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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西安市高陵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4-02-21 11:32   来源:高陵区委巡察办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区委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3年4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团区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团区委党支部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团区委党支部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第一时间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全区共青团工作。

2.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张蒙任组长,副书记焦伟任副组长,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3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根据班子成员认领问题情况,召开巡察工作整改推进会2次,经多次完善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整改,一条一条落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重点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红红脸、出出汗”的方式,深刻剖析查找问题背后存在的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严格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团区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团区委党支部书记张蒙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领问题19个,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具体抓,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体责任,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不断加强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共青团工作科学化水平,力推共青团工作走在前。已完成认领问题的整改,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完成整改。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总体实效

1.巡察整改中责任落实情况。整改过程中按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次,针对“超范围发放福利品”和“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对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追缴违规报销差旅费用1016元;针对“干部作风整顿教育自查浮于表面”“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警示教育会议2次,以案为鉴、以案肃纪、以案促改,持续强化警示震慑,抓牢红线底线,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和执行力,推进整改落实。

2.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情况。整改过程中,团区委党支部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主动查找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方法不优等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以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为重要抓手,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做好基层团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出台《西安市高陵区团干部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等,巩固好、坚持好巡察整改成果。

3.通过巡察整改、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查,推动高陵共青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团区委党支部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解决共性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召开高陵区第二次团代表大会、完成高陵区共青团基层团组织换届,印发《高陵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高办字〔2023〕33号),推动将区级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党建带团(队)建纳入党建工作部署和年度考核并明确所占分值,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纳入党委巡察监督,纳入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打造“微心愿”品牌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帮扶困难儿童30余名;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余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巡察整改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补短板、堵漏洞、建机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高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中取得积极进展。团区委党支部制定实施的21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1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学习形式多为会议传达,未见集体研讨、心得交流等材料,形式单一,未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文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团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在团属新媒体平台积极组织动员“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截至2023年7月20日累计参与学习43240人次,掀起线上学习热潮,4名优秀个人和2个优秀集体获得市级“青年大学习”荣誉,营造浓厚追比赶超的学习氛围;三是定期对基层团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导反馈,在18期青年大学习后根据学习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表扬。

(2)关于“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指导实践力度不大、效果不佳;未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和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讲话精神谋划工作,未制定全区青少年发展规划,团结引领全区青少年开展各类活动行动慢、亮点少;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5月在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直至8月团区委才开始贯彻落实”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深入,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团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新思想新要求,在“青春高陵”公众号连载刊发20余名青年热议讲话精神学习感悟。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3)关于“落实团市委要求不及时。根据团市委要求,2021年需成立高陵区新青年企业家协会,团区委延迟至2022年9月才完成此项工作;2021年的青工委联席会议直至2022年12月才召开”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各项工作推进把脉定向,逐级压实责任,明确具体任务,确保规定动作按时落实落地。通过完成基层团组织换届、召开第二次团代会等配齐配强团干部队伍工作力量,选配兼挂职副书记充实工作力量,合理安排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要求高标准完成。

(4)关于“落实‘政治建团’工作不扎实,团区委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仅进行了1次网络视频培训,且培训对象为各级团干部,覆盖范围小,效果不佳,对广大青少年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作用发挥不全面、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政治建团”的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强化政治锻造。二是坚持思想立团,落实基层团组织学习制度。引导全区417个基层团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实践专题学习,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广泛传播党的主张,引导他们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围绕“学习二十大”主题,面向基层村、社区,组织600余人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激发志愿服务活力;组织100余名团员青年开展清明节缅怀先烈祭扫活动,100余名青年志愿者参与全区文化旅游节、全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等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工作;以“青青·绿丝带”品牌志愿服务为依托,组织40余辆爱心车辆、20余个基层团组织、300余名青年志愿者开展助力高考志愿服务,全方位、多形式贯彻落实“政治建团”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和组织青少年志愿活动流于形式。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测试题只答题、不阅卷、无结果,失去测试意义;2021年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招募500余名青年志愿者,只做前期登记,未进行后期具体安排,志愿活动不了了之”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优化工作方法。召开干部作风能力提升专题会,学习工作“闭环”相关文章,强调做实事,求实效,在开展工作时要形成“闭环”模式,确保工作安排有着落,工作开展有实效。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志愿者招募、管理、使用程序,有效利用“志愿汇”志愿服务平台开展活动招募、活动签到、活动时长记录等4次,签到服务时长832小时,有效保障志愿者服务开展。

