对照“八个有”标准(有文体广场、有文化活动室、有宣传栏、有图书、有文体器材、有数字文化服务、有文艺团体、有特色活动)推进北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各街办、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发挥基层文化站点作用。
(5)关于“推动全民健身工作有差距。全民健身活动分类引导措施不多,体育指导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全民健身活动企事业单位参加多,群众参加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增加全民健身活动的种类,满足不同年龄、性别、兴趣及体质的需求,确保各类人群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健身方式。建立我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库,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进而在全民健身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广泛举办各级别各类别的健身比赛和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提升群众参与度。持续举办足球赛、篮球赛、广场舞、轮滑等各级别各类别的体育健身比赛和活动,吸引更多人参与进来,提升群众参与度。
(6)关于“城乡健身器材分布不均,城区健身广场较多,农村健身器材较少。健身器材“重建设轻管理”,配发至基层的健身器材安装移交后,对健身器材的后期管理使用情况跟踪了解不及时,部分器材过期、损坏,未能及时维修、更换”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对过期器材进行拆除,破损器材进行维修。优化健身器材资源配置,根据人口分布、使用需求、土地性质等,合理建设和布局,利用市级体彩公益基金,对配备的体育健身器材向农村倾斜,确保城区和农村都能享受到足够的健身设施。强化健身器材管理与维护,建立健身器材台账,每年开展2次大排查,定期检查器材的使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在“体育大管家平台”反馈,并对损坏或过期的器材及时维修或拆除,避免安全隐患。加大《西安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督促相关街办、村(社区)加强管理。
(7)关于“通远街道生王村、鹿苑街道张家村、耿镇街道钓北村均有部分健身设施过期、损坏未报废,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合相关街办和村,排查辖区内健身设施,及时维修和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已对过期器材进行拆除,破损器材进行维修。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全区健身设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规定进行报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及时更换。
(8)关于“文保工作重视不够。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宣传不够,洞箫、竹马等非遗保护项目群众知晓率低,传承、创新发展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及全区文保员、博物馆从业人员全面系统学习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文保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打牢我区文保工作坚实基础。对我区国家、省、市、区四级非遗项目进行了视频拍摄制作,通过《文化高陵》视频号、抖音号等用户粘性高的新媒体平台面向群众推送,提升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群众知晓率。2025年春节期间,组织了大型民俗非遗项目展演和年货大集展示,我区的非遗项目和民间传统文化得到群众的广泛关注。通过“非遗进校园、进社区”专项工作,提升高陵洞箫、药惠竹马等非遗项目的传承力度。新增非遗项目4个,进一步加大我区非遗项目的基数,做好项目的升级工作。
6.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履职尽责能力欠缺”的问题。
(1)关于“应对文物保护风险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陕西省不可移动文物巡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落实巡查事项“零报告”制度,指导文物管理、执法单位制定年度不可移动文物巡查计划。监督检查文物管理、执法单位文物巡查工作,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督促整改。对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文物建筑的本体安全、消防安全、防盗安全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积极与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联系,形成文物保护工作合力,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有效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防范文物安全风险隐患。
(2)关于“保密工作不严不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失密泄密风险,未按要求张贴计算机分类标识、违规使用互联网计算机存储,2024年被区保密局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政务警告。利用周例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保密典型案例,提高保密意识。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保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党员干部的保密意识有所提升,保密工作相关制度执行有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1)关于“对旅游新形势缺乏前瞻性规划。地铁10号线开通后,未在高陵博物馆等景点设置宣传展板和咨询点,对公交站点和地铁站点、旅游景点距离较远的问题,未想方设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地铁10号线开通时印发的旅游宣传册,联系电话仅有文体局电话,未统筹解决其他部门的投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各A级景区投放高陵旅游宣传册,充分发挥游客服务中心功能,督导各景区在讲解过程中穿插宣传推介全区旅游资源、特色资源等。鼓励各A级景区,充分利用各自线上线下宣传平台,从自身出发做好游客出行的宣传引导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在人员聚集区域——洋芋片夹馍周边设立宣传咨询点,做好宣传、协调及服务工作。对“12345”接到的投诉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督导各景区做好投诉办理及信息咨询协调工作。通过“文化馆”微信视频号等,全方位加大高陵文旅资源的推广宣传,各旅游景区的游客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所提升。
(2)关于“服务群众意识弱化。区图书馆设施陈旧,环境卫生差,无障碍设施一直未能使用,馆内面积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且阅读服务内容没有盲文、地方文献、古籍等资料书籍;基层分馆使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提升改造图书馆馆内设施设备,安排专人管理馆内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两次打扫,每周一次大扫除,提升馆内外环境卫生。因电梯物业无专人管理、使用困难,图书馆对外公开服务电话,对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人群提供上门服务。调整馆藏盲文、地方文献于图书馆大厅显著位置,古籍室可酌情提供查阅服务。加大图书馆分馆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分馆阅读活动,提高图书馆分馆利用率。定期开展流动服务下基层活动,保证流动图书车使用率,将阅读送到群众家门口。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关于“落实工作重部署、轻督促。文化馆党支部2022年工作总结所写内容为2021年工作,全体机关干部在局领导班子成员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征求意见表上均填‘无’,曹某、刘某‘转作风 强担当 抓落实 促发展’个人自查情况剖析内容完全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工作“安排部署—定期汇报—督导检查—跟踪问效”闭环机制。每一项工作实行周安排、周汇报、周督导、周总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实效。对文化馆党支部负责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重新起草工作总结及自查材料,定期开展“四风”问题排查纠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敢于发表意见,局党委采用多渠道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并充分吸纳。对曹某、刘某进行通报批评,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材料的检查,防止出现类似问题。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公文办理不断规范,文字材料水平有所提升。
