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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6-03-09 15:51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10月17日至12月18日,二届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党委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区财政局党委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学深悟透有关巡察工作精神,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巡察指出的问题,客观真实、切中要害,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区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制定整改方案和责任分工。印发《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同时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方案印发到各科所、各党支部及下属企业,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认真学习。

在六个月的集中整改期间,区财政局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撑。召开了1次全体干部动员大会,学习区委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整改方案,压实责任,统一思想共识;召开1次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召开2次党委(扩大)会,对整改工作的落实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8月2日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出席,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进行民主评议和讨论,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有关事项,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12月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审定《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党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的报告》,对后续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进行部署,确保整改到位。

(二)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区财政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协商整改方案,并根据具体工作,领办整改任务24条。整改过程中,通过党委会、局务会、班子会等形式,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并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提醒,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财政局党委对反馈意见细化分解具体问题47个,已完成整改41个,6个持续整改中,持续性开展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列为“第一议题”必学内容,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局党委从理论学习教育方面对下属党支部开展督导检查6次,高效推进党支部理论学习任务落实落细,走深走实。三是推进创建学习型机关,通过集中学习、每周三研讨等方式,带动了全体财政干部学习主动性,营造了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和“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统一共识。二是局党委及时对党支部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党支部组织党员结合学习内容谈体会,撰写学习心得。三是创新学习方式,开展“每周一讲”“周三研讨”,将业务和理论有效融合,以学促干,切实提升了学习教育成效。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政治学习与教育,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认真开好会议、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规范化程序化,突出三会一课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在政治学习与教育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

3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刻,未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深入思考,用讲话精神指导财政工作不够”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党委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对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二是开展22期“每周一讲”活动,通过案例分析、文件解读等方式将财政工作讲好、讲细、讲实,以讲促学、实干赋能。使全体财政干部及时掌握了新政策新动向,特别是在财政体制调整、国有企业改革、政府债务化解等方面拓宽了思路,提升了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区委对财政工作的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4关于“财政政策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通过组织各科所负责人每周例会上讲政策、每周例会学习中省市财政政策法规、每周三科所负责人集中学习、科室内部学习等方式,传达学习各级关于财政工作的新发展理念和财税改革重要论述,通过系统性学习,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对财政政策的学习效果;二是印发《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带动了全体财政干部自学、深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学习制度建设,推动了“学习型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5关于“在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资金监管、保障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等方面财政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安排,每周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中央各类会议精神及中省市财政政策。提高全体财政干部对财政政策以及财政在社会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的理解;二是通过各科所负责人上台讲政策的形式,开展22期中层干部领学活动,提高全体财政干部对财政职能作用发挥的理解,更好发挥财政干部应有的职能。

3.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6关于“组织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1次专题谈话,了解班子成员学习计划及学习进度,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自学计划学习相关内容。二是制定班子成员自学计划表,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动班子成员学习积极性。三是开展专题培训会1次,举办领导班子读书班1次,确保能够按照学习计划严格进行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

7关于“学用转化效果不好”的问题。

一是制定《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健全学习制度,为学用转换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各党支部严格制定落实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细化落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内容;三是加大对各党支部检查力度,累计开展检查6次,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健全落实全链条学习机制。

8关于“问题梳理不深入”的问题。

巡察期间此问题已立行立改。下一步局党委将高度重视问题梳理和改进机制,提高政治站位。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改进作风,深刻认识问题、查摆问题,做到见人见事;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党员干部在对照检查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及早整改;三是建立健全党员考评机制,定期督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够,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够,抓作风建设功夫不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经常,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的问题。

一是聚焦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自查财政系统作风问题4次,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二是确保局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每年专题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分管业务中。

10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与关键岗位人员谈心谈话少,谈话内容不足,同时缺少班子成员与分管科所同志的谈话内容”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关键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充分用好“红脸出汗”常态化工作规范,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并跟踪问效,确保了谈话效果。二是班子成员与年轻干部代表开展谈心谈话1次,了解年轻干部思想动态,坚持“防未病、治小病”,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提升了年轻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性修养。

11关于“党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内容,专题学法4次;二是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参加普法无纸化等考试1次;三是通过警示教育片的观看,让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内心,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四是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各业务科室对对口单位进行严格的财政法律政策宣传,强化法纪观念。

2.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履行有缺失”的问题

12关于“党委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缺失”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印章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全年召开警示教育会10次,年轻干部廉洁教育专题活动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全力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的问题。

