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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5-09-04 15:09   来源:高陵区委巡察办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31日至7月10日,二届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交叉巡察,2024年8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4方面16类问题,提出整改建议4条。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工作部署

(一)被巡察党组织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自2024年8月9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明确了对政治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工作的内涵要求。8月19日召开了专题党委会,将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原文以党委文件形式转发到局属各单位。以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2.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履行“四个亲自”抓整改。8月19日召开的巡察反馈意见讨论会上研究制定了1+N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8月21日局党委办公室将局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以党内文件印发至下一级党组织。9月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10月11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按照“六个一”标准和程序,有“辣味”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0月15日召开了党委会,研究了移交问题线索情况,讨论通过了修订完善的三个制度。

(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任务31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及时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相关牵头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实行1+N整改方案和1+N整改报告工作机制,局党委制定下发了《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二届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高市监党发〔2024〕40号),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方面55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真正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支队伍,同时明确了完成时限,建立了工作台账,“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确保存在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力促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成效

1.坚决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本次巡察整改共修订完善了《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密工作制度》和《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收支管理制度》三项制度。

2.运用整改成效,促进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2024年,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成效,聚力推进全区“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紧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食品生产、肉类产品、校园及周边市场秩序、白酒类产品制假售假等专项整治,持续加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共督导检查115次,自查36次,查改问题192个;开展肉制品专项抽检45批次,全部合格,校园专项抽检165批次,11批次不合格已闭环处置。聚焦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查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类问题隐患2045个,查办违法案件188件。受理群众投诉咨询举报5900件,调解办结率达98%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切实将整改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举措,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严不实的问题。

(1)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学校(幼儿园)食品监管存在原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储存、落地摆放,引发食材发霉、变质等问题,防范意识不到位”问题。

一是督促各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要求各学校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严格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重点自查是否开展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全面清洁后厨及就餐区域、食品加工设施设备是否清洁消毒、库存食品是否“清零”、是否全部重新采购合格食材、AI智能识别抓拍系统是否持续在线等。督促学校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二是积极履行监管责任,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2024年9月1日至9月20日,按照基层所区划,分为8个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207余人次,对辖区137所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智慧信息平台使用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每日晨检、自检自查、风险隐患管理、原材料管理、陪餐管理)、食品原辅材料购进情况、食品加工用具及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加工过程规范情况、AI智能识别抓拍的违规行为整改情况。发现食品安全隐患5个,已现场责令各学校及时整改。三是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出动执法人员137余人次,对校园周边161余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提供送餐服务、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合规、餐饮具是否清洁消毒。督促10家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关于监督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2)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城区所处理阿迪达斯商标侵权投诉对现场发现的侵权商品未立案处理”问题。

由于当事人货品较少,无法认定侵权行为,且该公司也及时和投诉人协商并达成了和解。我局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对涉嫌侵权的商品进行下架并拆除涉嫌侵权上边的标签,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在此基础上,我局通过多种途径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流程。一是鼓励持续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与技能。开展“一周一法”“一月一考”活动,以线上辅导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涉及的业务类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学习。二是学习执法流程,推行执法公示制度。组织全局执法工作人员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42号令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43号令。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主动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案卷整理和归档工作。三是关注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一把手跟进执法”“公职律师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协助办案”等方式,从法律制度和执法层面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网络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关于“2020年至2023年监督抽检合格产品备样未见检验公司和检测中心交接台账及备样处置过程资料”问题。

一是已联系各承检机构向我中心汇总2020年至2023年监督抽检合格产品备样信息,台账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食品类别、检验报告编号、规格、剩余样品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处置方式等。二是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备样处置方式分为:捐赠、科研用途、无害化处理或其他用途,对样品剩余保质期大于2个月且具食用价值的剩余样品,用作各类慈善活动或扶贫捐赠物资,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检验检测中心建立检测抽检备样工作长效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投诉处置被动应付。2021年全局共处理12315投诉举报案件910件,2023年增至3242件,增长256%,2024年上半年已达2169件,对投诉以牟利为目的职业索赔行为应对能力不足,消极应对,缺乏主动研究破题、动真碰硬啃硬骨头的韧劲”问题。

一是加大人员业务培训力度,采取相应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减少恶意索赔受理数量,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消费市场,维持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二是2024年1月至9月30日接到恶意投诉举报474件,10月份至今接到恶意投诉举报84件,投诉举报量明显减少。

3.关于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5)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力度不够。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2021年开展学党史、明党规、守党纪、跟党走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中,知识测试附带答案一并印发,汇总上报80分以下53人,其中2人成绩不及格,活动走过场”问题。