3.关于“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执法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编制15人,有执法资质人员仅5人,文化执法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点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积极参加省市区组织的技能培训,截止目前已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5人次共200学时,参加全市2025年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2期共8人次,通过业务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知识积累,促进执法能力提高。鼓励干部职工申领行政执法证,现全局持证人数已达10人。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在公开招聘时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人员予以补充。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所提升,执法持证人数增加,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有所提高。
(2)关于“党委与派驻纪检组联系不紧密。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与纪检组沟通不及时不充分,会前邀请纪检组列席少,监督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接纪检组,每次党委会提前联系纪检组,争取纪检组列席参加。特别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时,务必邀请纪检组到会参加,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日常工作中,加强与纪检组的对接联系,邀请纪检组到机关及下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挥纪检监督作用。监督成效得到提升,纪检监察的监督作风发挥明显,干部职工作风有所提升。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变相发放津补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以白、夜班安排周末值班,分别按照两班每人80元标准发放值班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全面自查,值班表以白、夜班安排是安排接听电话的时间段,值班人员均是全天值班。严格遵守值班有关规定,明确值班费发放标准,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支出谁负责。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细化值班安排表,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工作不断规范,没有发生乱发值班费的情况。
(2)关于“执法大队、文管所单位有公车,但在疫情期间仍发放区内交通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
执法大队、文管所就发放交通补助问题作出情况说明。要求下属各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区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西安市高陵区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等政策文件,严禁随意发放交通补助,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局机关2019年收缴会费与账目不符,收支差额0.25万元,2021年、2023年未足额收缴工会会费,体育中心2020年年初少结转0.12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全面自查,局机关2019年收缴会费与账目不符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收集整理好收费的凭证;局机关2021年、2023年未足额收缴工会会费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年内有临时调动人员,新来的会员没有及时的核算并收取会费;体育中心2020年年初少结转0.12万元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将数字抄写错误。严格按照《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有关政策规定及上级工会相关要求,局机关工会依法依规核算工会收缴情况,对2019年账务凭证进行全面核查,对票据和账目进行梳理,并完善票据,票据和账目一一对应。局机关工会对2021年、2023年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查并追缴会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体育中心工会重新梳理核算2020 年初账目,调整账目,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进行内部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工会账目不断规范,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关于“局机关、体育中心工会2019年2020年工会会费收缴人数与发放慰问品人数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机关、体育中心工会全面核查2019年、2020年工会会费收缴及慰问品发放记录,核实人数差异情况,建立详细的人员信息台账,明确会费收缴和慰问品发放的依据和标准,确保人数、金额准确无误。对于漏缴会费的人员,已催缴并完善缴费记录。加强工会管理,组织相关人员仔细研读学习《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严格规范工会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内部审核与监督,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工会财务各项工作严谨、合规、透明。工会会费收缴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慰问品发放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5)关于“执法大队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仅有记账凭证”问题的整改情况。
执法队加强工会财务人员管理,并对工会账重新整理、编目、归档。对执法大队工会进行换届,重新确定财务人员,进一步优化工会管理。做好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规范财务总账、明细账的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所有提升,工会账目不断规范。
(6)关于“剧团、文管所未成立工会,发放慰问品在财务账列支”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文管所已于2024年9月份成立工会组织,区剧团因处于改革阶段,暂未成立工会组织。加强对各基层工会的监督管理,局财务科定期对工会经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7)关于“过紧日子意识不强。文化馆部分文件单面打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牢“过紧日子”的意识。加强内控制度管理,加强用电、用水、用纸等管控,务必做到无纸化办公、双面打印文件。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
