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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执法局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5-09-04 14:43   来源:高陵区委巡察办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部署,2024年5月31日至7月10日,二届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区城管执法局党委进行了交叉巡察。8月15日,二届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区城管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党委班子全体成员深刻反省自查,站在“巡视反馈问题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认识高度,深入分析研讨,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切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整改方案。局党委先后2次组织各党支部、相关责任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研究审定专题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审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根据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及市城管执法局审核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最终由分管副区长审阅签发。随后,及时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局党委《关于落实二届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承担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倒排工期,细化制定每项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期间,对照巡察问题清单和反馈意见,局党委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李亦冰同志代表局党委作了深刻剖析,班子成员依次分别对照反馈认领问题进行剖析,查找问题产生根源,提出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和方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参会同志分别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三)细化责任分工,主动认领整改。针对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的4个方面14类问题,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问题38个,制定整改具体措施95条。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经过认真梳理与研究讨论,党委书记李亦冰认领问题23个,党委副书记张伟认领问题7个,副局长李欣认领问题4个,副局长鲁喜锋认领问题2个,党委委员王伟认领问题2个。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逐条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根据问题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每一名责任领导的肩上,压茬推进,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各党支部、牵头科室、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局党委《关于落实二届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有关要求,主动认领各自存在问题,落实1+N整改方案和1+N整改报告工作机制,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做好资料归档整理。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情况。通过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区城管执法局岗位特点,聚焦病灶、深挖根源,精准查找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监督管理的空白点,下大力气解决制度不完善、监督有漏洞等问题,今年,累计研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高陵区建筑垃圾处置联席会议审批制度》《区城管系统群众投诉举报反馈问题受理及处置工作制度》等制度6个,对《区城管系统防汛工作呼叫应答机制》《高陵区基层城管执法队伍定期通报制度》两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全面提高治理效能,真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巡察整改情况。巡察整改工作期间,区委巡察办、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先后多次通过听取汇报、督导检查、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督促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开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制定实施的38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38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质效不高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系统,部分成员的思想学习还停留在应知应会层面,局党委未按照学习计划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一些学习场次补录痕迹明显,学习方式较为机械,一般局限于读文件和学习资料。

一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局党委对前期制定的2024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调整完善。按照学习计划,局党委先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10余次,并认真组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了班子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各党支部利用现场教学、网络学习、学习强国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既提高了党员干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水平,6月以来各党支部分别开展多种形式主题党日6次,全体在职党员均能积极参加。三是组织开展党建业务知识测试1次,增强党员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的自觉性,在全局营造讲学习、爱学习的良好氛围。四是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落实要求。五是按照区委组织部“双报到双评议”工作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与包抓社区签订联建共建协议5份,广泛动员在职党员深入一线到社区报到,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实践活动,全局在职党员124名均已落实报到。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学用转化效果不好问题。存在就理论学理论的情况,理论学习与指导城市管理工作实践不能较好的融会贯通,目前,还存在夏季噪音扰民、部分非主干道路段清扫保洁不及时有灰带、占道经营占道消遣易反弹、渣土执法领域始终存在风险隐患等多处城市管理顽疾,制约区域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日常例会和理论学习内容,组织日常例会学习1次,指导5个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相关理论学习教育各1次,抓好学用转化与知行合一,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各自分管工作,主动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5份,及时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查漏补缺,化解风险,消除隐患。三是针对反馈的夏季噪音扰民、部分非主干道路段清扫保洁不及时、有灰带等问题,各班子成员通过早巡夜查工作,常抓不懈,深入实地督导检查,细化措施狠抓整改,举一反三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投诉问题处置流程,城市管理顽疾问题得到有力整治,辖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对城管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3)关于市容序管理力度不大,城市“九乱”此起彼伏问题。占道经营问题随处可见,如南新街蔬菜瓜果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蓝湖九郡什字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电信什字自行车专卖店出店经营问题长期存在,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也较常见。