一是针对2021年开展“学党史、明党规、守党纪、跟党走”知识测试的问题,局党委已责令有关人员重新作答。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文件数量,提高质量,开解决问题的会、开务求实效的会,不发照抄照搬的文件,不发脱离实际的文件,文件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对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局党委办公室在微信工作群中对各支部提出了明确要求:以后开展知识测试活动时,杜绝印发答案,确保测试的真实性。

(6)关于“文件起草不严不细,简单转发,照抄照搬。高市监发〔2021〕75号文件落款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却要求各基层所8月25日前上报”问题。

一是起草下发了《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精文简会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要求一是力戒以文件落实文件,国家、省、市及区级已公开发布的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各科室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不再以办公室发文;通过电话、面商、会议或其他形式已作出安排部署、有关部门已明确任务的,不再发文;没有提出新要求新举措、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再发文;已公开发布的文件、领导讲话不再印发文件。二是实行计划发文,发文数量较上年同比精简30%以上;力推网上办公和无纸化办公,以电话、传真等形式传达发布的文件不再发文,一般性工作要求不以文件形式下发。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执法监管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7)关于“巡察期间,群众反映泾渭所干部接听电话时态度不好,在该所咨询时,工作人员带理不带理,连头也不抬,最终群众将问题反映至巡察组”问题。

针对反映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党委立即安排整改落实。6月26日,泾渭市场监管所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反思,从主观上查原因,深刻剖析其产生的根源与危害。7名干部签订了《为民服务个人承诺书》,从接待群众、问题处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了承诺,全所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市局“一月一法、一月一考”全员学法,自觉钻研业务,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理论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树立市场监管队伍良好形象。

(8)关于“监管不到位,发现问题能力不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小作坊食品添加剂未按五专要求管理使用”问题。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按要求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从主体资质及许可范围、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等方面开展检查工作。三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五专要求管理使用,以糕点、酱腌菜、蜜饯等食品添加剂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为重点,加强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仓储管理等内容的检查,严防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95人次,执法车辆132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2家次,食品小作坊169家次,发现问题35项,责令整改22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共立案5家(食品生产企业3家,小作2家),罚款共计1.8万元;抽检食品生产企业16批次,小作坊12批次,全部合格。

(9)关于“购进保健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与普通食品混放”问题。

一是要求经营的保健食品能按要求设立专柜或专区,不能出现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问题,并贴有“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提示语。二是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对其所采购的产品进行查验,索要供货商资质证明及检验合格证明。三是要求各经营户张贴公示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执法车辆55台次,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经营230家,发现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问题8家,处罚3家,共计罚款7000元,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10)关于“文卫路及四中附近多家餐饮店‘三防’设施不全,部分未安装防尘帘、灭蝇灯未正常使用”问题。

一是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反馈的文卫路及四中附近的餐饮店,城区监管所已按照要求对其进行指导和整改,出入口加装了防尘帘,安装了灭蝇灯设施设备,完成了整改。二是内部协调,克服人员不足问题,加大对餐饮店食品安全知识及病媒生物防治宣传力度。三是针对全区餐饮单位“三防”设施基层监管所按照要求对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对“三防”设施设备开展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5.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内部审核有漏洞的问题。

(11)关于“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不严格。单位近4年拨付基层所、执法大队及部分科室费用,均直接打入干部职工私户,未付给业务往来单位或个人”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及各科、所、队相关人员开展专业培训,确保全面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操作流程。二是立即停止将拨付基层所、执法大队及部分科室费用直接划拨至干部职工个人账户的做法。三是严格要求与业务往来单位或个人的资金往来通过正规银行账户进行,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完善账目记录和财务凭证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党委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聚焦思想政治建设缺乏深入细致思考、研究和实践,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掌握不全面,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结合运用不够,创新用党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有差距”问题。

一是2024年10月24日,召开党建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在局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会议中把学习中央相关理论作为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重要引领和首要内容。二是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采取原文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有效拓展“第一议题”学习的广度、深度,不断增强学习的引导力和感染力,努力创新用党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

(13)关于“对照检查材料审核不严。2020年、2022年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见党委书记签字背书”问题。

一是局党委办公室认真落实好检查审核工作。按照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重点检查谈心谈话范围是否全面、内容是否与批评意见清单相对应,审核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是否规范完整并达到组织要求。对审核检查中发现有基础材料准备不充分、态度不认真、企图走过场等情况,明确要求立行立改、延迟召开,从源头上杜绝基础材料五花八门的“应付式”心理。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审核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检查材料的审核和签字制度,强化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7.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费收缴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4)关于“发展党员数量较少。全局现有182人,2020年至2024年共发展党员2名”问题。

一是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等,增强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程序内容的深入了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采取专题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在审查、上报时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三是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教育引导青年党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四是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对接,积极争取发展党员指标,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加大发展党员力度。

