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部署,2024年5月31日至7月10日,二届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开展了巡察,8月12日,二届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区人社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巡察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局长胡文静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副局长郭超、王媛担任,成员为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办公室,由郭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人社局先后组织召开3次党委会议,通报反馈问题,组织分析研判,明确整改期限,拟定《关于二届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将整改责任层层细化至各责任科室、局属单位。严格落实“1+N”整改要求,在局党委整体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整改子方案,并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力争把问题挖全、挖深、挖透,做到全面整改、深入整改。
(二)区人社局党委书记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区人社局党委书记担负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审定整改方案,领办重难点任务20个,其中16个已完成整改,4个基本完成。在巡察整改期间,2024年8月22日召开主持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成立领导小组、拟定整改方案等事宜,9月13日、10月24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9月29日召开二届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11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同时明确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工作,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坚持党委委员督促整改进度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成效
1.巡察整改中责任落实情况。不含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共问责4人次,立案2件,其中行政处分3人次,纪律处分1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10人次,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情况,但有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2.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情况。区人社局党委坚持开门整改,通过党委班子基层走访调研,不断收集党员干部针对推进整改的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整体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指导支持,并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党员的日常考核和监督检查,规范完善涉及基金管理、财务管理、机关管理等14项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持续深化整改效果。
3.通过巡察整改,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区人社局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让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抓住笃行务实这一关键,掌握即知即改这一方法,强化以上率下这一牵引,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制度机制,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探索形成定标压责、清单导航、会议推进、督促提质、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巡察整改机制,努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1)巡察整改添动力,就业创业服务提质向优
一是多渠道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牵引,依托全区就业创业驿站积极搭建招聘与求职双向交流平台,促进全区广大求职者实现“家门口就业”。2024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67场次,累计推介就业岗位4万余个,完成年度任务的268%。二是多层次精准实施就业培训。全年开展起重装卸机械(叉车)操作工、人工智能训练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等就业技能培训班78期3496人,并紧密结合主导产业优势,着力打造富有我区特色的劳务品牌“高陵汽车工匠”。截至目前,该品牌共吸纳从业人员约1.75万人,带领本行业领域就业创业约7.3万人,目前已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劳务品牌。三是多举措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468万元,同时聚焦重点群体强化就业帮扶,全年就业见习上岗606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290.537万元;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54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8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651人。
(2)巡察整改出实招,社会保障能力稳健提升
一是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总人数14.19万人,待遇领取人员4.61万人,累计发放养老待遇1.47亿元,待遇享受率100%;工伤保险参保4.67万人,累计支出1241.16万元;失业保险参保3.25万人,累计支出1042.14万元。二是社保经办服务持续优化。扎实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依托“一网、一库、一平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零材料办理,并积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年退休“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办件量为121件,新增社保卡制卡人数2391人,电子社保卡签发率66.02%;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待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定额调整工作。三是扎实开展社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自查排查发现问题7类共22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梳理群众反映和咨询问题39个并全部解决;报送为民办实事事项60余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欺诈骗保案件1件,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追回40人多领社保待遇。修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6项。四是牵头抓好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在优质均衡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对接市级部门,紧盯重点项目和任务,开展各类督导检查17次,实地督查6次,针对督查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发送提醒函、督办函5份。组织召开工作专题会议3次,全区责任部门工作调度会、推进会7次,配合市民生专班开展现场观摩活动1次,发布《工作简报》12期,52项年度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3)巡察整改促改革,人才人事工作稳步向前
一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持续做好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及管理工作;2024年通过进校园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为教育、卫健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15人;完成机构改革中涉及9个部门7个街道679名事业人员划转工作。二是扎实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全年评定初级职称37人,中级职称124人,高级职称50人;同时持续开展人才分类评价工作,新认定地区优秀人才63人,实用储备人才73人。三是持续拓宽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渠道。发挥政府纽带作用,携域内重点企业到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多家高校参加各类校园招聘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25次,为高陵区引才、用才、留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辖区企业招才引才创造良好氛围。