一是对城区执法大队原一中队中队长冯某,正式执法队员朱某,协管员马某、和某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书面检讨。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重点区域,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告知占道经营的危害及后果,增强流动商贩的法律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加强对流动摊贩的规范管理,重点防范南新街、蓝湖九郡等易发点位,引导其入市有序经营。要求商户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责任制,利用车巡和人巡相结合模式治理出店经营乱象。三是加大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力度,耐心劝导群众规范停车,并积极协调在城区人流量大的路段区域新增非机动车停放车位300余个。四是全区目前共规范设置便民市场和临时摊群点17个,在满足市民群众需求的同时有力减少了占道经营现象。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引导进入市场流动商贩300余家,教育整治出店经营290余家,清理门前乱贴乱画110余家,清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44处,处理各类投诉21起。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全区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备作用发挥不正常问题,如:泾渭南路颐和盛世小区、文体路片区的流动餐饮摊贩,执法人员检查时启用设备,离开时关闭停用。

一是对城区执法大队原夜间中队队员申某宇、张某,园区执法大队原三中队队员袁某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书面检讨。二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2次。颐和盛世片区属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按照市容秩序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及时进行劝离,引导其到规划的夜市摊群点经营。文体路片区为便民夜市摊点,属于向市局报备过的夜市摊群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时间进行管理。执法人员对便民夜市摊点采取不定时巡逻和油烟设备抽查,每次抽查都要检查油烟净化器是否正常开启,对存在问题的停业整改3天,屡教不改的清退摊位。三是督促全区1120家餐饮单位完成2024年油烟净化设备检测工作,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106家、油烟净化设备1129台,除区医院食堂正在装修改造暂未检测外,其他餐饮单位均已完成检测。四是常态化开展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治理专项检查,定期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明确餐饮单位包抓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一店(餐饮单位或门店)一牌(悬挂餐饮公示牌)一袋(装有油烟净化清洗维护相关资料台账等)。五是对全区餐饮商户和流动摊位是否正常启用油烟净化器、清洗维护等情况进行登记,发现违规问题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停业整顿,第三次坚决取缔。今年处罚经营过程中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单位一家,处罚金额6000元。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5)夏季夜市噪音扰民屡禁不止,如:上林一路“80年代烧烤”每天占用非机动车道经营,营业到凌晨,喝酒划拳噪音严重扰民,建筑工地噪音扰民问题反映也较为集中。

一是对城区执法大队原夜间中队中队长任某、协管员姚某南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书面检讨。二是安排执法人员每日对“80年代烧烤”夜市摊位进行重点巡查,及时劝导占道经营行为。2024年7月4日,区纪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建筑工地噪音扰民问题由生态环境高陵分局管理,区城管执法局不再承担此项工作的管理。三是执法人员每日对辖区范围内的夜市摊群点、烧烤集中经营区进行检查,对经营过程中的占道经营进行现场整改,禁止违规占道。四是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通过督促安装隔音设施、提醒顾客文明就餐等做好劝导。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处理商户夜间经营扰民投诉13起。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6)关于燃气燃热监管不到位问题。液化气钢瓶管理有漏洞,2023年10月张卜街道南郭村某村民家中发现非法储存液化钢瓶24个,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没收商户钢瓶62个。对供热温度不达标问题缺乏有效应对措施,如:安驰国际小区、泾渭上城小区等小区热力不足现象长期存在,2022以来,群众供暖投诉(咨询)热线1500多件。

一是加大燃气安全检查整治力度。先后对各燃气企业、经营单位加气站、门站设施设备及全区的液化气储罐站、供应点等开展安全检查178家次,专项检查9次,发现隐患87处,下发整改单27份。同时,开展联合燃气违法违规执法检查8次,检查餐饮用户500余家,拆除违规灶具75个,取缔双气源用户47家,拆除可调节阀门100余个,查处黑窝点1处。二是扎实开展“冬病夏治”工作。先后完成鹿苑大道、长庆西路、东环路沿线等18处供热管网维护检修工程和龙凤园、九境城、天下荣郡等10余个小区内部供热设施检修维护。三是供暖期间,积极联合供热企业直管到户,及时协调解决供暖问题,有效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今年新增直管到户小区3家、供热面积18.5万平方米。针对个别小区存在供热能力不足现象,积极推进西安高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余热供热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高陵区采暖季能源结构。项目实施以来,城区内集中供热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运行以来,一次网供水温度在原有平均70摄氏度的基础上提升10-20摄氏度,降低供热企业成本约55%,供城区取暖面积280万平方米以上,惠及115家小区、居民2.5万户。四是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我局积极落实打通供暖“最后一米”专项行动,联合区住建局、街办等形成合力,成立集中供热排查工作组,实地梳理集中供热小区取暖问题。已全覆盖排查集中供暖小区共152家,解决中南春风里、鹿园华府、曹家社区、安家社区、上林苑、乐居苑、九璟台、龙江馨怡园8家小区供暖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户走访居民400余户。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7)关于城区绿地浇灌力度不大,加之人为踩踏,部分绿化带存在缺株断垄、黄土裸露现象问题,如:东环广场、城关小学北口等区域绿化带被反复踩踏破坏。近年来,行道树病虫害现象比较严重,居民投诉量较大。

