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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区卫健局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5-09-04 15:11   来源:高陵区委巡察办   字体:    浏览次数: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区卫健局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7月10日,区委第一交叉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区卫健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卫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被巡察党组织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于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始终态度鲜明、认识明确,坚持思想领先、学习引领,边整改边学习、以学习促整改,先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通过系列学习,局党委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是对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坚持把这次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事不过夜、彻底整改,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坚决做到主动整改、及时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2.坚决认账领责,立即安排部署。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8月15日,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了《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区卫健局党委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分析研究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的短板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问题,必须以最高的标准、最实的措施开展整改工作;9月6日,组织召开区卫健局党委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专题会,将巡察反馈意见反馈给党委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细化各类问题,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各项措施确保执行到位;9月23日,组织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局上下必须以钉钉子的精神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真正做到思想统一、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有力推进整改工作高效落实,让巡察整改成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的源动力。

3.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胡建莉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印发了区卫健局党委《关于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开展巡察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从“问题要自查清楚、责任要落实到位、问题要认真解决、长效机制要建立起来”四个方面对每个问题拟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每个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真正做到了问题有清单、任务有清单、责任有清单。整改工作中,局党委书记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整改落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齐心协力担负起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

4.全面统筹推进,坚决完成任务。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先后组织召开局党委会、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民主生活会等各类会议13次。10月21日、10月28日、11月4日,3次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推进不力的提出批评,对前期工作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予以明确。11月5日,局党委班子成员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11月7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及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4方面问题,认真进行反思、剖析问题原因、主动认领责任、明确努力方向,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同时,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局党委严格落实“1+N”整改方案和“1+N”整改报告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每个问题的具体整改方案及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有步骤推进。局党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认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大对整改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巡察整改期间共督导检查5次,下发督办单1次,确保了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全面彻底。

(二)被巡察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党委书记、局长胡建莉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牵头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具体负责局党委班子和成员的整改落实,督促提醒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自觉做到了带头认账领责、带头解决问题、带头督导整改。一是主持召开党委会、动员部署会、民主生活会、推进会等,做到了思想统一、认识明确、要求严格;二是参与研究和审定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多次提出意见建议,指出修订完善方向,逐项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三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11月7日召开的局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就整改问题深刻反思、深入剖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四是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到耿镇卫生院宿舍楼项目施工现场,实地查看施工进度和安全管理情况,听取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进展情况的解说和下一步加固计划,现场协调解决相关难点、堵点问题;五是及时听取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与班子成员及时沟通并督促提醒整改责任落实,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六是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经常性强化督导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状态,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制度执行的有效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了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到位,思想稳定、担当干事、廉洁自律、奋发有为。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成效

1.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情况。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委坚持标本兼治,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抓手,以巡察整改为平台,开展自查自纠,调研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对产生的根源进行研究分析,从具体事例中“解剖麻雀”,注重把制度建设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和落脚点,深入研究相关工作制度及管理制度,用制度建设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形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整改工作中,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高陵区卫健系统15项制度(试行)》、《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全区卫健系统深化“医心向党 健康先锋”党建品牌,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晒拼比”考评工作方案》《西安市高陵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试行)》等49项制度,通过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持续巩固和提升了整改工作成果。

2.通过巡察整改,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通过巡察整改,有力凝聚全体干部的精气神,全局上下步调一致、团结奋进,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推进了工作落实,真正做到了树立新形象、干出新作为、践行新要求。

一是管党治党更加严格。局党委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委要求上来,以履行、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区卫健系统深化“医心向党 健康先锋”党建品牌,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指导14个公立医院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均经医院党组织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发挥党员干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公立医院开展院级领导“一线工作法”、“党员服务进病房”、“党员示范 服务有我”等系列活动,各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得到了提升,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巡察问题整改,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学习氛围更加浓厚。整改工作中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有差距,党委会议未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等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对一些重要思想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在系统把握学、拓展延伸学、互动交流学、联系实际学上有不足”的问题,局党委坚持边整改边学习、以学习促整改,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传达提纲,真正落实好“规定动作”,谋划好自身“特色动作”,自觉做到领导带头学、长期坚持学、持续跟进学,营造了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

三是为民服务更加主动。局党委紧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针对部分医院存在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医疗纠纷处理不及时等问题,一方面在全区各医疗单位内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百日行动”,通过“五优化”“四合理”“四加强”形式,推动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和能力水平提升。另一方面,深入推进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将“以病人为中心”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围绕看病就医全流程,出台五项惠民措施,一是在区级医院开展“一次挂号管三天”服务,患者就医的便利性得到提升。二是区级医院在门诊设置“一站式服务中心”,承担咨询导诊、预约转诊、投诉受理、调查回访、便民服务等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将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调整为二级医疗机构60项,非必要不重复检查。四是试点开设护理专科门诊服务,区医院设立了五大护理专科门诊,实现了对门诊患者及出院患者的无缝衔接与连续照护。五是设立“院领导接待日”,对接到的建议、投诉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确不能当场处理的,建立台账,指定具体科室及责任人负责研究推进,由接待院领导负责督办,并将答复时限告知来访群众。

四是工作推进更加有力。结合全区医疗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医疗机构优势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情况,科学制定医疗机构临床专科发展规划,崇皇中心卫生院老年病科、儿科在周边形成影响,张卜中心卫生院与区医院神经内科形成联动,明确康复科为“一院一品”发展方向。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八部门制定《西安市高陵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试行)》(高卫政字〔2024〕144号)文件,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我区医疗卫生人才服务能力,形成具有高陵特色、适应高陵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保障机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晒拼比”考评工作方案》,明确督导、指导、执行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推行“线上+线下”考核模式。落实月度“线上”,季度“线上+线下”考核模式,依托局督察室开展“四不两直”、亮牌督办。创新“1+1+N”宣传模式,通过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成立一支区级宣传团队,多场讲座咨询等活动,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参与率及满意度。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有差距。如:2023年党委会议未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等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2023年有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示范带动,做到以学促行。由局党委书记带头领学督学,会前对学习主题、内容严格把关,会中按照统一要求、统一口径抓好学习贯彻,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有效推进学习内容与管理服务等工作深度融合,会后对学习情况进行归纳总结。截至目前,已在局党委会议上组织第一议题集中学习8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16次。

二是完善学习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制定详细学习计划,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要求,按年度、季度、月度制定党委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题、内容、时间安排及领学人员,确保学习的系统性与及时性。严格学习流程规范,每次党委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时,安排“第一议题”学习环节,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学习资料,提前分发至局党委委员进行预习思考。学习过程中,要求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发言讨论,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2)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对一些重要思想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在系统把握学、拓展延伸学、互动交流学、联系实际学上有不足。班子成员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党委班子学习常态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安排专题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健康高陵”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学习质量。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学、邀请专家辅导学、“学习强国”线上学等方式,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等内容,组织开展相关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