(8)关于“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廉政灶用餐人员10余人,仅有2人为正式在编干部,其余均为劳务输出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全面自查,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的劳务输出人员离家较远,博物馆的值守要随时保持人员在岗在位,故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让劳务输出人员参与到廉政灶用餐。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召开反馈意见整改会议,强化认识、立即整改,已关停廉政灶。局党委举一反三,加强廉政灶的日常管理,廉政灶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9)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2019—2023年期间下属5家基层单位未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规定管理,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服务信息平台,未建立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登记台账。尤其是剧团,文管所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台账资料。文化馆、执法大队加油小票未经经办人签字”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利用“陕西省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派车程序、油料登记、日常维护等,确保公车使用和管理的规范透明。区文管所、区剧团建立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登记台账,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填写台账相关信息,确保公车使用合理、合规。文化馆、执法队已在加油小票上补签名字。各公车单位加强小票管理,每次加油后由经办人签字,并复印备存,防止因时间流逝造成小票字迹消退。公车管理不断规范,严格按照公车管理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公务用车。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方面。
(1)关于“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白条列支。局机关支付红色马拉松8.34万元,无正式发票;‘2023年边疆行—走进新疆’票证不符,多报300元差旅费;局机关白条列支专家评审费0.5万元;剧团未彻底推行会计电算化记账模式,存在多笔白条列支问题,2019年白条列支主持人及评委补助3.08万元,2023年白条列支维修费0.29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全面自查,财务人员对有关规定执行不严,局机关支付红色马拉松8.34万元无正式发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该笔账目为一笔账,分两笔记,正式发票在后面的一笔账中。进一步明确经费使用范围,组织学习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明晰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加强财务核算,认真研究分析部门预决算中关于经费支出涉及的会计科目使用要求,提高新会计制度下会计科目核算的精准性。组织学习财政政策文件,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给剧团发函提醒,对白条列支的账务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对剧团账务进行全面审计,提高业务能力,全面推行会计电算化记账模式。对机关、文化馆、剧团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剧团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提高认识,防微杜渐。区文化馆对2023年边疆行差旅费多报300元的情况已追回,并交至国库。财务记账不断规范,严格执行财务规定,白条列支情况得到有效纠正。
(2)关于“挤占项目资金时有发生。文管所及执法大队在项目中列支值班费、临时人员工资,文化馆2019年用‘春雨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屋面维修3.95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调查,“春雨工程”项目资金是先垫付后补助,2019年补助2018年“春雨工程”费用,2019年未开展“春雨工程”,没有产生该项目的2019年费用,故2019年补助资金拨付后作为单位经费使用。对文管所、执法大队、文化馆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文管所、执法大队、文化馆财务人员的管理及教育培训,提高对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认知和执行自觉,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增强依法依规使用资金的意识。资金使用不断规范,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所提升。
6.关于“内控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
(1)关于“内控制度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全员参与意识,形成全过程的制约和监督。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定期自查制度执行情况,保持风险敏感度。建立全方位的监管方式,加强对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和事后的总结评价,充分发挥自我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与纪检、财政、审计等外部监管部门及时沟通,提请监督部门对内部控制的建设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和监督考评。
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
(2)关于“合同签订随意性大,分解项目无统一标准。全系统文化演出、广告制作及基建项目比较多,发生频次高,签订合同数量大,对合同没有进行统一编码、管理存混乱。局机关2023年组织首届社区运动会列支138.60万元,无整体预算清单,该活动由10家文化公司承揽,共签订合同14份;文化馆2019年组织‘南茂号’文化创造与保护列支9.68万元,分别与3家公司签订制作合同;图书馆2023年列支线上阅读、移动图书馆等费用15.88万元,与多家公司签订多份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编码、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各下属单位、科室承接的各类项目不得随意分解、拆分签订合同。局机关、文化馆、图书馆就合同拆分签订问题作出说明,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过整改,合同管理不断规范,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执行。
(3)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备案时间滞后。局机关2019年购买戏曲文艺演出20万元,签订合同23天后才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文化馆2022年安保工作政府采购金额80.64万元,签订合同2月后才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体育中心2023年支付购置区级健身器材24.75万元,签订合同13天后才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社文科、体育中心、文化馆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财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政府采购的要求和程序,严格履行政府采购要求。局财务室对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提醒各单位务必按照政府采购要求执行。业务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得到提升,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备案程序。
(4)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局党委及下属基层单位对成批购买演出服装、头饰、道具、椅子、音响等资产都未入固定资产。如剧团、文化馆等春节演出购买服装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剧团、文化馆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要求,对未入固定资产的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加强资产监督审计,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新购资产及时按照要求登记固定资产。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入账,业务知识得到提升,资产管理逐步规范。
(5)关于“对成批购买体育健身器材分配到村、社区监管不到位,资产有丢失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西安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宣传力度,持续强化健身器材管理与维护,每年开展2次大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街办、村(社区)加强管理,建立健身器材的台账,定期检查器材的使用状态,并对损坏或过期的器材进行及时维修或拆除,切实保障健身器材规范管理使用。