(4)巡察整改见真章,劳动关系形势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矛盾。2024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50户次,接待来访1072批2614人次,接听咨询电话2369个;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1661条;为3808名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3142万元。行政处罚案件26件,处罚金额共计61.4万元;因不履行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4件。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局”调解模式,切实发挥分流诉讼、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全年共受理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37件,时效结案率100%,其中裁决结案162件、调解结案81件、撤诉结案194件,调撤率为63%,超额完成市级调解率指标,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32.8万元。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党委会、支部会、全干会、主题党日等各类会议活动中,自觉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折不扣研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原文原著,确保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第一时间学,及时跟进学。二是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引导班子成员从思想深处提高对“第一议题”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三是通过举办高陵区人社系统专题辅导报告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会、网络教育培训等形式,把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指导人社工作的不竭动力。同时,局党委加强对局属党支部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监督检查,并将各支部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到位。
(2)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用力不足。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组织深入研讨交流。二是2024年10月24日召开学习交流“走出去”,宝贵经验“带回来”活动交流汇报会,通过向市级主管部门、兄弟区县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在学习中找工作差距,更好地推进工作开展。三是2024年上半年通过进校园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为教育、卫健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7人,其中研究生学历33人。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以上。
(3)理论与实际契合不深。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全力发挥民生保障工作专班牵头抓总作用,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结合我区实际及时调整细化《高陵区加快推进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在优质均衡上实现新突破月度任务清单》,确保任务可量化、可操作、可实施,进一步夯实了推进工作任务的基础。二是民生工作专班组织业务骨干前往新城区等兄弟区县学习“八个新突破”健全机制体制、强化协调督导、特色亮点打造等方面的创新做法,推动我区民生保障新突破工作。三是着力在民生保障各个领域总结工作经验,逐个梳理总结工作亮点,打造“全季西红柿”“高幸食堂”先进典型,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参考的民生服务高陵样板。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4)就业培训与企业用工匹配度不高。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2024年建成就业创业服务驿站8个,建立“1+7+N”就业创业服务驿站服务模式。结合街道或社区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门口就业”服务活动,实施精准就业服务。定期举办各类招聘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举办专场招聘会。鼓励企业参加线上招聘活动,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加强就业指导,设立就业创业服务驿站,为求职者提供职业规划、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等方面的指导服务。通过线上零工驿站发布招聘信息521条,更换各就业驿站招聘信息400余条。二是广泛开展人社政策宣传活动。针对企业进行惠企政策、用工政策、用工风险等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对个人进行求职指导,就业登记等服务,目前已累计发布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打通就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多层次精准实施就业培训。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培训意愿,累计开展涉及叉车操作工、人工智能训练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等就业技能培训班78期3496人,并紧密结合高陵主导产业优势,着力打造富有我区特色的劳务品牌“高陵汽车工匠”,并先后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劳务品牌。
(5)机改工作协调沟通不及时。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及时理顺工伤失业保险经办机制。2023年4月,区委编委下发《关于理顺工伤失业保险工作机制的通知》,将工伤、失业保险的管理及具体经办职责由区医疗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划入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5月4日,区就业服务中心入驻高陵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窗口,正式对外经办工伤、失业保险业务。随后区人社局积极与市级部门做好对接,全力保障工伤、失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有序开展。二是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相关同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就业见习管理不到位。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对超过一年未开展见习工作的42家基地进行清退,2024年未开展见习工作的20家见习基地进行了清退,并在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取消相关单位就业见习基地的资质。二是加强见习基地日常动态管理,建立了就业见习检查制度,不定期跟进就业见习基地提供见习岗位及见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电话抽查,在见习人员上岗期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且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电话抽查,对存在一年内未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未接收符合人员见习的,或连续两年实际接收见习人数少于当年见习计划50%等情况,按程序取消其就业见习基地资格。三是针对未及时清理超一年未开展见习业务见习基地的问题,对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7)资金监管不严。就业资金把关不严、针对性不强,绩效评价不佳,效能作用发挥不足。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修订完善《高陵区人社局财务管理实施办法》《高陵区人社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严肃财务纪律,加强票据审核,规范单位财务行为,确保各项财务收支按制度流程执行,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经核实由于资料整理不细致,将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的通知》(市人社函〔2020〕566号)文件与创业贷款直播带岗混装,造成财务记账凭证装订错误。局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对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了财务指导规范,杜绝今后财务记账出现此类问题。三是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按要求完成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跟踪申请资金的审批进度,确保资金及时支付到位。四是完善见习人员检查登记台账,至少见习期间与30%的见习人员面谈一次,了解掌握见习工作开展情况。每两个月对见习人员进行一次电话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见习人员总数的30%。对就业见习基地工作开展和见习人员上岗情况进行现场指导检查,完善信息的交互共享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及时收集并完善见习相关资料。五是按月为参加见习上岗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要求见习单位及时报送见习人员的离职情况,对离职情况做到第一时间报备,第一时间登记,避免出现离职后还购买人身保险的情况出现。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情况不严不实”的问题