(3)关于“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有力。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中医事业发展、更好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突发疫情监测预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一是强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在“健康高陵”微信公众号,及时刊载国家关于医疗卫生领域的最新政策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提高做好工作的专业素养;二是召开了高陵区卫生健康局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各领导就分管领域近期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确保全年卫生健康工作圆满收官,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②一是推进医联体建设,继续加强与市人民医院等上级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技术合作、人才培养合作,开展双向转诊,实现医疗资源互通,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先后与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等省市三甲医院建立14个医联体、23个专科联盟协作关系。医联体内省市三级医院下派坐诊专家155人次,接诊人次15000余人,指导手术518例,疑难病例讨论242次,教学查房410次,实现胸腔镜下肺癌根治术等22项区域内技术突破;二是区级医院做实医共体帮扶工作,支持人员长期派驻,落实专家坐诊工作,共下沉专家81人,接诊患者8000余人次,指导手术300余例、教学查房102人次,各街道卫生院共开展新业务技术36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区卫生院门急诊人次平均增幅为6.2%,出院人次增幅为3.8%,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平均增长4.7个百分点,群众花费进一步降低,卫生院门急诊平均下降36元/人次,住院次均费用下降116.02元/人次。

③一是先后印发了《关于改善中医药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高卫函〔2024〕28号)《西安市高陵区2024—2026年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高卫函〔2024〕41号)等文件;二是区中医医院新址建成启用,区妇幼保健院完成妇孺国医堂验收,区精神卫生中心完成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14家村卫生室中医阁已完成项目建设;三是稳步推进“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确立市级中医药科研项目2项;四是获批“2024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国医大师杨震学术经验基层传承工作站落户高陵区。

④一是组建了由161人组成的高陵区传染病“预备役”队伍,组织了多部门参加高陵区不明原因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二是与西安市公卫中心联合开展传染病防控、疫情暴发处置在内的业务大培训;三是成立了高陵区传染病监测预警专班,在高陵区医院设置了国家传染病监测预警前置系统。

2.关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的问题。

(4)关于“公共卫生工作存在短板。在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管理、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方面工作力度较小,普通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不足20%,截至目前,我区未成立一家公办普惠托育机构。在全市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中名次位于全市第十三名,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一是先后制定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情况“晒拼比”考评工作方案》、《西安市高陵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落实“线上+线下”考核模式,印发《基本公卫简报》3期,下发督办单3份,黄牌警告通报3份。截至2024年11月底,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1余万份,管理0-6岁儿童3.5余万人,健康教育新增音像资料种类40余种,更换宣传栏900余版,开展健康讲座900余次,开展健康咨询活动130余次。在西安市基层医疗机构高质量建设现场会约稿中我区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把脉问诊,聚力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被市卫健委制作成展板展出,并在《西安日报》刊发;二是组织开展“1+1+N”系列宣传活动,举办“白小卫”带您打卡国家基本公卫暨家医签约服务游园会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截至2024年11月底我区常住人口签约率已达到市级下达年度任务。

②一是摸底确认指导。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4〕69号)文件要求,2025年高陵区建设4所公办托育机构。区卫健局相关科室对各社区需求状况展开摸底调查,并与相关街道和区教育局进行对接。泾渭街道在龙凤园二园下延建公办托育机构,姬家街道在泾渭苑一园下延建公办托育机构,崇皇街道在泾欣园第一幼儿园下延建公办托育机构,鹿苑街道在第四幼儿园下延建设公办托育机构。长庆二园和泾渭苑一园已在区卫健局完成备案工作,其余2所幼儿园正在进行备案资料的准备。区卫健局对建设公办托育机构的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幼儿园教师参加市上举办的托育从业人员培训班,提高托育服务水平。二是争取各级资金。区卫健局积极向上级争取公办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同时做好区级配套资金的预算安排。2025年各级对公办托育机构共投入资金1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9万元,省级补助35万元,区级预算54万元,以上补助资金均已下达区财政局。下一步,区卫健局积极加强与市上对接,并与区教育局沟通协调,做好对幼儿园的指导工作,同时协调区财政局和区教育局,将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确保2025年公办托育机构建设任务的完成。

(5)关于“中医药发展有差距。区中医医院专科能力比较低,没有一个省市级重点专科。中医特色在全区群众临床中不突出,离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全区中医大夫偏少,名中医传承人更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高陵区中医院脑病科被省中医药管理局确立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单位,2024年高陵区中医医院被省中医药管理局确立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单位。目前,区中医医院已将脾胃病科、骨伤科作为省、市优势特色专科储备。

二是全区10家街道卫生院实现了中医馆全覆盖,其中省级示范中医馆4家、市级示范中医馆4家。2024年14家村卫生室完成中医阁建设。

三是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2024年组织开展基层人员中医药基础知识及适宜技术推广培训4期,培训基层中医药人员约470人次,获批2024年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国医大师杨震、省市级名中医学术经验基层传承工作站落户高陵。截至目前传承人共计13名,今年以来多途径招录中医学专业人才38名,补充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在基层的传承与发展。

(6)关于“推进医共体建设较为缓慢。2019年,我区被确定为医共体建设全国试点区县,但到目前为止,区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并未形成人财物等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发展的局面,医护人员往上流动的状况更加明显,基层卫生院人员力量依然薄弱,全区‘总院制’的雏形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整合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联合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重塑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工作体系,深度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全区4所区级公立医院、疾控中心及10所街道卫生院,组建高陵区医疗共同体总院。

二是医共体总院框架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党委班子成员由5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党委委员2名,区级公立医院党(总)支部和街道分院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设置,统一由医共体总院党委领导和管理。医共体总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 6名、总会计师1名。总院领导班子由卫健局提名,报区医管委任命。

三是总院组建“一办八部”及业务共享八中心。“一办八部”即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医疗管理部、健康管理部、药械管理部、信息管理部、医保管理部、后勤管理部;业务共享八中心:医学检验、影像诊断、消毒供应、病案管理、病理诊断、心电超声诊断、急救指挥、院感质控中心。实行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信息、医保、后勤等“八统一”管理。目前正在筹备组建医共体业务共享中心,逐步实现区域资源共建共享,为辖区群众提供一体化同质化服务。