一是对绿化站巡查一组组长药某权进行约谈,并要求做出书面检讨。由园林绿化科科长权某对西安市园林生态集团有限公司城区绿化养护负责人王某进行约谈,由该负责人书面做出深刻检讨。按照《高陵区绿化养护考核评价办法》第五条第2项规定,在年终考核中对西安市园林生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扣分。二是指导绿化外包服务企业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各片区负责人加强对各自养护区域的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苗木植物病虫害现象进行全面排查,采取药物喷洒方式,根据病虫害类别、特性,对症下药,已完成苗木病虫害防治85413平方米。同时,对干枯枝、病虫枝进行人工清理、剪除,达到消除病虫隐患的目的。三是对踩踏严重区域采取播撒草籽和铺设草皮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铺设4730平方米,并在全区增设爱绿、护绿宣传牌十余处。四是加强绿化苗木的管护,根据苗木品种、种植环境特点,结合气候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并制定浇水计划,科学统筹调度人员、车辆,对辖区内灌木、乔木等苗木细浇慢灌、浇足浇透。五是加大外包公司考核力度,落实“日巡查、月考核”长效机制,通过现场检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对日常植物修剪、苗木补植、病虫害防治等深入督导检查,全方位监管,确保绿化苗木养护质量提质增效。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8)关于市政设施管理不完善问题,便民效果打了一定折扣,如:区医院南门口公共厕所有四个坑位,但是两个长期上锁无法使用。

一是对该公厕管护单位金地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同某进行约谈,并按照《高陵区市政道路环卫外包项目考核办法》在日常考核中扣除服务费100元。对该公厕包抓责任人区环卫站赵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书面检讨。二是针对区医院南门口公厕两个坑位排水问题已及时修复,并于5月8日正常对外开放。三是对全区45座市政道路公厕(含移动公厕)进行常态化排查,8月20日以来,共开展公厕日常检查8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累计发现保洁不到位问题40余个、设施设备损坏问题60余个,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四是以反馈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加强公厕日常管理,对因设施设备问题无法开放的公厕,及时张贴“暂停开放”公示,并向群众明确关停原因、维修工期及开放时间等内容。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9)关于渣土领域乱象较多。全区无资质清运车辆偷倒乱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车身不洁等影响建筑垃圾清运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如:2023年耿镇街道虎家村、鹿苑街道何家村高速桥下建筑垃圾乱倒问题较为严重。在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交通安全问题,也经常引发群众担忧和投诉,如:顺安渣土清运公司在2022年先后发生4起交通安全事故,对群众出行安全造成巨大威胁问题。

一是耿镇、鹿苑街道相关责任人已被区纪委问责处理。二是针对反馈问题我局已向鹿苑、耿镇街道下发督办单,要求对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整治,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顺安渣土清运公司发生的4起交通安全事故涉及车辆4辆,其中2辆已在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平台上进行锁定,后期整改完成后已正常运营,2辆已取消其运输资质。三是制定《建筑垃圾领域“三黑”乱象整治实施方案》,组建建筑垃圾领域“三黑”乱象整治工作专班,先后开展联合检查、交叉检查各5次,查扣违规车辆22台,罚款28.4万。四是制定《西安市高陵区建筑垃圾处置联席会议审批制度》,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强化源头管控,优化工作流程,形成共议、共审、共管的联合审管机制,先后召开联审会10次,审议项目35个。同时,组织各清运企业召开交通安全专题会5次,就行业管理、运营规范、交通法规及驾驶员安全责任等进行专项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得到了较大提升。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关于“关于城市管理理念、内涵与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大城管”理念贯彻不深入问题。局党委系统观念运用不够,未能将市政、园林、环卫和城管执法队伍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工作合力发挥不够。未有效协调各街道对存在的各类“脏、乱、差”现象开展整治,对派驻街道的城管队员直接管理力度不够,导致城管工作在基层开展效果较差,群众投诉多