(6)关于“2019年一次性采购体育健身器材150万元,分配到不同社区,资产不清,监管不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19年一次性采购体育健身器材150万元的情况进行排查,理清资产权属,加强资产管理。持续强化健身器材管理与维护,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大排查、体育大管家平台”作用,切实保障健身器材管理使用规范高效。体育健身器材资产权属清晰,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作用发挥明显,器材使用良好。
(7)关于“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局机关2021年-2023年与临时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多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造成经济赔偿4.01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临聘人员的招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聘、把关。目前,我局临聘人员全部由第三方公司负责招聘及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执行,杜绝类似劳动纠纷案件再发生。临时人员使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财务规定,落实好有关责任,杜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8)关于“2022年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消防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造成经济赔偿1.02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刻汲取教训,强化财务政策文件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知,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强化合同签订的审核程序,在合同签订前,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合同签订后,强化合同执行,防止有关合同纠纷的发生。合同审查规范、严格,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7.关于“重大项目管理不严,漏洞大”的问题。
(1)关于“基建项目前期立项规划工作不细,屡次因土地违法征用,被市资源国土部门罚款.2020年8月文化综合中心、文化体育中心项目被罚款62万元,2021年5月高陵创想小镇田园社区、文体中心改造提升项目被罚款86.21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职责,由专人负责项目的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落实相关程序和要求。项目负责人业务水平得到提升,项目管理逐步规范,项目负责人责任心较强。
(2)关于“项目验收工作浮于表面。局机关支付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绿化项目200.45万元,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单上未做出评价结论”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学习,熟练掌握项目验收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机制。相关人员业务水平有所提升,项目验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局机关、体育中心党支部存在会议内容空白、会议签到与实际人数不符等问题;文化馆党支部补记、错记会议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定时间、定主题、定频次,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对局属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规范《党支部活动纪实本》相关记录,局机关、体育中心、文化馆等党支部完善会议记录相关内容,其他党支部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局属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领导班子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双重组织生活的作用发挥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避重就轻,不敢揭短亮丑,文化馆党支部赵某、宋某2023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剖析对照材料雷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赵某、宋某两位同志通报批评,加强教育引导,其他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不断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对局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指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材料由局领导审核把关,普通党员发言材料经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确保发言材料符合实际、有理有据。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更加严格,党员干部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杜绝雷同现象。
(3)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落实不力。机关党支部2023年全年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下属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工作不够紧密、次数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对相关负责同志提醒谈话,要求明晰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经自查,2023年局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在向巡察组提供资料时,遗漏主题党日活动图片及相关资料。各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相对固定1天,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加强过程监管。落实“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日常督查检查等内容,对于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严肃责令整改。将“五进”活动、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与主题党日活动有机融合,积极探索组织生活形式,提高活动吸引力和参与积极性。
2.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未发现局党委专题讨论研究党建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全年党建重点工作,坚决落实好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夯实上下同心的责任链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党支部把工作重点转化为党建亮点,以创建党建亮点工作为主线持续打造“文化惠民 党员先行”党建工作特色品牌,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关于“党建工作与文化旅游体育融合不紧,存在‘两张皮’现象,缺乏特色亮点,策划党建活动‘单打独斗’,未有效统筹文旅体工作实际”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详细且具有操作性的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阶段目标和责任主体。建立定期的党建与业务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各科室、各单位在制定业务计划时同步考虑党建工作需求,形成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工作安排。开展专题研讨活动,让党员结合自身业务实际,交流如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思路和方法。