13关于“变相提高发放周末、法定节假日值班费,2019—2022年局机关不同程度存在超标准发放值班费。‘三公经费’报销审核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对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超标准发放值班费的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于2024年5月暂停发放值班费,确保今后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执行,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报销审核不严肃问题,严格执行《西安市高陵区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经认真梳理额外报销现象,发现有1人超标准支付交通费用合计400元,及时收回不合规定报销费用400元。三是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巩固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成效。

14关于“文印服务公司及三阳融资担保公司公车维修程序不合规,未见审批单;三阳融资担保公司多次无公函报销招待费”的问题。

一是针对公车维修问题,区财政局党委责令文印服务公司、三阳融资担保公司对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本次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要求下属企业完善车辆维修制度,制定车辆维修费用审批单,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优化管理措施,持续改进和提升公车维修管理。

二是针对无公函报销招待费问题,区财政局党委责令三阳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开展问题自查,对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开展自查自纠2次。对涉及无公函接待问题的同志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三阳融资担保公司健全公务接待事前审批程序、强化票据合规性检查力度,同时严格把关接待范围与标准,坚持做好事前审批及报销审批程序。

4.关于“财经纪律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5关于“滞留应缴非税收入”的问题。

该款项已于2023年3月缴库,问题整改完成。区财政局党委已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岗位设置,落实同岗代替制,对需要的岗位设置AB岗,避免因客观原因造成工作延误。

16关于“局机关2019-2022年支付讲师费或者专家费、劳务费未开具正式税票;2022年12月支付办公楼及廉政灶维修项目款3.99万元,未附施工合同”的问题。

一是对于开标专家费未获取劳务费发票问题。此前参照市级政府采购平台对此项业务的处理办法,以经办科室自制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表进行发放。后经审计提出,已于2022年10月起对没有正式税票的开标专家费停止支付,后续将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票据审核。二是办公楼及廉政灶维修项目施工合同问题。因整理装订凭证时未作为附件装订,现已对凭证附件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后续区财政局将加强财务审核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17关于“文印服务公司频繁使用现金支付燃气费、公车加油等费用,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的问题。

针对文印服务公司往年现金使用不当问题,区财政局已第一时间责令其进行自查自纠,即刻整改。一是针对2019年多次大笔提现且在当年4月出纳一次性存入大额现金的问题。在2019年9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中提出文印服务公司现金持有量过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责令文印服务公司在巡察期间即当年4月将大额现金收回交于单位公户,整改到位。同时区财政局要求文印服务公司对照问题逐条逐项认真自查,并举一反三,坚决规范现金交易。二是关于文印服务公司频繁使用现金支付燃气费、公车加油等费用问题。自2022年3月起已要求文印服务公司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已全部实现公对公银行转账支付,从实际操作上堵塞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

18关于“超标准支付临时人员离岗补偿”的问题。

经自查,该员工工作时间为2006年7月至2020年2月,离岗补偿十四个月平均工资。因其月平均为工资1400元,不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四章第四十七条按实际工作年限补偿的要求,实际补偿14个月符合规定,不存在超标准支付临时人员离岗补偿。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临聘人员薪酬管理,确保财经纪律落实到位、严格执行。

5.关于“履行职能使命、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19关于“区属国有企业体量偏小,主责主业不够突出,缺乏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经理层契约化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针对国企改革不够深入的问题。区财政局(国资局)积极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调整与市场经济适配的行业结构,严格监管企业重大支出事项,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对经营业绩进行量化考核。起草并促成区政府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方案》,进一步推动国企改革深化,完善国企改革制度建设。二是针对国有企业现代化企业治理能力欠缺问题。2023年区国资局与区城投集团和区城发公司签订区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制定了《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聘请第三方按照一企一策的考核原则,联合区棚改中心和区住建局,对区城投集团、区城发等公司开展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2021-2023年度任期业绩考核工作,确保国企管理规范。

2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流程不规范,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等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针对区属国企,区国资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所有区属一级国有企业均完成了本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修订工作,截止目前,区国资局参与出具公司重大事项批复10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针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严格按照《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及时按规定补充岗位人员,做到权责清晰,职责明确。二是针对文印服务公司存在的问题,区国资局已于2022年10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了完善,要求文印服务公司重新修订公司章程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履行董事会和监事会职责,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目前文印服务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了完善,重新修订了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职责,确保公司的业务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21关于“国企科职能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区国资局起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对企业年度财务进行综合审计。二是认真落实债务管理月报告制度,通过每月按时报送公司债务统计表,有效规范了国有企业债务风险。三是制定了《监管企业主业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已经应用于区属一级公司,按考核程序,已经完成考核评价工作。