(7)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全面不到位。在爱国卫生、生育支持政策宣传、非法行医监管等领域工作力度还不大;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已运作多年,目前仍未动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一是推进全区控烟宣传工作。以“维护无烟环境 社会共同参与”为主题,开展《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实施六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各街道、各部门自查自评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执法组对辖区36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控烟专项检查,共出动人员80余人次,出动车辆18台次,检查公共场所130家,张贴发放禁烟标识240张,发放宣传册320余份、宣传品180余个,劝阻吸烟16人次,宣传《西安市控烟吸烟管理办法》餐饮单位参与人员280人次;二是加强国卫复审工作。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将迎国卫复审工作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印发《西安市高陵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全面清除病媒生物滋生空间,合理使用防制药械、统一消杀标准,聘请专业公司对我区机关单位、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公厕、垃圾站点等区域进行了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期间免费向各部门发放灭鼠药物2000余公斤,灭蚊蝇药物300公斤,灭蟑药物42箱(件)。

②一是通过“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科学育儿宣传月活动等对三孩政策及生育支持政策进行宣传,同时安排相关医疗机构对托育政策及科学育儿知识进行宣传。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生育观念及科学育儿观念,创建和谐幸福家庭;二是各街道卫计办对第六届村(社区)新聘任的专干进行三孩政策及生育支持政策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干的业务能力,把政策宣传到群众,提高群众知晓率。

③一是区政府组织召开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动员会,区卫健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高陵分局印发《西安市高陵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二是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高陵分局、区委网信办、区检察院召开打击非法行医部门联席会议,推进部门监管执法联动,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三是在各街办召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推进会议7场,每月坚持联合公安高陵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不少于3天的集中打击非法行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四是在“健康高陵”微信公众号公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积极通过“i高陵”“健康高陵”“高陵卫监”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并进行“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凝聚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④影响施工的高压电网已于2024年8月19日迁移,9月1日工程已全面开始施工。截至目前,区疾控中心迁建项目实验楼基础施工已完成,主体结构一层已完成混凝土浇筑,正在进行主体二层钢筋绑扎和模板支设工作;综合楼已完成坑基周围支护桩施工,降水井施工,综合楼深基坑第一版土已开挖完成,正在进行深基坑锚索、腰梁施工。

(8)关于“信息化建设滞后。全区智慧医院建设总体投入少,区内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相互之间不能实现医疗信息共享。如:区妇幼保健院沿用二十年前的HIS系统,未进行定级, 不能出具电子病历,并存在信息安全隐患;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医疗信息系统老化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各区级医疗机构依据自身的业务实际状况,制定了智慧医院建设规划,召开信息化建设调研会。

二是基层卫生院使用全省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由省卫生健康委与工程师共同进行系统升级工作,基层医疗机构日常使用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完成门诊住院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是区妇幼保健院可以出具电子病历,正在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目前已完成招采工作,设备正在采购中,积极参与银医合作项目,推进HIS系统更换工作。

(9)关于“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不强。除药惠、湾子等个别卫生院开设骨科、肛肠科等特色科室外,约一半以上卫生院没有特色科室甚至不能完成常见的一级手术。在全区范围内,家庭医生的履约实效普遍不足甚至存在‘签而不约’现象,以村医看病顺带履约的居多,医生团队经常性上门服务的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一是科学制定临床专科发展规划。组织对医疗机构当前各医学学科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学科发展水平、人才队伍和诊疗能力等因素,结合本机构前期学科发展规划,明确划分本机构的基础学科、优势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医疗机构在充分考虑本辖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和自身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结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总体规划、本机构优势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情况,科学制定本机构临床专科发展规划,确定本机构的临床专科重点建设方向,明确核心病种和建设目标。崇皇中心卫生院老年病科、儿科在周边形成影响,张卜中心卫生院与区医院神经内科形成联动,明确康复科为“一院一品”发展方向;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高陵区2024年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下派二级医院医务人员41人,充分发挥区级医疗机构的管理技术服务优势,大力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是组织由区医院牵头建立心电数据中心,现已与崇皇中心卫生院、通远卫生院、湾子中心卫生院、榆楚卫生院、耿镇卫生院、药惠卫生院共6家机构分别建立心电数据分中心。2024年6家乡镇卫生院共传输心电图3607份;区医院各住院病区传输心电图18414份;心电中心共出具心电图报告22021份,其中乡镇卫生院报告阳性率为37%。

②一是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卫生院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台,统一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公示牌;二是建章立制,印发《西安市高陵区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入户日”(每周确定一天为家庭医生入户日)“宣传日”(确定每月第三周的周四这天),截至2024年11月入户户数11457户,服务人数35515人次。

3.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尚有不足之处的问题。

(10)关于“决策部署领导能力有待加强。党委班子成员依赖行政经验进行管理的痕迹较为明显,决策部署出台前的调研不够充分,与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充分沟通和听取意见不够,系统上下没有真正形成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理论先行,着力提高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决策部署能力。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学、邀请专家辅导学、“学习强国”线上学等方式,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等内容,着力提高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决策部署领导能力。

二是坚持政策出台前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在推进编制《西安市高陵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5-2030年)时,通过实地调研提供基础资料,并对设置及运行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形成规划初稿。采用互动、重点问题研究、组织专题研讨会、专家咨询等形式对规划进行研讨、修改完善。截止目前,已开展座谈会6次、征求意见2次。

(11)关于“约束基层单位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够有力。个别区级医院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在一些监管事项的请示报告环节中有一定的简单直接上报、不愿不做充分说明、局党委批不批无所谓的不良倾向;极个别基层卫生院的报告事项,第一时间没有向上级党委报告而是向帮扶单位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了《高陵区卫健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请示报告原则、事项、程序、方式等进行明确规定。

二是夯实工作责任。9月30日,召开局专题会议,组织各基层单位学习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重申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和规定的通知》,要求基层单位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对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的单位,局党委将严肃处理,既追究基层单位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12)关于“局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不够。2021、2022年,党委会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落实措施中未对医疗设备器械、高价值耗材采购等廉政风险点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近2年来局机关对基层单位未开展过财务检查或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已将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2024年卫健系统党建工作要点内容,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听取局属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②督导检查相关科室对医疗器械、高值耗材的采购廉政风险点措施制定情况,不定期检查各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③2024年6月18日已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相关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对各二级单位开展内审工作,并组织开展了2024年医疗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各二级单位对经济运行、重大风险防控、财务管理等进行专项检查。

(1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约谈提醒不深入,未见2021、2022年谈话记录,2023、2024年,谈工作内容较多,谈个人思想较少,预防和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得不严。区疾控中心等9个二级单位廉政风险登记表上未见分管领导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廉政风险防控,落实领导责任,制定了《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针对约谈提醒不深入的问题,制定《谈心谈话记录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与分管单位、科室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不仅关注工作进展,更要深入掌握了解个人思想动态,预防和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查室负责每季度进行收集。