(8)干部业务能力与日趋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仲裁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效能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办案效率,强化劳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服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针对蓝湖九郡项目保障工人工资问题,联合区人民法院加大对辖区欠薪案件的调解化解力度,帮助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问题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快速化解劳资双方矛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三是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联合区住建局组织执法工作人员深入工程项目加强监督检查,着力优化建筑领域用工环境,进一步督促建筑领域建立源头预防、动态监管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四是深入用工企业、在建项目工地等用工密集场所,向群众推广“西安市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二维码,便于群众在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可及时扫码线上维权,切实增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9)防范风险意识薄弱。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区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程序开展贷款催收工作,向当事人发放《小额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经催收仍无法偿还贷款,提起诉讼,对拒不履行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债务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严格按照《西安市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8〕2号)要求,2024年10月29日,向借款人下发追缴通知书,依法进行追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10)服务意识不强。窗口单位服务群众不精准,不能很好地引导或解答群众问题,群众对窗口服务接待工作不满意。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在人社系统扎实开展“提能力、正作风、优服务”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聚焦解决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关切的堵点痛点问题、岗位履职的短板弱项问题,以“五治五增强”为载体,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窗口服务水平,确保人社系统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二是围绕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协同化建设要求,深度梳理“一网通办”事项,进一步夯实数字底座、优化智能服务、延伸服务触角、强化协同联动,持续推动人社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发展。三是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深入耿镇街道耿镇村、张卜街道张家村等多个村组开展“人社政策惠民生,服务基层暖人心”政策宣传活动,主动联系群众上门服务,现场帮助高龄、孤残、重病等待遇领取人员快速进行资格认证,累计服务群众450余人次;与市人社局信息中心携手,走进通远街道,积极推广社保卡,让每位居民深入了解、熟练掌握并轻松享受社保卡带来的便捷服务,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四是依托“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持续加强待遇资格认证政策宣传,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下沉村社区及用人单位,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1000余人次,全面推行使用“陕西社会保险”APP进行资格认证,确保群众不因未及时年检而停发养老待遇。
(11)担当作为不力。工作主动作为不够,缺少核查个人数据信息有效手段,对外联系不紧密,时常会有疑点数据反馈。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建立常态化信息核查机制,利用“线上”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全省数据对比模块,以及“线下”与公安、民政、卫健、税务等部门定期进行数据比对,有效减少疑点数据。二是全面检查上级反馈的疑点数据,对不符合享受待遇的人员及时停发待遇,对于前期检查发现的异地就业和退休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及发送退款通知书等方式,已全部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三是结合社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业务学习和警示教育,优化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12)立足岗位不扎实。家政培训课程内容雷同,未结合各村乡风民情设置培训科目,实效性不强。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落实“四下基层”制度,结合人社工作进园区,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五上”企业走访等活动,确保工作举措更扎实、服务措施更精准。二是结合区域实际和群众需求,合理调整和优化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设立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美容师、美甲师、电子商务师、花艺环境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广告设计师、形象设计师等20余个工种,完成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全方位提升了辖区各类劳动群体的就业创业能力。
5.关于“岗位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3)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社保领域集中整治与人社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干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在人社系统开展“提能力、正作风、优服务”干部作风大整顿,切实查摆并解决干部职工在履职尽责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问题。三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结合起来,突出制度刚性约束。通过抓早抓小,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广大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严律己,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局党委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局属各单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开展对局属各单位班子集体谈话20人次。
(14)公益性岗位审核把关不严。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印发《高陵区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谁开发、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规范化管理,做好日常考勤,统计报送等工作。二是继续加强与财政部门配合,做好公益性岗位日常监督管理和工资发放。三是对巡察反馈的3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督促各涉及单位及时自查,对在企业任职的人员进行了清退。四是区纪委监委对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5)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疏漏。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持续学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高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部控制制度》。每月对业务、财务资料进行内部稽核,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不定期开展外部稽核和业务监督,联合街办、村组经办人员入村入户督导30余次。二是提升街办及村(社区)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街办对街、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开展培训及警示教育10余次,提高街办及村(社区)经办人员依法依规业务能力,规范资料报送,强化业务资料审核及信息比对,从源头杜绝死亡多领待遇问题。三是落实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下沉全区7个街办,深入86个行政村32个社区,利用各村(社区)信息公开栏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与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的业务联系,严格执行数据定期比对机制,确保死亡多领等疑点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核实、及时处理。
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6)存在列支账证不符、附件不全等问题。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增强经济责任意识。二是修订完善了区人社局《收入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支出管理,杜绝会计账务不规范处理,不断完善和提高会计账务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意识教育,区人社局党委分管领导对财务与基金监督科负责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7)工会国有资产未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要求,进行错账更正,对购置的固定资产空调打印机等已录入固定资产。二是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工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四是局党委分管领导对工会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8)“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完善《高陵区人社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按照预算用途列支费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重大经费开支坚持集体研究,做到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决算。三是局党委分管领导对财务与基金监督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夯得不实”的问题
