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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3-08-09 17:06   来源:高陵区委巡察办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1.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对政治巡察、意见反馈、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是党内的“政治体检”,统计局党组将以此为契机,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严肃党的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为推动统计各项工作提供政治、作风和纪律保障。

2.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统计局党组立即安排部署,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印发给各科室(中心)和机关党支部。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曹显锋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彩担任办公室主任,压实整改责任。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清单,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深刻反省自查,深入分析研讨,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切实从思想和行动上对反馈问题加以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定期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督导问题整改。按照“六个一”的标准和程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1+29”整改要求逐条销号整改。领导班子成员均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较好完成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均能认真对照责任清单,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曹显锋是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主动扛起巡察整改的责任,亲自带头整改,组织协调局党组班子及各科室认真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在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中,局党组书记曹显锋主动认领问题16个,认领问题数量超过总数的一半以上,并根据问题清单,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逐一整改,确保件件落实、条条兑现,举一反三,有力推进,已完成整改任务16个,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科室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要求,主动认领各自存在问题,认真落实1+29整改方案和1+29整改报告工作机制,制定各自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做好归档整理,将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加以总结。巡察整改期间,局党组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坚持“严”的主基调,通过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动态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情况,及时化解排除先兆性、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

(三)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的总体成效

1.巡察整改中责任落实情况。根据反馈意见,我局结合实际涉及不含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共问责3人次,主要是运用第一种形态诫勉谈话3人次。对财务反馈问题立行立改,追缴违规违纪资金18910元。

2.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情况。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暴露出统计局部分规章制度缺乏、管理制度不完善,我们立行立改,对原有工作制度管理进行了修改完善,新建制度3个,修订完善制度5个。

3.通过巡察整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通过整改,我们总结积累了较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巡察整改结果运用到日常,形成了崇尚学习、严明守纪的良好机关风气,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服务担当意识,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了巩固和提升。

(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巡察整改情况。巡察整改工作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区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先后多次通过听取汇报、督导检查、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督促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区统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开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治站位不高,开展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学习内容安排不系统、计划制定不科学、研讨交流不深刻,整体效果不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扎实不深入,多数同志(80%)对已学内容一知半解,学过即忘,学用脱节现象严重。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年度学习内容和任务,推进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系统学习,常抓不懈;三是严抓学习管理,通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统计课堂、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和统计业务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交流研讨,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具体行动和有效举措。整改以来,已开展党组学习8次、支部学习7次、全体干部学习10次。

(2)主题教育开展不细不实。局党组未能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非领导干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以案促改“听耳音、不上心”;非党员干部对开展的主题教育不关心、不了解、不清楚,内化于心效果差。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仅依托于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结合单位职能开展工作较少,服务群众主动性不强,外化于行力度弱。

整改成效:一是研究制定《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其中,学习制度篇专门对学习进行了强调和安排;二是加强对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统计课堂”、周例会、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形式,让非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各类主题教育的意义和内容,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深度融合,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整改以来,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现了主题教育的全覆盖;三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通过志愿服务、企业调研、住户调查访户等形式,入村组、进社区,深入了解困扰企业和群众发展的现实问题,找实找准问题症结,并及时予以解决。整改以来,已走访调研企业80余家、住户调查户60多户,解决问题10个。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每年度对领域内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有所缺失。

整改成效:认真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思想政治建设、统计风险防控”等工作,将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谋划和分析研判,始终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巡察整改以来,已召开3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重点对政治思想建设、干部舆论动态、统计数据安全等内容进行分析研判;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年初,局党支部在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中专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班子成员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对自身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自查剖析。结合统计业务,建立了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研判制度。

2.关于“职责使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4)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有差距。围绕西安市“六个打造”“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及区委“六个高陵”等中心任务主动谋划不够,对自身承担的重点任务模糊不清,工作标准不高,数据分析能力不足,统计报告参考性不强,未真正发挥统计工作“晴雨表、风向标”作用。

整改成效:围绕全省“三个年”活动、全市“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全区“六个高陵”建设主动谋划2023年统计工作,制定了科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统计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围绕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找实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撰写有参考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真正发挥统计工作“晴雨表、风向标”作用。整改以来,已撰写统计分析报告10余篇,其中,《高陵区主要经济指标三年数据分析》获区长邹晓刚批示;《工业生产降幅收窄 向稳改善趋势明显——2022年高陵区规上工业运行分析》获得了区委副书记徐斌批示;《工业引领强区路 跨越发展谱新篇——2000-2020年高陵区工业经济发展综述》获常务副区长李斌表扬。

(5)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力度有欠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研究少、贯彻落实有差距,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不紧密,在建立全覆盖数据质量核查机制上仍不完善。

整改成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及统计课堂学习内容,坚持一季度至少学习研究1次。整改以来,结合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已开展学习研究3次,重点对统计法治建设、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进行研究安排,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1项。

(6)统计执法管理机制不健全。统计局党组作为高陵区统计工作领导机构,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纠正部分企业街办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行为,对辖区统计违法行为失察,没有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严重影响统计工作真实性。2022年2月,区纪委对统计局三名同志做出党纪党规处理,但统计局事后未有进一步工作举措,至今未建立健全有效的防惩统计造假机制。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利用三名同志受统计违法处分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此为戒,时刻绷紧依法统计这根弦,将依法统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以两办文件印发《高陵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细则(试行)》,在全区构建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三是结合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和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全面营造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整改以来,已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6次,开展统计执法5次,并对全区330家规上企业进行了数据质量核查。