一是将“大城管”理念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学习重要内容,加大“大城管”理念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提升对“大城管”的认识,并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开展中去。二是联合街办、环保、资规、住建、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采用“7+24”定点设卡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主次干道、清运线路、村庄以及易倒点位常态化开展机动巡查和定点值守,消除辖区管理盲点,严密排查区外过境、出区清运车辆,形成有效打击力度和震慑力量。先后联合办案16件,查办典型案件1起,查处违规建筑垃圾中转站4处,处罚违规建筑工地7个,查扣违法清运车辆127台,罚款115.68万元。三是联合市场监管、科技商务、应急、街办、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燃气违法违规执法检查8次,检查餐饮用户500余家,拆除违规灶具75个、可调节阀门100余个,取缔双气源用户47家,没收违规钢瓶154支,查处黑窝点5处。四是切实发挥鹿苑大道片区管理中心作用,抽调城管、住建、公安、街办、城投公司等单位业务骨干,积极开展市容秩序、道路保洁等8个方面检查工作。先后抽调网格员40名,巡查发现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交通秩序、市政维护、绿化修剪等问题209处,均已整改。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1)关于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有一定短板问题。在城市管理当中,依靠群众不够,充分听取群众合理意见少,动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不够充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如:清理取缔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以及乱摆摊设点,没有主动做好上门宣传,群众配合意识不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只是一味清理取缔,导致取缔—反弹—整治—再反弹现象一再发生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 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纳入各支部党员教育学习内容,组织学习5次,不断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二是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评议”活动,与社区签订共建协议5份,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内容,解决社区困难问题10余件,为群众办好事5件,通过开展党建联建活动,不断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三是加强城市管理法规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作宣传展板8块,在县门街、水景公园、昭慧广场等设点开展宪法、民法典、固废法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系列活动10余次,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四是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对群众反映的投诉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置,站在群众角度思考化解问题,贯彻落实“721”工作法,发动群众力量共创优美城市生产生活环境。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4.关于“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12)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抓作风建设不够深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经常,常以机关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党委书记模范引领,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实际,对照廉政风险清单,在抓好具体工作同时,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定期听取各科室单位业务工作完成、人员作风纪律等工作汇报,提出改进方法措施,持续提升工作能力和作风纪律观念。三是整改期间,各党支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管理党员干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做到思想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治疗”。四是认真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掌握受处分期间和处分结束后思想动态,总结党员教育管理经验教训。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3)关于案件督办不及时问题。2024年6月,12342平台案件督促办理不及时,共有16件办理超期,办理情况排名全市倒数第一,被市城管局通报。

一是2024年6月12日城管执法局党委对城区执法大队原四中队中队长花某娃、协管员白某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书面检讨。2024年6月19日经崇皇街办研究决定,对通报中涉及问题的执法队员罗某光、赵某京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2024年6月21日经姬家街办研究决定,对通报中涉及问题的执法队员白某、任某刚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对16件超期案件所涉及的城区执法大队、园区执法大队、环卫站、崇皇街办、姬家街办等单位,逐项对照、销号清零,目前已全部办结。2024年6月25日制定了《城管系统群众投诉举报反馈问题受理及处置工作制度》,对群众投诉处置流程进行梳理和规范,努力提高效率和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度执行以来,7至10月12342数字城管平台共受理投诉1995件,已办结1995件,办结率100%。三是进一步规范数字化城管、12345热线、网络舆情处置平台投诉处置程序,实现对城市管理中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对多次重复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认真剖析问题成因,拿出有力措施,源头治理,杜绝问题反弹。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5.关于“关于为民服务的意识和作风养成不够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关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到位问题。回应群众诉求不暖心,如:2024年5月,恒大雅苑未供暖但业主已交取暖费要求退费,多次投诉均未解决,城管局仅将965117客服电话告知市民,未实实在在站在群众的角度解决。