(19)“一岗双责”履职不平衡。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强化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利用“红脸出汗”开展提醒谈话10次。三是局属各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谈话70人次,及时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20)全面从严治党“上热中温下冷”。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结合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把纪律规矩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党员干部守牢为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二是加大警示教育,通过组织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参观高陵区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人社系统年轻干部廉洁教育活动,建立人社系统岗位风险排查台账,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重点任务督查力度,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局党委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3次。
(21)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社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监察、窗口服务等人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起底近年来12345市民热线、信访、审计、窗口服务、举报投诉等反馈问题,收集整理问题线索及情况反映,建立台账。自查排查发现问题7类225个,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14个,梳理群众反映和咨询社保问题34个。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欺诈骗保案件1件,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二是坚持开门抓整治,通过区政府官网、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和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按时报告工作进展,做到有事必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8.关于“机关党建抓实抓细不够”的问题
(22)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局属各单位开展走访调研,征集基层党支部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建教育内容和方式的反馈意见,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二是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机关党支部与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党支部以“红色基地学党纪·市区联动解民忧·不忘初心担使命”为主题,开展座谈交流活动。区信息中心党支部联合市人社信息中心深入基层积极推广社保卡发放工作。劳动监察大队党支部通过业务案例分析、先进典型学习等方式丰富党建教育内容,机关养老保险中心党支部依托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旧址开展党的革命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开展党建主题研讨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3)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积极策划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及内容,确保组织生活有主题、有活动、有载体、有形式,使组织生活准备充分,内容具体,效果显著。要求党员之间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务必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对2023年度民主评议结果进行了公示,积极接受监督,对民主评议结果有反映或者质疑的,党支部虚心听取意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妥善处理。
(24)“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局党委开展了一次局属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督导检查,发现问题4项,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促进党支部“三会一课”做到人员、议程、决议、记录“四清晰”。二是召开党务干部专题培训会,对发展党员、党员档案整理、党费收缴管理、主题党日活动等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的专业能力素养。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活力不足”的问题。
(25)梯队建设不合理。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就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了对接交流,通过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安置等方式,逐步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二是全面核实局属各单位相互抽调人员底数,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及时对抽调人员进行清退规范。
(26)关键岗位人员未进行轮岗。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摸清局属各单位财务岗位任职时间,督促各单位建立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明确规定各类关键岗位的轮岗周期、轮岗范围和轮岗方式。制定详细的轮岗计划,确保每个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轮岗。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定期组织财务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专业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其业务能力和创新思维。
(27)干部人才队伍培训和培养机制不足。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组织财务管理业务培训。2024年11月20日,财务与基金监督科牵头组织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培训,培训课程增加了与工作实际高度相关的模拟训练和案例分析,提高培训的实用性。二是加强对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28)干部工作状态不佳。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科室设置、人员配置进行综合研判,对在岗不在状态、能力不足的中层干部及时进行调整。二是就业服务中心落实创业贷款放贷后的追踪,联合银行了解创业者经营项目、身份信息、经营范围、经营状况、贷款用途、收入情况、带动就业人数等基本信息,确保项目的真实合法。三是区人社局党委对就业服务中心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在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0.关于“在抓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29)落实整改责任和长效机制不到位,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力度不大。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建立巡察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制定详细的责任清单,将整改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班子成员,确保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召开专题研讨会,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整改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建立局党委班子基层走访调研机制,通过实地走访、专题会议、个别交流、问题研究等方式深入基层各单位走访调研10次,确保问题不再反弹。
(30)整改成果巩固力度不足。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成果评估机制,定期对整改成果进行全面评估,确保能够准确掌握整改的实际效果。二是召开了区人社系统巡察整改推进会,总结整改工作的进展和成果以及交流研讨目前存在的问题。
11.关于“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方面”的问题