(14)关于“对医院人员薪酬监管不够严格。区级四大医院及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未提取发展基金、未采取成本核算管理等执行‘两个允许’不规范现象,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薪酬偏高,同时,降低了区级医院偿债能力,增加了医院资金运行的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西安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措施》文件要求,依据“两个允许”政策,结合医院规模、服务质量、运营效益等多方面因素,修订完善各基层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降低过高的领导班子成员及行政后勤绩效考核薪酬,使其与实际贡献和医院整体薪酬水平相协调,各医疗机构已按照新绩效方案执行。

二是已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财务制度提取基金。区级四大医院已按照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要求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医疗风险基金。14家医疗机构已进行成本核算管理,并对绩效方案进行适当调整,绩效发放较原来减少,保障医院偿债能力,确保薪酬发放与医院长远发展及经济运行状况相匹配。

(15)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不够有力。2023年11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某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受到政务处分,区爱卫办干事许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个别单位对内部个人事项报备监督不力,如:局机关和区妇幼保健院个别党员干部未按规定报备喜庆事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0月区卫健局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单位加强监督管理,每季度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局督查室。

二是督查室不定期对各单位制度落实情况、干部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召集分管单位、科室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对分管单位、科室相关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召集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是区爱卫办干事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高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2024年3月28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人员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5.关于医疗服务领域行风不佳始终是难点痛点的问题。

(16)关于“服务患者的意识依然不强,群众就医体验感较差。2023年在开展区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128个,其中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方面问题101个,占比78.91%。12345投诉中,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相关投诉问题数量较多,如:区医院存在门诊科室之间推诿病人的情况,2023年5月,区医院消化内科因服务态度不好被患者投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高陵区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百日行动活动方案》,在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内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百日行动”,通过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服务效率、就医环境、行业风气“五优化”;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四合理”,病历内涵、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重点专科建设、单病种质量管理“四加强”,推动医疗质量和能力水平提升,形成态度体贴、流程科学、服务高效、环境舒适的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提升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便捷医疗服务。

二是深入推进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将“以病人为中心”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围绕看病就医全流程,提出6个方面共20条具体举措。创新理念、服务向前,提升患者诊前体验。医疗机构可通过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提高预约的精准度;鼓励开展“预住院”,缩短患者术前等待时间。简化流程、创新模式,提升患者门诊体验。通过再造门诊流程,缩短患者在门诊的滞留时间;创新门诊服务模式,提高门诊服务内涵;优化门诊环境,提高就诊舒适度。高效衔接、分区分级,提升患者急诊急救体验。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加强院前院内衔接,做好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巩固拓展、丰富内涵,提升患者住院体验。通过完善临床路径管理、推进检查检验互认、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完善住院医疗服务制度,通过建立患者入出院服务中心,优化入出院流程来改善入出院服务。服务连续、医防协同,提升患者诊后体验。加强诊后管理与随访,为患者诊后提供更好保障。改善贯穿医疗服务全程的基础性、支撑性工作。不断丰富优质护理服务、及时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创新康复服务模式、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和后勤保障、加强医疗机构人文建设,提升医疗服务基础实力和文化内涵。

三是加强医院内部沟通协调,针对病症复杂或涉及多科室的患者,探索建立多学科协作团队,完善医院科室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科室在不同疾病诊疗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和协作任务,避免出现责任推诿。落实首诊负责制,首诊科室对患者的初步诊断、治疗方案制定及后续转诊等负有主要责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利用院周会,各科室汇报需要多科室协作诊疗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17)关于“存在漠视群众利益的现象。基层卫生院个别医生随意开药的人和事屡见不鲜,直接或间接加大了群众看病支出,还有极个别医护人员极端不负责任为患者用错药的现象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用药安全制度落实。全面落实《处方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强化医药护技等人员的专业素养培养,实施处方开具、调配、给药、用药的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操作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标准化管理措施,杜绝调配差错,提高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强重点药品使用管理。建立高警示药品、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印发《高陵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高警示药品及多个规格、看似、听似的易混淆药品,分别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同时,加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抗微生物药物、毒麻精放药品等的使用管理。区卫健局、公安高陵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抽调宝石花长庆医院、区医院相关人员对辖区20个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其中二级医疗机构7个,基层医疗机构8个,其他医疗机构5个。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

三是加强用药安全监管。加强对医师执业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临床诊疗指南、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临床路径等,合理开具处方,开展处方点评,并根据点评结果及时有效干预。

(18)关于“就医流程因循守旧,不方便群众看病。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精神卫生中心3家区级医院尚未实现预约挂号、诊间支付,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项目较少,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患者群众‘就医难’‘就医贵’”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2024年5月认定的40项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基础上,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精神卫生中心通过了省卫生健康委对检验互认项目清单的补充认定,现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分别调整为53项、47项、44项、30项。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均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互认项目右侧标注“陕HR”互认标识。全区各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互认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出具的互认项目应认尽认,非必要不重复检查。

②截止目前,区中医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已上线。区妇幼保健院已实现预约挂号、诊间支付功能。区精神卫生中心属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服务对象为精神障碍患者,单一且较为特殊,采取先就诊后挂号的服务方式,即患者来院后直接到门诊诊室就诊,就诊结束在交费时同步收取挂号费和相关医疗费,最大程度优化服务流程,就诊患者无等候或稍有等候,鉴于中心目前规模、就诊人次、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情况,暂无需实行预约挂号和诊间支付功能。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

(19)关于“部分记账凭证不规范附件不完整。如:2021年12月,区卫健局对医疗机构慰问,无慰问方案、慰问名单;2023年1月,付全员核酸检测医护人员住宿及餐费35.496万元,无每日明细单据;区妇幼保健院材料药品消耗,未见领用人、科室负责人签字,汇总单未见领导审批签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12月,区卫健局针对医疗机构慰问工作,因慰问方案及慰问名单未装订至财务账内,而是在档案盒存档,导致账目不完整。发现问题后,已及时将慰问方案和慰问名单入账,并附于支付凭证后,确保财务资料完整、规范,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实现慰问资料与财务账目准确对应。

二是2023 年1月,支付全员核酸检测医护人员住宿及餐费 35.496 万元,但缺少每日明细单据,原因是明细单据存放于档案盒未装订在财务账内。目前,已将每日明细单据等附件完整入账,并附于支出凭证,保证费用支出的明细清晰、依据充分,完善了财务报销手续,满足财务审计和监管的合规性要求,有效解决了费用支出凭证不完整的问题。