一是结合群众投诉处置存在问题,我们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相关科室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研究制定了《城管系统群众投诉举报反馈问题受理及处置工作制度》,并要求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处理群众投诉、信访接待等工作。二是抓运行管理,聚焦“民生温度”办好实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力保供暖。针对投诉较多的小区,安排多名工作人员进驻小区,对小区的供热情况及舆情进行全面跟踪;同时安排城管执法人员,对往年供暖问题较多的小区,开展夜查活动,杜绝出现夜间限热的情况。三是联合区住建局、供热专家对全区热力公司、集中供热小区开展供热安全排查。及时跟进热力公司出水、回水温度;严查热力公司“卖大供小”、物业公司“卖小供大”等情况;严查人为破坏管道、蹭暖偷暖、私加增压泵等影响供暖正常运行的恶劣行为。四是为确保市民的诉求得到有效的解决,我局进一步加强供暖期值守,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通过24小时投诉热线、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密切关注群众供暖效果,及时协调、解决供暖问题,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质量,使民生温暖得到切实保障。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6.关于“关于不依法廉洁用权及侵害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15)关于存在违规处罚的不当行为问题。2021年9月,执法大队处罚西安志华土方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楚源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两家公司均因未按规定路线运输建筑垃圾受到行政处罚,但处罚条款引用的是城市围挡方面的内容,与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是两回事。

一是2023年7月28日,给予原园区执法大队负责人刘某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园区执法大队二中队负责人刘某彪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园区执法大队综合科案卷审核负责人张某伟政务警告处分。二是今年以来组织执法人员利用法治教育平台和众合在线APP平台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学习2次80余学时,不断促进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提升。三是今年以来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3次,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四是《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二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公布后,及时将新修订的《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印发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求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落实相关工作。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7.关于“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一些费用支出有不合理之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差旅费报销不严格。如:2021年11月,局机关支差旅费3000元,所附文件安排出差人员为武某某,实际差费报销人为李某;2022年11月,安排3人去市城管局取文件,报销差旅费150元。

一是对计划财务科科长王某进行约谈教育。二是《西安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百名专家进千企助力安全监管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原计划安排执法监督科武天禹同志参加,因其它重要紧急任务临时调整李定坤同志代替武天禹参加此项工作任务。三是2022年11月安排3人去市城管局取文件,报销差旅费150元的问题。我们举一反三,对本单位所有报销差旅费凭证进行全面排查。经深入核查,发现涉及一次安排3人报送资料报销差旅费共9人次3笔共计500元,现已全部收回,缴入单位法定账户。四是今后我们将严格落实《高陵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高财发〔2015〕10号)文件规定,严格审核所有票据,整改期间组织开展差旅费相关业务培训学习4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8.关于“关于财务规范化建设存在一定短板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17)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如:2019年新建厕所及改造公厕工程,施工单位在无变更签证的情况下多报送审价180.52万元,后该笔费用被审减;2023年12月转生活垃圾封场项目费用427万元,无任何项目资料。

一是在今后公厕建设工作中,我们将提前规划确定好公厕选点,根据每座公厕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预算,并加强与审计部门对接联系,避免此类问题发生。二是2023年12月转生活垃圾封场项目费用427万元为项目审计核减部分的费用。2023年12月按照清欠工作统一安排,将审计核减费用转入高陵区国有资产共管账户,目前已补充项目审计核减427万元费用转入区国有资产共管账户的凭证有关资料。三是我们将严格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加强其对原始凭证的正确处理和管理意识,提高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力求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2023年5月,局机关维修费2245元中包含家属楼暖气维修费190元;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2023年其他应收款上年结转150.62万元,结转下年138.42万元,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2023年上年结转396.03万元,结转下年464.34万元。

一是已更正2023年5月会计记账凭证,积极与借款人对接联系收回长期借款9100元,分别是机关廉政灶管理员药某个人借款5000元,李某强个人借款4100元,当前长期借款已全部收回。二是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对质保期时间已到且无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和购买货物质保金申请资金清理支付。三是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今年以来共计参加线上线下会计专业培训20人次。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9)关于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问题。如:2021年11月,购买疫情防控消毒消杀迷雾机15台,单价1267元,共计19005元,未进行资产登记及资产登记审批手续。