(15)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原城关所支部1名党员政审外调复函未在确定发展对象阶段进行,支部盖章前后不一,2020年5月22日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表决票盖城关所支部章,同日确定发展对象票决结果说明盖鹿苑所支部章。预备党员转正票发出64张,收回30张”问题。

一是2024年10月24日,召开党务工作会,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了《西安市高陵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实用手册》,重点针对基础党务知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具体指导培训。会后,原城关所党支部对涉及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局党委以巡察组发现的这一问题为例,要求各支部党务干部务必认真学习党员发展手册,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不允许此类事件的发生。三是各党支部在今后工作中,严肃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尤其是在预备党员转正等发展党员环节上严格按程序执行,清点好收、发票数,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16)关于“党费收缴不严不细。渭桥、耿镇、城区等基层所支部部分《党费收缴明细本》缺失”问题。

一是局分管领导组织耿镇、渭桥等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进行学习培训,要求基层党支部指定专人收缴党费并做好记录,保存好《党费收缴明细本》。二是基层党支部再次核查,补齐《党费收缴明细本》的缺失部分,以后收缴党费认真仔细,并及时登记在《党费收缴明细本》。三是党委办公室定期做好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

(17)关于“杨官寨所支部个别党员月收缴党费与标准基数不符”问题。

一是杨官寨支部党务干部认真核对了每一位党员的党费收缴情况,对巡察中提到的“个别党员月收缴党费与标准基数不符”这一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局党委办公室对基层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对基层党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对,同时也加强了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前,基层党务干部均能做到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收取党员党费。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台账,《党费证》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明细表、收据,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三是基层党支部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定成立由支部书记、宣传委员组成党费收缴管理小组,按期收缴党费,如遇调资情况,重新核定党费基数,确保党费足额、及时上缴。四是各支部认真学习了党员持证缴纳党费制度、基层党支部党费收缴建账制度,用制度来堵塞党费收缴工作的漏洞。

8.关于主动担当精神不够,干部教育管理不经常的问题。

(18)关于“班子成员开拓创新激情不够。班子平均年龄52岁,个别班子成员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主动担当精神欠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问题。

局党委高度重视个别年龄偏大的班子成员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沟通和交流工作。要求他们积极参加全局各种专题教育活动或专项业务工作。注重发挥他们经验阅历丰富、干事能力较强的优势,抓好各自分管业务科室或指导开展一部分具体工作,为一把手决策当好参谋,同时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对单位年轻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方面进行指导,帮助年轻干部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

(19)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全系统干部职工平均年龄约46岁,其中50岁以上77人,占42.3%,40至50岁62人,占34.1%;40岁以下43人,占23.6%,干部断层严重,年轻干部青黄不接。执法力量薄弱,全系统执法证持有人员62人,约占34.06%,专业化素养监管人员不足,难以满足实际需求”问题。

一是今年新招录公务员2名,区委组织部委派选调生2名,及时补充了年轻执法力量。但因编制受限无法大量招录新进人员,干部断层问题无法立即完成整改。每月及时完成编制月报统计上报,及时关注是否有缺编现象,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沟通对接,制定招录计划补充年轻执法人员。二是制定本单位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计划,提升市场监管人员政治和监管执法能力。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组织全局科级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党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一次。督促干部按时完成国家总局、陕西省干部网络培训和“学E西安”网络培训等各项培训。开展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每月参加市局“一周一法 一月一考”活动,确保全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不发生重大事故。

9.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激励关爱不够的问题。

(20)关于“工作不严谨,‘庸懒散慢虚粗’问题多发。多份党发文版注均为局发文”问题。

一是局党委办公室按照规定,明确统一了发文格式,要求凡是用党口便签、红头文件发文的单位,发文前务必认真校对,并且安排专人负责发文前的审核工作,确保不会出现“党发文版注为局发文”的问题。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树立宗旨意识、服务大局意识。三是针对“工作不严谨‘庸懒散慢虚粗’”问题,加强作风纪律教育,努力转变干部队伍作风。

(21)关于“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将主要领导职务写为‘党委委员、局长’”问题。

一是已加强科室人员思想教育,强调严谨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避免类似错误。二是明确文件上报和下发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确保职务表述准确无误。三是从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等方面完善收发文工作机制,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措施。

(22)关于“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出现‘局党委领政府领导班子’错误”问题。

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出现的错误进行了纠正。认真学习公文写作方面知识,提高公文写作质量。

(23)关于“任职公示中出现某干部‘拟任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质量监督执法中队副大队长’”问题。