22关于“对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

一是第一时间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对涉及资产及时入账管理,减少资产流失风险,对存在问题的部门核减来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宣讲力度,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知晓率和普及率;三是对《高陵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上报区政府审议,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实把好资产入口关,杜绝资产浪费。

2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普遍资产帐实不符,盘盈、盘亏、潜亏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土地、房屋等资产闲置问题,一是由机关事务服务部门综合各单位办公需要,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减少闲置浪费现象。二是联合机关事务服务部门,对全区各单位低效运行和闲置资产进行梳理,纳入公物仓统一管理。重点对土地、房屋资产进行科学研判,在充分调配使用的基础上,推进资产盘活处置,为全区经济发展筹集更多资金。三是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清查整治,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推进整改。截止目前,全区涉及国有资产违规处置、资金长期挂账等53个问题,其中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问题部分完成整改,收回房产面积8184.46平方米,追缴收回资金5076.54万元。

针对资产盘盈、盘亏问题。一是下发《限期整改工作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目前11家单位已完成整改,入账土地面积共计50515.8 平方米,房产入账面积40987.44平方米。二是对于国有资产清查出现的盘亏问题,分类研究制定资产损失审批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定损审批。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方面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目前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0件。三是制定下发高陵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重点对抗疫物资进行盘活处置,目前已对全区抗疫物资进行处置,调拨抗原测剂30700支、一次性口罩14300个、N95口罩8560个、通用办公家具66件、电脑打印机264台、空调26台。

24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金额数大,不及时清算,存在潜亏风险”的问题。

针对局机关截至2022年底3人往来账户挂账的问题,已于2023年3月对往来账户挂账进行了清算。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加强账面往来账款挂账问题的自查工作,及时核销清理相关账款。

针对李胜利代偿资金的问题。局党委已责令三阳融资担保公司积极开展协商解决。由于其名下无可执行财产,因此区人民法院对该笔业务进行终本处理并将其列为被执行人。本着“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原则,目前该笔项目代偿金额已核销,每年持续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李胜利项目相关责任人所有电子账户,待查证到财产线索后及时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预付应收账款问题。一是向涉及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原则和要求,责令单位限期整改。二是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建立跟踪督导机制,每月15日前要求责任单位上报整改情况。三是对资金挂账问题进行梳理,涉及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通过督促整改,全区各单位对资金挂账形成原因、挂账时间和责任主体梳理形成台账,组建工作专班持续推进整改。

25关于“会计监督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大力度做好会计人员服务工作,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举办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二是加强日常财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大检查与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三是加强第三方代理记账公司监管,严格开展日常监管和执业质量检查;定期对全区所有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处置,扎实推进整改,有效控制和降低业务风险,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26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上级专项项目实施程序及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存在盲区”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政评审方面的政策理论学习,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增强服务意识,加快评审资料提供、协调沟通等各环节效率,提高投资评审业务能力。二是全面完成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搭建工作,规范招标手续,继续做好政府投资采购监督工作,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工作原则。三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做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都要了解,积极与各项目部门对接,按照“向下沉”工作方案,做好政策讲解。

27关于“服务外包呈常态化,投资评审工作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第三方服务公司沟通,提出诉求,要求注重投资评审工作及时性,严格落实处罚机制。二是强化监管,加强采购项目程序管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回头望”,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培训,提高采购监管水平和纠治能力。三是严格落实财政评审管理制度,加快资料提供、评审意见沟通环节时效,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率。

28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税务部门对欠缴养老保险单位进行催缴,并发放督促函。2023年12月7日税务部门已督促缴费单位完成补交欠费3.12万元,已整改完成。区财政局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宣传,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29关于“个别预算编制、预留不科学,执行不严谨,执行率过高或过低”的问题。

一是2022年经与资源规划高陵分局对接,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56亿元,当年土地出让收入无法达到年初预期。2022年已按照法定程序报请区人大审议通过,将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从56亿元,调整为5.35亿元,调减50.65亿元。二是编制2025年度预算时,加大与资源规划部门对接力度,要求其提供纸质版2025年全区土地出让计划,夯实土地出让收入任务,提高基金收入预算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密切关注储备地块出让进度,积极配合督促资规部门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尽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入库。四是严格实行预算项目库管理,强化审核预算项目必要性、完整性、紧迫性。

30关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审核不严”的问题。

一是2019年至2024年对全区预算部门(单位)进行预算绩效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强化参训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系统认知,切实提升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二是制定印发《高陵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区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质量控制,对各预算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严格审核。三是利用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平台,指导部门编制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目标。对设置不合理、填报不完整的绩效目标及时反馈,限期修改完善,优化目标设置,打牢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环节。