2.关于“作风整顿教育开展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6)关于“区委‘转作风、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自查自纠浮于表面,未结合单位实际查找问题,相关环节缺失,无建章立制资料、总结报告敷衍了事,报告题目表述为‘转作风强担当促发展’,出现明显错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区委“转作风、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举一反三,明确要以实绩实效推进“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活动开展以来开展调查研究10次,学习考察5次,列出问题清单2个,整改措施3条。突出问题导向,激活发展动能,凝聚干事合力。二是召开办公室人员专题学习,对文稿校对、文件签发、档案整理等工作进行培训和要求,确保文字材料表述准确、规范,档案整理完整、齐全,在日常工作细节上体现出工作素养和工作能力。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严”的整改情况

(7)关于“超范围发放福利品。2019年至2022年‘三八’妇女节发放节日慰问品,不符合工会经费相关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第一时间组织学习《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提升财会人员专业知识。二是立即停止发放2023年三八妇女节慰问品。三是完善制度,细化管理。对各项工会福利费用开支进行更加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严格把关发放标准、建立完善福利发放审批登记程序,做好整改,规范管理。

(8)关于“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巡察期间,查阅会计资料发现,2020年9月报销交通费200元,食宿费1016元,合计费用1216元,后附文件规定在活动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但账务中报销了所有差旅费。团区委已立行立改,按要求将多报销的1016元交于单位财务大账,并在今后严格执行差旅费发放标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相关人员退回未按规定报销的费用,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从中汲取教训,受到教育。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预防为先,抓好源头治理。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9)关于“费用报销附件不全。2022年4月支付购置志愿者服装5000元,未见合同及领用清单,仅有发票报账;2021年10月支付购买白河扶贫产品1200元,未见发放清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补充志愿者服装购买合同和扶贫产品发放清单,制定志愿者服装领用台账,严格记录使用情况,完善报销审批制度。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报销制度,加强审核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开展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逐一查证,未发现其他附件不完善、有缺失的报销费用。

(10)关于“自制清单白条列支。2022年6月报销辅导员培训暨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相关费用2000元,自制清单报销未开具正式发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从严加强报销审批程序,强化财务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11)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2019年6月购买针式打印机及保管柜4560元,无政府采购手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与区财政局联系,了解相关采购政策和程序,进一步规范采购手续和流程。二是完善采购办法,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培训,严格履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2)关于“思想不重视。对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少,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不严格。2018年至2022年党支部均未按要求讲党课,无年度工作总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标对表中央部署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认识到新时期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找准党建带团建深度融合的着力点,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参观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初心学堂”等丰富主题党日形式和内容,目前开展党员大会5次、党课2次、主题党日活动2次。三是对加强办公室人员业务能力学习,对会议记录、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培训,规范完整“三会一课”过程资料并做好记录和归档整理。

(13)关于“管理不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谈心谈话资料缺失,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未出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会议存在‘走过场’现象,多次会议记录无会议名称、无会议日期、无参会人员签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党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党组织建设,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班子成员围绕主题说真话、讲实话、不讲面子,达到红脸出汗、解决问题的效果。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每月至少开展1次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加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升党建工作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的整改情况

(14)关于“班子对廉政工作认识不足。普遍认为单位是‘清水衙门’,人员少、经费少、项目少,不存在廉政风险点,从而淡化了廉洁意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年初、年中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观看《初心贪心悔心》等警示教育片等,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提升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

(15)关于“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警示教育仅限于会议传达、观看视频,开展廉政教育、专题研讨频次少,整体上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整改过程中,一是将警示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在警示教育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权责清晰的警示教育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将警示教育融入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宣传教育中,在正反对比中增强警示教育效果,让震慑更直观、警示更深刻,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把法纪要求转化为崇廉拒腐的内在自觉。三是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个人岗位的廉政风险、思想隐患苗头进行对照检查,明晰隐患、明辨风险、明确责任,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监督,对整改中发现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找出症结所在。

3.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弱化”的整改情况

(16)关于“换届工作滞后。应于2022年完成新一届团委换届工作,直至2022年12月底仍未进行换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9日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团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高团联发〔2023〕2号),开展换届工作,4月27日召开共青团西安市高陵区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及班子成员。二是在重点工作推进上做好合理规划和科学部署,有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遇到无法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相关工作滞后,也要向党委勤汇报、多沟通,尽力推动工作良性开展。