(31)部分问题存在反弹现象。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上一轮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反思存在问题,列出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确保整改的针对性、有效性。对上一轮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强化责任重点整改。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意识形态、从严治党、教育培训、财务管理等12项工作制度,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三是认真整改落实《关于对全市各区县有关民生领域交叉巡察人社系统发现问题汇总情况的报告》的共性问题,对照市委交叉巡察发现的4个方面13类问题情形,逐条列出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扛责上肩,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32)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制定明确的巡察成果运用规范和流程,确保成果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期与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共享监督信息,共同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
(33)巡察成果普及不广。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召开人社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并逐级传达至每名党员干部。二是建立反馈机制,强化跟踪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局属各单位督导巡察整改落实情况4次,听取汇报进展情况5次,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
(34)关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的落实措施。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和方式。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讲座,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建立学习考核机制,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学习效果。二是结合“五上”企业走访机制,定期深入基层一线,明确走访调研的时间、地点和任务,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推出一批惠民举措,提高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满意度。三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规范议事规则,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加强对局属各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5)关于“聚焦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建设”的落实措施。
对此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制定《2024年人社系统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党建引领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定期对基层职责职能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跟进,确保问题按时整改到位。二是结合实际工作,将各阶段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明确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找漏洞和不合理之处,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建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机制,规范完善12项机关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持续深化整改效果。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其对财务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建立健全基金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加强对基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管。定期开展财务复核清理工作,对发现的“跑冒滴漏”风险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财务风险。
(36)关于“夯实廉政根基、落实‘两个责任’”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绩效评价、晋升任用等挂钩。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形成有力的震慑。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社保、创业贷款、就业培训和养老保险基金等关键岗位进行全面的廉政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点和风险等级。针对风险点,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关键岗位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教材,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举办廉政讲座、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廉洁意识。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宣传标语、廉政文化墙等形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37)关于“狠抓整改落实,强化巡察实效”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由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二是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2024年10月31日召开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制度。三是按照《关于区委第二交叉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将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和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整改落实情况,以6个月为限,制定了任务时间表,扎扎实实抓好整改。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防范风险意识薄弱方面。联合区税务局、总工会印发我区《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工伤保险参保率提升行动方案》,2025年5月16日下午,召开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工伤保险参保率提升行动部署推进会,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依托“人社工作进园区”深入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业园区、在建工程项目、街道社区及楼宇商圈进行普法宣传,集中开展宣传6次,发放1000余份宣传资料。
2.服务意识不强方面。2025年4月9日城乡居民养老中心前往阎良、临潼区城居保中心开展业务经办学习活动,重点就参保登记、待遇审核、被征地农民管理等业务进行了交流学习。4月15-16日,区机关养老中心提供上门服务,帮助退休老人进行待遇资格认证,将暖心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
3.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方面。将党规党纪学习和遵守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重要内容。对学习不认真、考核不达标、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形成有力震慑,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提高自我要求,严守纪律底线。2025年6月25日,局党委对3名同志因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提醒谈话。
4.关键岗位人员未进行轮岗方面。2025年5月9日,区人社局党委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将《关于拟对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进行调整的请示》报请区委组织部,本次岗位调整共涉及4人,其中平级交流2人,提拔任职2人。
四、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区委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巡察整改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统筹谋划,坚持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加强治本工作。坚持把抓好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
(三)切实推进作风建设。区人社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牢牢把握住作风建设的核心,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夯实群众基础,以扎实有力、持之以恒的举措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向上,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29-8691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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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