组织党务干部到先进单位参观学习,积极创设党建工作载体,策划开展相关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3)关于“党委对社会组织党支部管理缺位。党委对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不重视,指导督导不到位,社会组织党支部党的建设有效性、规范性不足,未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基本无活动阵地,党建活动无法独立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把社会组织党建放到全局工作中去统筹谋划。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深入文旅体各社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详细掌握各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切实解决社会组织党建难题。加强党建指导员队伍管理,选派若干名党性强的同志担任党建指导员,“一对一”深入社会组织、面对面帮助党务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4)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实本》内容填写不完整,个别党员‘两表一书’填写不规范,发展党员过程性资料不够齐全。新华书店党支部发展党员不规范被叫停”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发展党员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高陵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各阶段和步骤、各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局党政办派专人指导各党支部规范填写《发展党员工作纪实本》、“两表一书”等,完善发展党员过程性资料。
(5)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局机关党支部2022、2023、2024年三年的党费收缴记录未及时录入《党费收缴登记本》,仅用登记表格记录党费数据;文化企业联合党支部部分党员党费按照0.2%标准缴纳;文化馆职工刘某党关系长期未转入,党费按照每月0.5元标准缴纳;体育中心白某2024年第一季度1月、2月缴纳标准不一致”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执行党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和党费管理人员责任,做到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有关要求,全面核实核准党费交纳基数和具体数额,确保党员足额、按时交纳党费,规范登记。对文化企业联合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查,未按标准缴纳的进行补交。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纳入党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水平。文化馆刘某已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党支部。
3.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的问题。
(1)关于“日常管理有漏洞。检查中发现,局机关张某工作时间不在岗,局机关郑某、文化馆马某长期未考勤,执法大队杨某、图书馆甄某、文管所周某和吕某四人长期借调,局党委未对此四人进行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现有的干部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通过周例会、微信工作群等发布学习纪律要求,开展日常提醒。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单位、科室对干部在岗情况、履职情况、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抽查。对未在岗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讨。严格上下班纪律,规范干部借调程序。
(2)关于“单位混岗严重。全系统在编干部105人,借调55人,其中局机关从下属单位借调20人,文管所从系统内借调9人,剧团从系统内借调11人,体育中心、图书馆分别从系统内借调1人,执法大队从系统内借调8人,文化馆(博物馆、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从系统借调5人,不利于人员管理及工作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机构改革,规范用人,加快剧团改革,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严格按照“编制在哪就在哪上班”的原则,彻底清理借调人员,捋顺人员编制,并定期开展督查。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岗位交流的方式进行调配,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混编混岗的历史遗留问题。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
(1)关于“干部梯队建设不合理。单位30岁及以下年轻干部仅1人,缺乏可培养优秀干部,轮岗交流少,年龄偏大干部工作热情不高,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足,影响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工作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委班子深入各基层单位开展调研,研究分析全系统干部队伍现状,按照编制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原则,根据人岗相适有针对性地进行梯队培养。制定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计划以及中层干部培养的短、中、长期规划,积极申请年轻干部招录指标,补充新鲜血液、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干部岗位交流,根据岗位需求及个人特点,积极探索推进干部跨专业、跨业务轮岗交流,激发干部工作热情。
(2)关于“‘专精尖’人才匮乏。缺乏专业的戏曲、文化、旅游、体育、文物等人才,剧团演职人员年龄偏大,招募年轻演职人员工作滞后,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仅为35%,达不到不少于85%的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梳理各基层单位关于文化、体育、文物、旅游、戏曲等方面专业人才的缺口,结合未来5年干部退休情况,拟定文体旅系统干部招录计划,加强与组织部、人社局的沟通协调,争取招录比例,2025年招录公务员1人。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通过以老带新、导师带徒、轮岗锻炼等方式,加快年轻干部培养,鼓励干部结合工作岗位,通过继续教育、深造学习、考评职称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建立健全戏曲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老中青三代演员的交流和传帮带,让年轻演员在戏曲表演技巧和戏曲精神内核上得到更好的磨砺和成长。与相关部门协调,申请市图书资料专家对具备条件馆员进行职称评审,提高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同时,组织专技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图书馆各类业务培训,按时完成每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四)聚焦巡视整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关于“整改有反弹,局党委对2019年巡察反馈的党员干部管理不严、项目验收不规范等问题,边改边犯,目前还存在此类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认领问题,亲自部署、推动落实,各分管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领问题,具体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严格对照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19类50个问题,逐条梳理并分析原因,找准薄弱环节和症结所在,系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人、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制定工作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确保按序时进度、按质量要求完成。加强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周例会听取各单位、科室关于整改工作的汇报,及时反馈难点堵点问题,动态管理整改台账,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2)关于“整改效果不佳,对涉及长期坚持的加强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内控制度管理等整改任务,当年已整改,但未能长期坚持,本轮巡察中仍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巡察整改“回头看”机制,每月对下属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年进行考评考核。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集体研究部署,以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压实整改监督工作责任,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促进巡察整改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五)巡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