一是补记疫情防控期间购置15台消毒消杀迷雾机固定资产,同时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严格按照我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资产审批手续,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资产的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等内部管理流程,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高陵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账务处理。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0)关于工会账户管理及特定费用发放不规范问题。2023年收取工会会员会费423人,2023年4月职工集体福利支出568人,相差145人。发放遗属费用不及时,2023年8月一次性发放1至6月遗属费,该补助应按月进行发放。

一是2023年收取工会会员会费423人,2023年4月职工集体福利支出568人,相差145人,系我局下属二级单位城区执法大队和绿化站工会会员,其会费均已缴纳至下属单位工会账户。二是加强工会会员的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三是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陕西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工会账户管理,严格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明确局机关工会与下属二级单位工会的界限,严把工会经费支出关,严格按照自愿加入局机关工会、且缴纳工会会费人员数发放职工集体福利,坚决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四是建立我单位遗属人员联系台账,将人员信息(姓名、住址、本人联系电话、家属联系电话以及现居住村组社区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确保人员认证正常进行。五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工作,确保遗属补助资金按月按时拨付到位,保证按月足额发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9.关于“关于党委班子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关于领导班子决策部署能力尚有所不足问题。领导班子对于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工作,研究不够透彻,专业水平有所欠缺,破解难题、开拓创新的意识还不够强。

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例会学习,提升中层以上干部理论水平,和化解问题、破解难题能力。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各自分管工作,深入一线督导日常工作开展,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5份,通过调研,不断发现整改存在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2)2021年10月,市发改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污染治理方向投资计划,其中高陵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2150万元,区城管局当年却未积极申请争取该项资金。

高陵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2150万元已于2022年3月38日拨付到西安市高陵区康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6日支付完成1400万元,2023年1月16日支付733.13万元,2023年8月27日支付16.87万元。我局将继续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健全资金使用档案和报审工作。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3)关于班子成员党性及表率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班子成员之间“红脸出汗”不够,一团和气较为明显,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发扬不够。

一是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制度规定,引导班子成员端正心态,实事求是,在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坚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出中肯意见,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相待。二是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前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规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各单位意见建议,扎实开好本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和深度,取得好的成效。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4)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单位和干部职工不够经常,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的情况少,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上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一是进一步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局党委班子成员定期到党支部与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与党员干部集体交流,协调解决基层党支部、普通党员反映的困难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二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区委“连心员”工作要求,每月深入包抓小区联系工作,协调解决群众合理需求,听取群众有益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三是扎实开展“双报到双评议”工作,积极开展与社区的联建活动,为社区治理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整改期间,与社区签订共建协议5份,组织124名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报到,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工作内容,解决社区困难问题10余件,为群众办好事5件。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0.关于“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25)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存在抓业务多、抓党建少的问题,没有树牢党建引领的意识。基层党支部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足,参加基层党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有敷衍、走形式等问题表现,甚至不知道“三会一课”是什么,不知道党支部书记是谁。

一是抓严抓细基层党建工作,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学习研讨1次,支部书记结合各自实际撰写党建工作责任制学习报告,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各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完善支部主题党日理论学习计划,分别以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或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政治理论水平。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应知应会,并以理论知识测试形式对学习情况进行检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凝聚力和抓党建工作水平。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6)关于开展“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如:机关党支部传达学习组织部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文件的会议无开会时间;园区执法大队党支部《党支部活动记事本》2024年3月21日、5月29日党员大会无人员签字;城区执法大会党支部2022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未见相关记录。