31关于“绩效评价跟踪不及时,对资金使用效益掌握不及时、不精确”的问题。

一是2023年4月区财政局对2022年区级应急成品粮储备项目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制定印发《高陵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文件要求,全区各部门于每年7月报送绩效监控情况表及监控报告。二是在预算部门(单位)自行“双监控”的基础上,推进财政重点绩效监控,保障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深化事后预算绩效评价,按照“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价”模式,收紧低效资金总需求。三是加大绩效评价工作力度,每年组织部门完成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并在自评工作的基础上,选取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预算支出项目,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成立评价工作组,协同联动,全方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32关于“督促指导财源建设工作不足,虽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机构,明确财源工作目标、重点、责任,但收效不佳,对个体工商户纳税普查工作存有漏洞,且新招临时综合治税人员未能有效发挥职能”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于综合治税人员的管理,统筹安排工作任务,充分调动治税人员工作积极性,最大化激发治税人员潜力,全力做好综合治税工作。一是加大协税护税工作力度,抽调专人成立了高陵区财政局收入专班,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全面开展辖区纳税普查和协税护税工作,确保应收尽收。二是抽调20名干部和7名街办财政所干部,以广泛开展财税政策普及宣讲和全域税源排查分析为抓手,全面开展高陵区财税质效服务“双提升”工作,确保服务水平再提升,税收征管再强化。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区协税工作机制,制定了《高陵区进一步加强税收协作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全区协税机制和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确保高效治税、高效协税。

33关于“财政收入过于依赖‘土地财政’,财政运行平稳向好的基础不牢固,全区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收入质量明显下降。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从2019年的90.1%下降到2023年的82.4%,非税收入及一次性收入占比逐年增大”的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总指挥,分管领导为总协调的收入专班,为统筹抓好收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区级协税工作机制,以综合治税和财税质效服务“双提升”活动为抓手,协调督导税务和执收执罚单位扎实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三是健全协作机制。充分结合高陵收入工作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税收协作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协税护税机制,切实打通协税护税“最后一公里”。四是依托区三阳融资担保公司,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力度,切实支持企业发展壮大。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均保持正向增长,并双双达到历史最高。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向好。

34关于“政府债务逐年增大,后期偿还压力大”的问题。

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摸清全区债务底数的基础上,按照“一债一策、一企一策、一区一策”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高陵区债务化解方案》并报市委市政府备案。二是对两个存量PPP项目进行分类处理,通过与社会资本方积极沟通对接,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对特色小镇PPP项目进行拆分,分类处置,对污水项目进行清算,拟做回购处理。三是通过调减项目总额,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收益测算,盘活资产资源,资源置换等方式,大幅缩减政府未来支出责任。四是积极争取政策倾斜,成功争取财政部化债政策第一批债务置换资金,大大缓解2025年还债压力。

35关于“教育支出需求压力大,部分项目资金不能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教育资金效益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安排2022-2023年教育资金结转15470.89万元。其中,2023年教育专项资金结转13701.67万元,2022-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区级资金结转1769.22万元。二是2024年教育资金支出按序时进度执行,2024年区教育局支出93019万元,较上年增加373万,2024年教育支出满足法定“两个只增不减”要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36关于“‘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以双重身份参加支部学习和活动,局党委加强对支部学习活动的监督指导,确保制度落实。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各支部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检查督导,各支部能够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了“三会一课”质量。

37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员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打分,力求反映真实情况。对于填写不规范的进行重新测评,并对下一年度的组织生活会进行严格开展,确保了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38关于“党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设立党建资料管理室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资料妥善保存;二是局党委按期检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各党支部已严格按照要求完善了党建资料。经过整改,各支部均能安排专职党务干部对接工作,党建资料由专人保管。

39关于“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局党委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每月通过党费专户收缴党费。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填写收缴记录,按照要求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对党费收缴记录留底备查,避免因党务干部更换导致记录丢失。

3.关于“工作作风有待加强”的问题

40关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不严,偶有违纪违法发生”的问题。

针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局党委第一时间对相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与周一例会、全体财政干部大会结合,多频次、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片观看、典型案例分析,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全体财政干部的底线意识,筑牢思想堤坝。二是加强法纪教育,依托宪法宣传周、周一例会等多种载体,开展全体党员干部的法纪教育,明确底线,强化法律意识。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和纪律执行,不定期开展纪律考勤检查,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做到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41关于“党员干部工作动力不足。人多岗少问题突出,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缓慢;科室轮岗交流相对较少,影响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的问题。