三是妇幼保健院已明确规定材料、药品领取时领用人必须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对消耗情况严格审核签字,汇总单需经领导审批,以确保药品消耗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其次,对现有的出入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出入库记录的填写要求、签字流程以及审核机制。

四是要求局属其他各单位对该问题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有问题立即整改。局党委对相关单位2名干部提醒谈话,要求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相关业务学习。

(20)关于“合同及项目管理存在漏洞。如:2022年5月,区卫健局付疫情指挥部购疫情防控办公物资116.64万元,该批物资合同未约定质保金;2022年8月,付疫情指挥部租赁20辆转运车,租期1年,费用共79.75万元,无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2023年10月,区妇幼保健院支氧气房及消毒室电缆铺设款22.90万元,无工程决算、验收、审计资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合同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我局将严格审核合同的完整性与规范性,所有合同必须完善签订日期、大金额采购合同约定质保金,2022年8月,付疫情指挥部租赁20辆转运车,租期1年,费用共79.75万元,无政府采购、招投标流程的问题:根据《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2号)文件,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目前我局已完善卫健部门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办理。

二是妇幼保健院已完善财务支出相关制度,要求工程类项目须完成验收、审计等相关程序后再结算。工程项目报销资料:a.工程申请、工程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验收报告(经科室负责人或者护士长及其他相关科室确认)工程决算、审计意见。b.合同、中标通知书、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另需提供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c.大额资金支出须提供会议纪要等。

三是要求局属其他各单位对该问题进行严格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局党委对相关单位1名副院长提醒谈话。

(21)关于“费用支付监管不严。如:2022年12月,区卫健局支信息技术服务费8.9万元,合同签订无日期,且合同约定服务周期第6个月付合同价款的70%,其余30%在服务周期结束前全部付清,但实际上单位一次付清全部服务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合同签订无日期:我局将严格审核合同的完整性与规范性,所有合同必须完善签订日期。

二是付款问题:合同于2022年6月签订,根据合同约定,服务周期内第6个月需付合同金额的70%(66500元),即2022年11月30日前应完成第一笔付款,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尾款支付。实际付款情况:本单位于2022年12月29日进行第一次付款89000元,已超过合同约定服务周期内第6个月(2022年11月30日前)付款期限;2023年11月14日完成尾款支付,已超过合同约定服务周期结束时间(2023年5月31日)。

三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四是要求局属其他各单位对该问题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2)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2022年底,区医院滞留应缴财政款113.8万元,崇皇卫生院借款387.88万元,张卜卫生院借合疗周转金141万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医院应缴财政款已于2023年4月上缴财政。崇皇中心卫生院、张卜中心卫生院就借款问题制定还款计划,与区中医医院达成一致,目前崇皇中心卫生院已还款140万元,剩余部分将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还款,张卜中心卫生院已还款12.5万元,剩余部分将于2030年12月31日前完成还款。

二是区卫健局党委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相关业务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3)关于“医院设备高值耗材招采有漏洞。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均存在缺少选取代理机构的标准和流程、将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的不规范招采行为,区医院还存在采购项目合同未按要求在政府采购平台备案公示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已建立《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制度和流程》相关文件,对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做出明确规定,凡是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必须委托集中代理机构,并严格按照要求在政府采购平台备案公示。

二是区医院、区中医医院按照《陕西省关于落实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实施方案》(陕医保发〔2019〕32号)进行高值耗材的招采。区纪委已介入调查。

(24)关于“医院捐赠及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均未落实受赠信息公开制度,住院结算处现金存放量过大,如:未查询到区医院、区中医医院2021年5月受赠的医疗设备的财产情况和使用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受赠信息公开制度:区医院已将受赠医疗设备纳入医院资产统一管理并进行公示。2021年5月接受西安市计划生育协会捐赠10台江苏鱼跃制氧机(9F-AW)2332.01元/台,合计23320.10元。目前设备处于备用状态,存放在设备科,医院在出现供氧设备故障或供氧短暂不足等突发情况下,临时紧急使用,同时修订了捐赠管理办法,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中医医院2021年5月接受西安市计划生育协会捐赠10台江苏鱼跃制氧机9F-AW,2332.01元/台,合计23320.10元。经查其中4台分别给四家卫生院(张卜、崇皇、姬家、泾渭),另外6台在医院库房,医院在出现供氧设备故障或供氧短暂不足等突发情况下临时紧急使用,日常设备处于备用状态,并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执行。

二是住院结算处现金存放量过大的问题,进行信息化系统升级,实现出院费用原路返回。加大现金监管力度,完善现金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拓宽收款渠道,新增微信、支付宝、自助缴费等方式。今后将严格执行医院现金管理制度,要求收费员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做好现金缴存和保管工作,不定期对现金存放情况进行抽查。

三是局党委对区医院及区中医医院相关人员提醒谈话。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和风险的问题。

(25)关于“固定资产录入不及时。2022年区卫健局财务支出购买固定资产合计1153.32万元,固定资产台账只登记了592.77万元;2023年财务支出购买固定资产合计141.81万元,固定资产台账只登记了5.51万元,存在流失风险。如:2022年5月,付疫情指挥部交通查控组购疫情防控办公物资OPPO手机10部,价值19990元,未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2022年的资产进行梳理,固定资产台账登记数与财务支出购买固定资产1153.52万元进行逐一核对,已将未登记的资产逐一进行补登记,目前已完成。

二是对2023年的资产进行梳理,对固定资产登记数与财务支出购买固定资产141.81万元进行逐一核对,将未登记进台账的资产进行补登记,目前已完成。

(2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2023年1月,购移动电源支出21.7万元,固定资产审批表无财政部门审核意见,未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2023年局机关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支付移动电源为2022年疫情时期指挥部购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2号)文件,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二是对局机关2023年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目前已完成。

8.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堤坝筑的不牢的问题。

(2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2021年至2024年6月,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分别为列入本院警务室人员的公安民警王某某、赵某某等6人按每月1791—4210元的不同标准违规发放工作补助共计305893.5元,6名民警违规领取工作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并报告自查情况,已收回全部违规工作补助307893.5元。

二是局督查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是组织局属各单位到高陵区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进一步引导卫健系统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升廉洁自律意识,防止类似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28)关于“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2024年4月30日,局机关袁某使用公务车辆行驶里程26公里与实际距离0.383公里不相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6月18日,区卫健局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用车须按照有关程序申请,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车辆用途和路径。

二是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规范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提高责任意识。

三是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车辆使用登记信息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派单后方可使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9.关于医疗领域监管及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待持续深化开展的问题。