关于“提供高陵区图书馆建筑设计方案并就图书馆安全评估及安全运营情况做出说明”巡察建议的整改情况。
经全面自查,高陵区图书馆因大楼地下负一层出现大面积积水,导致消防设备瘫痪。经区应急、城建、消防等相关部门排查,大楼存在安全隐患。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召集分管领导及有关同志研究解决措施,安排专人协调有关单位,提供资料,并作出说明。针对大楼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局党委专题研究解决措施,一是由市场科负责同志联系消防大队,对图书馆的消防问题进行综合研判;二是分管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尽快解决消防问题,提早开馆为群众提供服务;三是向社会广泛宣传基层分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具体位置,为读者提供场所,并举办线下阅读推广活动;四是图书馆实行实行“半开放”措施,读者可到馆借还书籍。目前,图书馆已正常开放。
三、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担当履职、服务意识,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紧扣区委“一二三六”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全民健身战略实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文旅融合发展、市场安全等中心工作,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持续推动全区文旅体事业高质量发展。
(2)关于“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委班子团结协作,规范议事决策制度”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着力提高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分析能力、决策能力、管理能力,通过“四个强化”,持续加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始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
(3)关于“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社会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突出严密体系,推动“两个覆盖”提质增效,持续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党建体系,创新党组织设置,加强党组织管理,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依托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支部书记上党课等载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4)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相关规定,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财经纪律,严格内控管理”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谈心谈话,持续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建立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约束的长效机制。
(5)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管理教育,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增强履职尽责能力,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坚持严在日常,管在日常,提升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意识,进一步激励、督促干部以良好状态投身工作。坚持严管厚爱,激励作为,强抓手、硬举措,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形成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良好局面。将考核结果科学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工作中,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营造争先创优、开拓奋进的良好氛围。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激励干部做新时代的“实干家”。
(6)关于“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心落实整改,对所反馈问题事项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相互协同,加强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主动帮助基层单位答疑解惑、破解难题,形成整改合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做到真改、实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7)关于“切实把阶段整改与长期整改、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有机结合,不断巩固巡察成果,把整改成果体现到高陵文化和旅游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切实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作相结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文体旅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将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打基础抓落实,持之以恒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文旅体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思想认识扛起持续整改责任。坚决防止“过关”心态,坚决克服闯关松劲的思想,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加强重点整改任务攻关,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快推进、一抓到底,确保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
(二)持续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我区文体旅工作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三)以巡察为契机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抓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以提升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为目标,着力改善群众体验感,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更加优质的文化体育等各类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应。公开期限:自公开之日起,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9-86912043;邮政信箱:西安市高陵区文体路1号文体中心院内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753932613@qq.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