一是针对反馈党支部存在问题,组织5个支部书记及其党务工作者,对“三会一课”的落实、主题党日的开展、年度党建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等内容,开展了党建理论与实务培训,增强了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升了党建业务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实际,适时组织对基层党支部作风纪律、党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整改期间,组织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和上级文件精神传达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1次,现场反馈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细化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7)关于严肃的党内组织活动变了味问题。机关党支部2024年1月23日组织生活会参会人员只有5名支委参加,未按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环卫党支部2024年1月23日上午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议党员共17名党员,16人被评为优秀。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训,要求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反思,深刻警醒,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要求。二是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成员支部联系点,并提醒其常态化深入基层对分管领域党建业务指导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组织生活会召开形式、主题确定、具体内容和程序步骤等进行了深入学习,就如何开好高质量组织生活会作了深入讨论交流;环卫党支部立查立改,重新组织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要求,明确了民主评议的组织形式、测评程序和受处分情形的评定等内容,对党员重新开展民主测评,严格把握“优秀”比例。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8)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中存在一些不严不实问题表现。个别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肃,如:城区执法大队郇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未按要求填写、确定发展对象票决结果监票人、计票人、党支部书记未签名等;城区执法大队罗某未见谈话、入党积极分子票决情况及会议记录。党费收缴不规范,如:机关党支部2020年至2024年未填写工资基数和缴费比例;环卫党支部2020年、2023年未填写工资基数和缴费比例。党员承诺走形式,如:柳某某等4名党员的《党员承诺书》承诺事项无具体服务事项,环卫站支部承诺书多人笔体雷同。

一是各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分别组织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开展专题学习,局党委跟进督导检查,引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条例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活动,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城区大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各阶段工作要求进行系统学习,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认真研究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并补充完善相关缺失资料。三是利用党建理论与实务培训,对基层党费收缴、收缴登记等进行了讲解,明确相关工作开展具体方法,并对收缴记录本进行了补充完善。四是机关党支部、环卫党支部对党员承诺存在问题开展专题讨论交流,教育党员承诺践诺要结合各自实际工作,量力而行、不喊“空口号”、不搞“花架子”,避免出现承诺不务实、走形式的情况。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1.关于“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制约性缺陷和不足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29)关于人员结构不尽合理问题。目前,现有正式干部208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干部29人,事业工人165人、行政工勤5人,干部身份人员比例较低,对队伍整体素质形象有一定制约。同时,科室轮岗交流相对较少,影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一是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区公务员、事业干部招考申报工作,今年以来,已招聘公务员1名(已上岗),城市管理专业事业干部2名。目前我局已向区人社局上报2025年事业干部招考计划,计划招录8名城市管理相关专业人员。二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今年以来,对建筑垃圾、街面秩序等重点岗位5名中层干部实施了交流轮岗。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0)关于专业人员较为缺乏问题。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证配发率不到50%,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求,特别是缺少熟悉城管各项政策法规、具有较高执法水平的复合型人才,缺乏绿化养护专业人员。

一是2024年5月28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西安市高陵区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关和人员编制规定》《西安市高陵区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关和人员编制规定》,将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调整为53名,计划通过区内调动和事业干部招考方式增加专业人才储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园区执法大队招录2名城市管理专业事业干部即将配备到位。二是按照司法部门通知要求,及时组织12名换证人员完成了法制学习任务,并逐级上报组织参加全省12月15日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力量。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1)关于规范执法培训不到位问题。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不够经常,不少执法人员对西安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十不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十严禁”、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十严禁”等行业行为规范不能完全悉知。

一是今年以来组织执法人员利用法治教育平台和众合在线APP平台开展线上培训学习2次80余学时,线下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制教育培训10余次,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二是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燃气领域业务知识测试2次,通过测试全面落实以考促学、以考促用,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三是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通过明确制度规定,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学习,从思想认识上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3次,组织到期换证12人参加了全省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2)关于临聘人员较多,管理难度大问题。临聘人员工资待遇相对偏低,流动性大,教育培训不够系统和经常,部分协管员、临聘人员法纪观念不强,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今年以来组织临聘人员包括协管人员开展城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5次,组织临聘人员包括协管人员开展廉洁纪律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2次,持续抓好协管人员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协管人员思想认识、纪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今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8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6处,不断规范临聘人员包括协管人员言行,切实维护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尊严和形象。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2.关于“关于作风建设效果不明显,干部担当精神不强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33)存在一定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局机关前期建立微信工作群10个,后整合成为5个,依然给基层工作人员增加了较大工作负担。