(29)关于“非法行医屡禁不止。如:姬家街道、杨官寨等区域非法行医较为严重;鹿苑街道北街卫生室李某某因非法行医存在致人死亡嫌疑;中医院手术麻醉科雷某某无技术资格证,长期在技术岗位上从事医疗活动。2021年以来,全区共查处非医生行医和无证行医案件7起”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投诉举报姬家杨官寨村黄某某非法行医案件已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三十八条第一款,九十九条第一款,给予5万元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55元,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

二是鹿苑街道北街村卫生室李某某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按照区委政法委协调会议和区级工作专班要求,已委托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完成了法医病理学和法医物证学司法鉴定,陕西智弘司法鉴定中心完成了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多少的病理学司法鉴定,现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截至目前,未开展非法诊疗活动。

三是中医院手术麻醉科雷某某一直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工作,未独立开展麻醉相关专业工作,也未单独值班,因雷华栋长期无证,2024年8月19日,将其调离麻醉医师岗位,调至血液透析室学习,安排相关人员于2024年12月1日至陕西省中医医院血液透析室进行培训学习,并于学习结束后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证书。

四是区卫健局联合五部门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高卫政字〔2024〕54号),2024年6月份以来,区卫健局牵头,公安高陵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各市场监督所、公安治安大队、各卫生院派员参与,组成联合普法执法检查组,坚持每月开展不少于3天的集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共开展联合打非活动2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出动流动LED宣传车21车次,接受咨询150余人次,整治取缔游医摊点5个,保持高压态势,持续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不断营造就医安全环境,护航群众健康。

(30)关于“‘过度医疗’现象时有发生。如: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生在患者没有任何感染指征的情况下超时间使用抗生素,违规使用氨基酸注射液,且存在‘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与‘左心功能测定’同时检查收费现象;通远卫生院不合理使用多索茶碱注射液、奥美拉唑注射液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自查自纠。紧扣医疗卫生领域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重点任务,以全面、系统、精细的工作态度,从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全方位、多层次深入查摆医疗机构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广泛开展问卷调查获取患者真实感受,积极收集患者反馈倾听患者心声,严格执行内部审查保证客观公正,确保问题无一遗漏。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将“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举一反三。通远卫生院将涉及的违规金额,上缴至西安市高陵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基金收入账户),对涉及的4名员工进行谈话及罚款,每人罚款100元。区妇幼保健院将涉及的违规金额退回医保基金账户,并将罚款上缴医保局专用账户,对违反规定的医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于8月19日重新修订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加强院内督导检查。从规范医护人员的诊疗流程到监督考核,全面规范医护人员行为,彻底消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隐患。

三是规范检查项目收费制度,严禁不合理的组合检查收费行为。明确各项检查的独立收费标准和同时检查的合理性依据,加强收费审核和监督。对出现过度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处方权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吊销执业资格。

四是对“临床医生在患者没有任何感染指征的情况下超长时间使用抗生素,违规使用氨基酸注射液”问题给予区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与“左心功能测定”同时检查收费的问题对妇产科主任、影像科主任提醒谈话,对医保办负责人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0.关于班子建设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的问题。

(3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主要集中在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如:2021年9月,区卫健局付法律服务费3万元,无会议记录;2023年1月,区妇幼保健院付系统软件售后服务费12.8万元,无会议研究资料;2023年4月,区中医医院付迁建项目一期尾款300万元,无会议研究资料”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财务支出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二是区中医医院经查找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年4月11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付区中医医院付迁建项目一期工程款300万元。业务科室在报账时未严格按照财务要求将会议纪要后附,要求今后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时上报院长办公会及“三重一大”会议通过,遵守财务报账制度,完善所有附件。

三是妇保院完善“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每笔支出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完善财务支出相关制度,相关科室在服务类项目采购时,大额资金支出时必须向财务科提供会议纪要。服务采购报销资料:申请、发票、合同、验收单、中标通知书,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另需提供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大额资金支出须提供会议纪要。

四是局党委对区妇幼保健院信息科负责人提醒谈话。

(32)关于“班子成员专业能力尚需提高。卫健局党委班子成员多数行政工作背景明显,医疗卫生知识相对欠缺,全面了解掌握卫健业务的人更少。区中医医院班子成员共6人,目前,只有1人具备中医背景,与60%的国家要求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举办业务能力培训班,提高党员干部专业能力。今年以来,举办卫健系统“健康大讲堂”1期、“杏林大讲堂”6期、妇幼夜校10期,进一步提高了党委班子成员、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医疗卫生知识。

二是利用“健康高陵”将政策宣传与业务课堂深度融合。在“健康高陵”微信公众号及时刊载国家关于卫生健康领域的政策法规及会议精神,号召党员干部进行学习。

三是按时参加省市举办的专业能力培训。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国家、省、市卫健委举办的如基层卫生健康管理、感染性疾病医疗质量控制、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暨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等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具有医疗专业技术班子成员进行“西学中”的学习,并获取相应证书。

四是对人才选拔规划进行调整,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要求,制定《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选拔医疗机构领导人员实施方案》,明确区中医医院优先选拔具有中医专业背景且具备管理经验的人员进入班子,下一步通过公开竞聘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确保新选拔成员符合中医专业资质要求,逐步提升班子中医背景。

(33)关于“作风建设仍需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安排工作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却不够经常,与基层单位党员干部沟通交流及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偏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举办了“重阳意暖 卫健情长”--西安市高陵区卫健系统2024年“重阳节”退休职工座谈会,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退休职工观摩学习、沟通座谈,听取退休职工对高陵区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是深入一线调研倾听民意。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到包抓小区担任连心员,宣传党的政策,帮助小区发现、解决问题4个。开展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争先进位”行动,建立领导包抓、组团帮带等7项措施,2024年,9个“二类”党组织创建为“一类”党组织,1个“三类”党组织创建为“二类”党组织。

11.关于基层党建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的问题。

(34)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在基层单位还存在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不到位的问题,党支部工作底气不足,党组织领导作用受到抑制,如:2021年2月、6月,区医院‘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织研究,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后直接实施。个别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区爱卫办党支部、通远卫生院党支部只有支部书记,没有委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10月8日,召开高陵区卫健系统2024年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会,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了《高陵区关于加强全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夯实责任,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指导14个公立医院7月底前修订完善了医院“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均须经医院党组织研究决定后方可执行。

三是规范党组织建设。区爱卫指导中心、通远卫生院党支部均完善了组织建设,爱卫指导中心完成2名委员的增补,通远卫生院党支部完成2名委员的选举,其他基层党组织均按照规定进行换届选举。