一是加强科室人员思想教育,扎实工作作风。二是关于上报和下发各类文件、资料等,科室内部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4)关于“机关作风要求不严,模范引领作用不够。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栏《党员承诺书》版式不一,14名党员中有10名支部评价内容为空白”问题。

一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专栏《党员承诺书》版式不一,14名党员中有10名支部评价内容为空白”这一问题,机关支部迅速将《党员承诺书》版式不一的两个表格让党员重新下载书写,对未填写“支部评价”一项的10份承诺书进行了补充,并将所有承诺书认真检查,确保每项内容完整、详实。二是按照局党委《关于印发“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强了对机关党支部作风建设工作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严肃机关作风,发挥“五强模范机关”的引领作用。

(25)关于“党委班子各成员、后勤科、营商办等无人员去向牌,餐饮科去向牌无人员姓名,不方便群众办事”问题。

一是制作人员去向牌。二是会同相关科室做好督导检查,及时提醒科室负责人准确标注人员去向,方便群众办事。截止目前,去向牌及人员姓名已制作并悬挂完成。组织人员定期巡查,对损坏的姓名牌、去向牌及时维修,方便群众办事。

(26)关于“个别科室环境不洁,快递、鞋盒等个人物品随意堆放”问题。

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办公环境卫生大擦洗、大清扫6次。重点对地面扫清拖净,无纸屑、果、碎末等废弃物,无积水,不留卫生死角;门、窗台等表面擦拭干净,室内无蜘蛛网、烟头、残存塑料杯;办公室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沙发、电话机等设施擦拭干净,无灰尘,无污迹。饮水机水槽无水垢;办公室内烟灰缸、废纸篓清理干净,抹布、扫帚等工具用完清理干净摆放整齐;盆栽内无杂物,并清理花盆周边卫生,文件、资料规范、有序摆放;办公室内个人物品归类摆放,不得随意堆放等6方面进行办公环境集中检查。

(27)关于“干部进取精神不强,激励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局党委在干部管理上存在求稳怕乱和‘老好人’思想,制度规定执行不严,调动干部积极性和关心关爱方法不多。干部的值班费、健康体检等得不到充分保障,晋升渠道不畅,职务职级不能及时晋升,导致干部干事创业劲头不足”问题。

一是准确把握政策规定,严把职级晋升程序关、人选关、执行关,打通公务员职级晋升“双通道”。二是用好奖励激励机制。按照“适度放缓、基层倾斜、体现公平”的原则,优先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实绩突出的公务员晋升职级,及时化解基层公务员晋升难的问题。三是按照财政局要求,暂停值班费发放工作。四是年初制定本年度干部职工体检活动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健康体检活动。今年,2024年8月21日、22日、23日分三批次对系统全员进行了1次健康体检。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0.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8)存在应付过关心理,落实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对整改后续工作持续发力不够,盯得不紧,抓得不实,前紧后松,聚焦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力度不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在基层抓得不严。

全面梳理了上次巡察整改情况,明确了整改不到位的事项2项,关心爱护干部不够,个别干部长期未解决待遇问题。经摸底调研,今后开展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中,克服因职数配备不足原因,优先解决年龄偏大临近退休干部的职级晋升问题,10月中旬已开展一次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解决2名临近退休同志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今后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按照工作流程,积极沟通协调,统筹职数,最大限度解决干部待遇晋升问题。

三、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理论学习始终。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中,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高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二)关于“夯实廉政根基,强化履职尽责”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书记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既抓组织又抓落实,靠前指挥,逐条审核把关整改措施,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一抓到底,各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盯紧盯严每个问题,确保整改“不悬空”“不走空账”。二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融入日常管理中,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乱发津补贴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三是全面加强局党委政治建设,持续实施高质量党建引领行动,全面加强政治监督;锲而不舍纠“四风”,狠刹享乐奢靡歪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全面加强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三)关于“聚焦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党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作为重要内容,把基层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班子成员党建责任分工,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党委委员经常深入基层,落实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加强与干部沟通,听取对党员队伍、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三是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克服因机构改革造成编制缩减等客观原因,积极与区委组织部、编办、人社部门对接沟通,最大限度加大年轻干部的招录储备力度,满足本单位所需要的干部数及专业等方面的要求。大力培养优质人才,让更多人才投身市场监管工作,奋力推动高陵区市场监管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狠抓整改落实,强化巡察实效”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局干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落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整改报告,切实将全局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三是制定《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指导思想,对55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存在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以下三方面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固化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才能完成的,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最终全面完成;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健全制度规范,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差距、补短板,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强化服务发展理念,提升市场监管内生动力。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牢牢坚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持续做好保障“四大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工作,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为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925591;邮政信箱:高陵区鹿歌路10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内;电子邮箱:651069021@qq.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