(17)关于“基层建设薄弱。全区601个团组织,下沉调研的6个团组织中5个存在人员配备不齐甚至缺失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3月6日完成29个区直团组织和7个街道团组织换届工作,新增团干部167名,同时为全区7个街道选聘7名大学生兼职团工委副书记,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团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加强对“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指导和落实,规范活动记录和资料归档。常态化加强督促指导。

(18)关于“管理不到位。基层团组织普遍存在团员台账信息不完整,组织关系转接记录不全,区、街、社区(村组)‘智慧团建’系统信息更新滞后等问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继续以“智慧团建”系统为载体,定期查看各基层团员、团干部、团组织录入情况,督促各基层对系统内人员及组织情况及时进行维护更新。二是建立健全团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学习培训、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制定《西安市高陵区团干部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严把制度关口,刚性落实机制。三是指导基层在做好线上台账管理的同时,完善好线下新发展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四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团。提高团员发展质量,制定《2023年团员发展调控工作方案》,明确团员发展编号,严格入团标准程序,规范发展程序,优化完善入团流程,查阅500余名团员档案资料,确保各环节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19)关于“运行不规范。部分基层团组织未按时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工作手册未填写,活动开展频次少、主题不明显,且记录混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培训,召集各街道团工委负责人、区直各团组织负责人和各学校团队工作负责人参会,培训“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团支部手册填写要求等。二是开展基层团组织基础团务培训,对全区团干部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学社衔接、专题录入、对标定级等操作进行培训。三是对所属团组织进行逐一梳理,调研走访村、社区、学校、非公企业等摸清组织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加强管理服务。开展规范整顿,对组织设置不健全、关系隶属不清晰、班子配备不齐全、运行机制不顺畅、活动开展不正常的基层团组织逐一进行整顿,提升其规范化运行水平。

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20)关于“重大事项未集体研究。如2022年第二届‘高陵青年五四奖章(个人、集体)’‘高陵好青年’表彰人员事项未经集体讨论研究,无相关资料”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原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性。二是对单位现有“三重一大”相关工作机制进行研究和讨论,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研究是否执行、如何执行及预期的执行效果,以及事后决策执行情况的反馈等机制,进一步明确需要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资金金额等。三是建立集体决策事项台账制度,定期汇总梳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防疏漏,加强重点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21)关于“大额资金使用未落实相关程序。2021年5月支付第一次少代会费用6.35万元,五四表彰及党史学习教育知识竞赛费用4.36万元,均未见集体研究及相关会议记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班子成员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要求、事项范围、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提高“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单位档案管理。安排档案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档案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维护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团区委党支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利用党支部会、办公室例会、专题学习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学习,采取会议传达与研讨交流、集中辅学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开展学习,已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悟思想”学纪守纪专题学习等学习22次,不断增强党性修养,锤炼党性意志,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强化党的建设,提升党建水平”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深刻认识“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打造有主题、有内涵、有特色的“团聚青春筑梦高陵”党建品牌,把党建工作更深更实融入到共青团履职全过程各环节,让党建工作有抓手、能评价,见实效,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

3.关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规范和理顺基层团组织,把基层团组织建设成为坚决听从党指挥、干部团结、风气纯正的坚强青年组织。大力加强企业、农村、机关、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社会领域团组织的政治功能,选派各街道团干部、团属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省市级团组织建设培训,把社会领域基层团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青年、推动基层组织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增强学校领域团组织建设,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实地督导检查、系统档案查阅等方式,提升组织活力,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及时转接团员关系,做到规范化管理,推动共青团改革工作在中学(中职)落地落实。进一步发挥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激发团组织活力,全区团组织建设工作迈上崭新台阶。

4.关于“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实效”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团区委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听取汇报、亲自督查督办,示范带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紧扣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厘清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进度等,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对巡察反馈中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通过提醒谈话等方式让责任人认清问题并主动改正;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整改的问题,强化举措,协调督促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始终坚持靶向发力、分类施策,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有力推动高陵共青团高质量发展。

四、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团区委党支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从严从实加强纪律监督。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紧扣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团区委工作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912133;邮政信箱:高陵区环城东路370号;电子邮箱:gqtglqw@163.com

共青团西安市高陵区委党支部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