(35)关于“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多数基层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不够规范,如:局机关党支部2022年10月21日、泾渭卫生院2023年11月27日召开的主题党日活动未按照‘五个一’标准要求开展;2022年4月至12月,区医院行政党支部未召开党员大会,存在以主题党日活动代替党员大会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召开了2024年卫健系统党务知识培训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党建业务知识,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支部限期整改。

(36)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肃。2021年10月以来,全系统违规发展党员3名,其中‘带病入党’1名,严重违反入党程序2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培训。组织支部书记、党务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发展党员的原则、程序及纪律等内容。

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做好2024年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今年以来已接收预备党员8人,预备党员转正14人。

三是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加强对党员入党资格审查,对1名受到处分的预备党员,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党支部按照规定延长其预备期,待其完全符合条件后再予以转正。

四是严肃进行处理。2022年5月6日,召开党委会议,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进行处理:对1名“带病入党”党员给予提醒谈话,2名严重违反入党程序党员,鉴于入党后一贯表现良好,均承认其党员身份。对涉及的2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给予批评教育1名、提醒谈话1名,涉及的1名党务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37)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总体上,卫健系统上下党建工作与业务实际结合不紧密,在业务工作中未能充分体现党建引领作用,未形成有影响力的党建工作品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党建品牌建设。9月18日,制定印发了《全区卫健系统深化“医心向党 健康先锋”党建品牌,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围绕18项工作任务,深化“医心向党 健康先锋”党建品牌,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理念,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用高质量党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制度落实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卫健系统基层党组织示范标杆。

二是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以来,各基层党组织将党建与业务紧密结合,开展院级领导“一线工作法”“党员服务进病房”“党员示范 服务有我”等系列活动200余次,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做贡献。

三是党建引领助力基层治理。制定《关于提升高陵区卫健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评议”工作质效实施方案》,全系统28个基层党组织向全区21个社区、20个村组报到,办理各项健康服务惠民实事70余件,组织457名在职党员结合实际为社区办理好事80余件。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面临制约性短板和不足的问题。

(38)关于“干部管理不规范配备不到位。区中医医院从崇皇卫生院借调干部8人,借调时间长达十余年;2023年9月至今,榆楚卫生院班子成员只有书记1人,院长、副院长一直空缺;2023年5月至今,区卫生监督所所长空缺,一直没有法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借调人员信息,开展借调人员清退工作,目前,原从崇皇中心卫生院借调至区中医医院的8名干部已全部返回原岗位工作,并对其原工作内容和职责进行了重新交接和明确,确保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组建医共体总院,启动班子成员选拔配备工作。通过公开竞聘、组织考察等程序,对医疗机构空缺领导一并考虑完善,提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决策执行能力。

三是因机构改革,整合西安市高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西安市高陵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重新组建西安市高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西安市高陵区卫生监督所、西安市高陵区健康教育所牌子,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已注销。

(39)关于“缺乏专业人才。区精神卫生中心无一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人才留不住现象较为明显,每年全系统都有四五个专业技术人员辞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上半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聘渠道,为精神卫生中心引入中医学专业人才1名,与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签订心理健康专科联盟,柔性引进主任医师1名,充实了专业队伍力量。同时,鼓励和支持职工提升专业技能,2024年区精神卫生中心有3名职工顺利通过护理学副高笔试考核,2名人员在西安市副高电子评审平台递交了相关资料,已符合评审要求1人。

二是对卫健系统内硕士及以上、副高及以上、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在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任职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了包含310名人员的卫健系统人才库,精准掌握卫健系统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及其分布状况,为后续有针对性地制定人才发展计划、实施人才分类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撑。

三是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八部门制定《西安市高陵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实施方案(试行)》文件,从引进方式、引进对象及条件、政策待遇、卫生人才管理机构、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划,旨在提升我区医疗卫生人才服务能力,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完善的生活保障等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医疗卫生人才投身高陵卫生事业,形成具有高陵特色、适应高陵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保障机制。

(40)关于“基层医疗单位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因为机关或区上大医院人员借调、待遇较低留不住人等原因,基层卫生院缺人问题较为普遍。如:鹿苑卫生院承接城区疫苗任务,因人员、设备不足,导致工作推进较为困难,群众投诉反映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一是全面摸排基层卫生院人员编制情况,为空编卫生院及时招聘补充人员,同时严禁街道卫生院向区级医院调动,近两年内未调动。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8人,进校园招聘13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人,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共13人,其中省级副高7人,基层副高6人,2024年高级职称评审共23人,其中省级副高14人,基层副高9人。二是通过科建院形式,由区级医院带动提升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

②一是对高陵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鹿苑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服务责任区域进行了划分,三家医院共同承担城区预防接种任务;二是组织新增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工作,为鹿苑卫生院在内的7家预防接种单位新增具备资质人员55人,其中鹿苑卫生院3人;三是医院领导层增加了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关键岗位,如留观医生和骨干成员负责核心任务,通过提升团队整体效能来弥补人员不足带来的影响;四是在开学季、接种高峰期以及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医院领导团队进行精细化的人员调度,确保接种任务的顺利进行。通过加班加点的方式,确保接种人员数量充足,满足公众接种需求。

13.关于作风建设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41)关于“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开展不够扎实。未见区医院、中医院查摆作风问题清单;姬家卫生院、湾子卫生院、泾渭孟阳中医医院、渭北眼科医院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查摆作风问题清单上存在问题均为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四抓四学”为举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抓专题“研学”。围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办局党委班子读书班,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党课27场次。抓以案“促学”。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组织25家医疗机构开展不合理用药督查问效,点评处方45548张,排查廉洁风险点206 个,制定防范化解措施352项,自查自纠问题32个,完成整改31个。抓以训“助学”。通过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区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抓日常“融学”。依托“高·幸食堂”,设立健康服务点40个,建立家庭病床309张,打通医疗服务“最后一米”。

二是要求各单位对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上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局督查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42)关于“精文减会为基层减负落实不到位。机关日常工作中依然存在文多会多以及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现象。机关目前仍有中层群、机关干部群等6个工作群,存在一定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表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树立以基层实际需求为导向的工作理念,鼓励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减少不必要的文件和会议。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精文件会、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坚决落实周四无会日有关规定,特殊情况提前报备。

二是完善考核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管理、会议管理的若干措施》,减少对文件、会议等形式指标的过度关注,引导局属各单位将精力真正投入到工作的实质性推进上。