一是积极与区委网信办对接,按照区委网信办工作要求,每个单位原则上建立的工作群总数不超过7个,我局目前保留的微信工作群已整合到位,满足工作基本需要,并已向区委网信办报备。二是强化微信群管理,严格执行区委、区委网信办关于规范微信工作群的有关规定,确因工作需要成立微信工作群的,由党委进行研判,同时,报区委网信办同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建立,以实际行动为基层减负。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4)关于干部担当精神不足问题。有的干部干事创业主动性不够,有“按部就班、安于现状”的求稳思想;有的管理或执法偏软,宁愿工作没有进展,也不得罪人或冒风险,当“老好人”式干部;有的产生“躺平”思想,对本易展示个人才华抱负的中层岗位机会退避三舍,不愿身挑担子。

一是在全局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担当精神谈话交心交流活动,印发《关于开展担当精神交心交流活动的通知》,查摆担当精神不足、主动意识不强等问题表现,深入分析剖析产生问题根本原因,明确相关要求,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二是制定《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度考核及奖金差异化发放办法》,强化激励鼓励作用,倡导能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良好作风,解决干部队伍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让实干者得实惠,推进全局各项工作高效落实。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5)关于科室协作配合意识不强问题。各科室缺乏全局意识,在业务有交叉时相关科室和干部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工作拖沓现象。2023年5月,违建科未及时回应群众因陕西新财富置业有限公司违建问题的投诉,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并败诉。

一是2024年6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给予时任违建治理科科长任某飞警告处分。二是对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全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学习教育,培养中层干部统筹兼顾、放眼全体的大局观念,强化工作配合自觉意识和城市管理工作一盘棋思想。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36)关于个别干部工作不负责任问题。如:鹿苑生活垃圾压缩总站干事孟某某在北樊执勤点执勤期间,擅自离开执勤岗位,造成不良影响。鹿苑生活垃圾压缩总站张卜分站王某因责任心不强、操作不规范,致使压缩设备控制系统电脑主板烧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一是2024年1月区城管执法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七条第九项给予孟某安警告处分、给予王某警告处分。二是将责任意识教育列入支部主题党日理论学习内容,各党支部认真开展责任意识教育,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思想观念逐步得到了强化。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3.关于“关于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37)局党委缺乏1+N整改方案支撑材料和整改落实报告,相关建章立制及长效机制不完善,有一定的以方案落实整改的情况存在。对整改方案的执行情况,缺少专门的有力监督,集中整改、有效整改的决心还不够大。新的党委班子组建以来,在日常工作中,对巡察整改缺少必要的持续跟踪和开展“回头望”,安排部署当前工作与巡察整改结合不够紧密。

一是吸取上轮巡察存在问题经验教训,严格按照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安排,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分解为4个方面14类48个具体问题,印发《二届区委交叉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并定期开展督导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健全常抓长效机制,分批次组织召开城管系统新修订工作管理制度研讨联审会,对现有及新制定制度的合理性、实用性、可操作性进行全面审查修改,新建制度7个,修订制度2个。三是扎实开展城管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4.关于“关于上一轮区委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扎实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38)巡察反馈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省市区决策部署还存在明显差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夯的不实、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力度不够、干部队伍建设后劲不足等问题,在本次巡察中依然有明显的问题表现,整改力度不大

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就如何学习贯彻规则深入讨论交流。二是组织各科室单位对当前各业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集中开展研究联审,并对前期形成的制度规定进行进一步完善。三是对公务员考核及职级晋升相关资料进行归类梳理,核查资料缺失情况,组织人员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学习研究,并计划启动新一轮科级事业干部调整工作。四是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好干部监督管理,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关键岗位开展了谈心谈话,发现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及时提醒,避免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对照“四个聚焦”方面存在问题继续做好整改,严格按制度按规矩办事,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着力打造坚强政治堡垒。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养。进一步加强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对巡察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虚化等问题,严格履行好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党委在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党组织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实际的制度,抓紧规范,建立健全奖优罚劣、奖惩并举的管理体系,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四)转化整改成果,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以巡察为契机,以整改为抓手,将整改落实与我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管执法、垃圾清转运、生活垃圾分类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以落实促提升,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9-86917221;邮政信箱:西安市高陵区北广场路552号;电子邮箱:xaglcsglj@163.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