针对干部动力不足问题,积极开展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谈话、科室负责人与普通干部常态化谈话,提高财政干部思想认识。同时优化干部晋升机制,激发干部动力,让财政干部“付出有回报、发展有通道”。

一是积极对接编办,对未设置编制职数的国企科、金融科以及加挂的西安市高陵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争取岗位编制。二是梳理全局人员编制情况,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同志,起草书面报告,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向区委组织部提交干部晋升请示,确保财政系统干部晋升渠道顺畅,2024年上报12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职级晋升申请,实现1名副科级干部晋升正科级干部;2025年实现了12名干部职级晋升,8名干部职务晋升。三是积极推进事业人员职称晋升,2024年实现4名事业人员职称提升,2025年实现6名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提升,提高了事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四是科学规划设置人员分工,平衡岗位和人员问题,加大科室人员轮岗交流,做到三年一换。

42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尤其缺少国企管理、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评审等方面的复合型人才”的问题。

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一是梳理全局人员基本情况,向区政府提交人员构成报告,争取新招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名额;二是建立和完善机关人才激励机制,拓展职称晋升渠道,激发干部评定专业职称动力;三是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按照局内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着重在国有企业改革、预算绩效评价、债务风险化解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干部人才业务能力与整体素质。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43关于“对下属单位资金管理的督导检查不够”的问题。

一是关于企业资金监管方面,区国资局根据实施意见,于2022年11月印发了《关于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国有企业资产及重大事项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对下属单位资金管理开展督导检查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于2024年7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对企业年度财务进行综合审计,强化对区属国企监督管理。

44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规范程度不高,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正在修订我区综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流程,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编制业务流程图、文字模板等形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三是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对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保障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5关于“财政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习14次,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提升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觉悟,从思想上统一共识。二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完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机制,通过每周集中学习、科长领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提高财政干部业务能力。注重模范作用发挥,通过评比、表彰、晋升等积极手段,发挥鼓励激励机制作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财政文化培育。举办健步走、趣味运动会等主题活动,增强财政干部归属感和使命感;打造《高陵财政》刊物,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培育高陵财政文化,进一步提高全体财政干部凝聚力。

46关于“上一轮巡察泾河工业园线索移交办理不及时”的问题。

移交的4条问题线索,其中线索一和线索三2笔往来账款已清算完毕,线索二和线索四2笔业务事项还在督促办理中。区财政局已安排专人多次督促园区管委会,查看业务发生原始票据,分析问题并向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持续跟进线索清算,在此基础上增强业务单位财务管理意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防止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三、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区财政局党委对于此次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数次召开党委会、全体干部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体检”作用;强化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全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深化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成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四个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做到“两个确立”,以实际行动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东强同志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领办整改24项问题,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打折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2.关于“要围绕主责主业,强力推动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区财政局党委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要求各科所、下属企业积极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财政工作业务相结合,推动收入、支出、管理、债务、改革等多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成立收入专班,调用21人下派街办开展财税服务征管双提升专项行动,涵养税源税基。优化支出结构,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制度,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在政府采购、财会监督、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多方面管理工作下大功夫,切实做到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通过积极对接各项政策,深入推进全区债务化解工作。深入开展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清查整治,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盘活国有资产。

3.关于“要落实党建责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区财政局党委落实党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切实压实党建责任。积极策划,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成效明显的主题党日活动,使主题党日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锤炼的熔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积极对接编办,对未设置编制职数的国企科、金融科以及加挂的西安市高陵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争取岗位编制;梳理全局人员编制情况,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同志,起草书面报告,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向区委组织部提交干部晋升请示,确保财政系统干部晋升渠道顺畅;科学规划设置人员分工,平衡岗位和人员问题,加大科室人员轮岗交流,做到三年一换。注重发挥鼓励激励机制作用,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财政铁军。

四、坚持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下一步,区财政局党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实际财政工作中。

(一)统一思想认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做到“两个确立”。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做到敢管敢严、常管常严,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不折不扣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深。

(二)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把加强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持续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加大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为做好财政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障。坚持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到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用财政改革发展成效体现党建工作成果,不断创新和加强党建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一体推进,贯通落实。

(三)深化整改成果,加强成果运用激发财政发展新动能。

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把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使各项制度常态化。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财政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财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以整改促发展、稳增长、强管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持续推动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清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引导财政干部开阔格局视野、提升站位担当、创新思维理念,持续推动财政事业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并取得实效,以更坚定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为高陵区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贡献更多财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自公开之日起,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29-86913448;电子邮箱:glqczjbgs@163.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