三是规范工作群管理。转发《关于清理规范微信QQ钉钉工作群和美篇账号的通知》,对工作群进行清理整合,明确每个工作群的功能定位和信息发布规范,严格限制非工作性信息的发布。截止目前,共清理微信工作群6个(保留6个)、QQ工作群2个,未建立钉钉工作群;目前保留的6个微信工作群均在区委网信办进行了备案,无新增情况;局属单位原有微信工作群205个,已清理解散微信工作群136个,保留69个;原有QQ工作群12个、钉钉工作群7个,全部清理解散,无新增。

(43)关于“一些干部职工作风松懈。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格,2019至2021年,均有死亡人员继续领取高龄补贴的问题发生。对干部职工管理不够严格,2023年5月,榆楚卫生院院长王某自行离开工作了7个月的院领导岗位,返回原单位工作;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李某2020年连续三个月累计旷工25天”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老龄办已于2023年12月20日向去世老人家属发放清退补贴告知书,追回4人多发的补贴,已全额上缴国库且留存凭证,并加强对惠民惠农政策审核流程的管理,明确要求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审核环节,精准掌握每项政策的办理条件,特别是在政策转换衔接阶段,严格杜绝重复享受现象,确保群众权益得到保障且资金发放合法合规,从源头上堵塞审核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②印发《关于王沛同志免职的通知》(高卫党字〔2023〕107号)文件,经2023年11月23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相关人员榆楚卫生院副院长职务。

③针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同志的旷工行为,局党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使其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也为全体干部职工敲响纪律警钟。

④强化单位内部管理,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局机关不定期对局属各单位的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上下班考勤情况、工作时间是否存在擅自离岗或串岗现象、办公区域内是否有违反规定从事非工作相关事务的行为等方面,确保局属各单位工作纪律严明。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4.关于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44)关于“局党委整改方案缺少充分的调研与征求意见,一些问题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目标任务等不够明确,对整改方案的执行情况,缺少有力监督,集中整改、有效整改的意识还不够强。新的党委班子组建以来,在日常工作中,对巡察整改缺少必要的持续跟踪和开展‘回头望’,安排部署当前工作与巡察整改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会上召开巡察整改“回头望”会议,要求班子成员对各自分工负责领域开展整改跟踪工作,目前已开展2次。

二是9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强调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要扩大问题查找面,对各单位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各单位、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加以解决。

三是及时汇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11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推进会,听取牵头科室整改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明确整改细节,了解问题根源及实际整改情况。

15.关于个别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45)关于“对上一轮省委巡视指出问题整改不力。巡视反馈的限制性用药超范围支付、不合理检查以及区中医医院等三家区级医院尚未实现预约挂号、诊间支付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一是持续自查自纠。紧扣医疗卫生领域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重点任务,以全面、系统、精细的工作态度,从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全方位、多层次深入查摆医疗机构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广泛开展问卷调查获取患者真实感受,积极收集患者反馈倾听患者心声,严格执行内部审查,保证客观公正,确保问题无一遗漏。二是健全制度机制。针对发现问题,将“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举一反三,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机制。从规范医护人员的诊疗流程到监督考核机制,全面规范医护人员行为,彻底消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隐患。三是加强医疗行为管理。严格落实医疗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规范性的监督管理,以各病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为依据,加强处方审核和点评,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②高陵区中医医院2024年5月正式启用了微信预约挂号平台,目前医院已经实现了网上预约挂号、诊间支付功能;2024年6月中医医院在信息化系统增加了检查结果互认模块选项。高陵区妇幼保健院预约挂号、诊间支付功能已测试完成。高陵区精神卫生中心属精神专科医疗机构,服务对象为精神障碍患者,单一且较为特殊,采取先就诊后挂号的服务方式,即患者来院后直接到门诊诊室就诊,就诊结束在交费时同步收取挂号费和相关医疗费,最大程度优化了服务流程,就诊患者无等候或稍有等候,鉴于中心目前规模、就诊人次、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情况,暂无需实行预约挂号和诊间支付功能。

(46)关于“对上一轮区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巡察反馈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深入、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仍有差距、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在本次巡察中,依然有明显的问题表现,整改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线下方式、“学习强国”线上学、“健康高陵”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部署、全市2024年卫生健康半年工作会议精神、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等内容。

二是夯实工作责任。把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总抓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落实方案。针对通远卫生院、药惠卫生院2个“三类”党组织,建立领导包抓工作机制,先后开展实地指导4次,发挥区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等4个“一类”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观摩交流等互学互比活动,推动“二类”“三类”党组织共同提升。

三是创新工作举措。指导公立医院开展院级领导“一线工作法”“党员服务进病房”“党员示范 服务有我”等系列活动180余次,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做贡献。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普惠托育机构建设情况。根据《西安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我区2025年计划建设4所公办托育机构,目前已确定泾渭街道(龙凤园二园下延)、姬家街道(泾渭苑一园下延)、崇皇街道(泾欣园第一幼儿园下延)、鹿苑街道(第四幼儿园下延)4个点位,其中龙凤园二园和泾渭苑一园已完成备案,其余2所正完善备案资料。区卫健局已组织托育业务培训,并争取各级资金138万元(中央49万元、省级35万元、区级54万元),下一步将持续对接市级部门,强化与区教育局、财政局协作,确保年度任务完成。

2.医疗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针对智慧医院建设滞后问题,各区级医院已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召开信息化建设调研会。基层卫生院统一使用省级系统,由省卫健委与工程师统筹升级工作;区妇幼保健院已实现电子病历功能,正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HIS系统更换(设备采购中),同时通过银医合作项目加快系统更新。下一步将重点推动数据互联互通,提升整体信息化水平。

3.区医院设备维护力量加强措施情况。为解决区医院仅1名工程师导致的设备运行风险,已申报招聘2名医疗器械维修专业人员,并与第三方维保公司合作,目前眼科设备已完成维保,影像类设备维保正在商谈。后续将持续跟进人才招聘和设备维护外包,保障医疗设备安全运行。

4.往来款项清理整改情况。区医院滞留的113.8万元应缴财政款已于2023年4月上缴;崇皇中心卫生院借款387.88万元(已还140万元,剩余247.88万元计划2027年底前还清)、张卜中心卫生院借款141万元(已还12.5万元,剩余128.5万元计划2030年底前还清)均已制定还款计划。区卫健局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化财务监管,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四、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巡察工作以来,区卫健局党委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围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在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卫生健康工作的新任务,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医改协同推进力度还需加强,深化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优质医疗资源供给不足,群众“看病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三是基层党建工作发展不平衡,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不够充分,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跟踪问效需要进一步强化。

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区卫健局党委将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强化打持久战思想,坚持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方面深挖细挖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一)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7月24日至8月13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86912214;邮政信箱:高陵区县门街29号高陵区政府1号楼3楼高陵区卫生健康局;电子邮箱:gaolingwsj@163.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