(7)统计队伍建设薄弱。统计局全体干部仅2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执法力量不足,对全区基层统计员、辅调员管理不到位,基层统计员调换频繁,身兼数职情况严重,工作缺乏连贯性,对记账户管理松培训少,对漏记账调查户仅微信提醒,缺乏有力督导措施,导致上报数据质量差。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统计执法人员力量配备。鼓励1名参公人员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尽快获取资格参与执法。与区委组织部协调联系,通过2023年省考招录1名公务员,壮大执法后备力量;二是加强对基层统计员、辅调员的管理,通过适当提高调查补贴,稳固统计员、辅调员岗位,充分调动统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记账指导服务,要求住户调查专业干部入村组、进社区,每个月不少于10天开展入户走访,有效指导记账户准确记账,全面提高上报数据质量。整改以来,共开展记账户走访6次,发现解决问题5个。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的不紧不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无专题研究部署,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划分不清,“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年度述职述廉敷衍了事,工作资料缺失较多。如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资料整体缺失,2018、2020、2021年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内容雷同且空泛。

整改成效: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制定了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了各自工作责任;二是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积极做好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预防腐败等工作;三是严肃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述职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把关监督,对述职述廉述效报告认真审核,杜绝敷衍了事的行为。2022年述职报告严格按照区纪委及区委组织部要求撰写,报告切合实际、内容充实,全面反映了班子成员一年来的工作实绩。

(9)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缺乏针对性。对身边发生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利用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效果差,未能达到防微杜渐、见微知著的教育效果。

整改成效:一是迅速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三名同志受统计违法处分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此为戒,时刻绷紧依法统计这根弦,将依法统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真正达到以案促改、防微杜渐、见微知著的教育效果。整改以来,已利用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3次,切实起到了警醒作用。

(10)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制定粗糙敷衍,执行有名无实。《高陵区统计局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中出现围绕“旅游业发展目标”字样;干部请销假审批不严,考勤公示形同虚设,多数干部对重大事项报备程序及要求认知不清,主动上报意识不强,局党组监管缺位。

整改成效:一是研究制定印发《统计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对日常管理制度进行明确和要求;二是将考勤纳入年终考核,严格执行干部请销假制度,请假须有科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批手续。办公室每周对到岗情况汇总公示,不定期对到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三是完善重大事项报备制度,于年初下发《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党组关于严格执行机关领导干部外出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对事项报告内容和规定进行明确和强调。办公室加强督导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及时准确上报个人事项。整改以来,已有2人报备个人事项。

4.关于“落实上届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1)整改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不深入、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日常抓党风廉政建设方式单一”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成效:对“落实上届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列入整改清单,采取有效措施方法,继续坚持深入整改。一是抓学习,强素质。通过党组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统计课堂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会议精神,坚持学思悟践,推动以学促行。整改以来,已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会议精神10余次;二是抓管理,强作风。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整改以来,已开展支部学习10次、讲党课2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组织生活会1次;三是抓廉政,强纪律。通过警示教育、廉政提醒、谈心谈话等形式抓好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日常。整改以来,已开展警示教育3次、廉政提醒3次、谈心谈话2次。

(12)落实整改边整边犯。对上届巡察发现问题虽能立即整改,但未能坚持长改长严,还存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成效:强化巡察整改效果运用,通过认真总结梳理,举一反三,形成体制机制,坚持长改长严,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列入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事项;二是所有项目支出经费须经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财务手续,规范财务报批流程,所有财务票据须经手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分管领导核实签字、主要领导报批签字。

(二)聚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工作调研重形不重效,走马观花,“回头看”少,解决实际问题效果不佳,调研报告撰写质量不高,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性不强。2019年“进百家门、访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活动无后期解决问题相关资料;在现代设施农业调研报告中,将张卜街道“韩家村”写为耿镇街道“韩家村”。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努力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五上专业人员每月不少于5天时间到企业、住户调查户开展调研,了解经济发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撰写实用性强、指导性强的分析调研报告。整改以来,已开展走访调研20余次,撰写调研报告10余篇,提出意见建议15条;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所有工作都严格把关、经常监督,切实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14)工作缺乏主动性。未能积极探索掌握企业经营变动情况的有效途径,主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少;向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缺失,未将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业务中,导致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工作打折扣,出现数据虚报瞒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办公室对每周安排的工作加强监督,通报完成情况。通过“比一比、晒一晒、推一推”,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二是通过统计业务培训和深入调查研究,提升统计分析能力,探究企业发展趋势,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整改以来,已开展统计业务培训6次、开展专题调查研究3次,为企业发展提出建议4条;三是通过“企业送法”、统计法集中宣传、统计法进党校等活动,将统计普法贯穿到日常,充分认识统计造假的的严重危害性,营造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整改以来,开展企业送法活动10次,开展统计集中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15)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统计服务作用未有效发挥,部分信息共享发布不及时,网站更新滞后,未能满足群众诉求。

整改成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对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各类统计信息;二是完善统计数据共享机制,督促综合科对各类统计数据及信息进行及时汇总,并在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统计内网等平台进行发布,切实满足社会及群众对数据的需求。整改以来,已编印统计活页5期、统计快报5期,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相关统计数据10余条。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6)违规发放各项补贴。2018年3月、10月无依据发放值班费5200元、9020元。2019年5月超范围发放兼职普查员补贴3240元。2018年1月、2019年12月超范围发放享受公务员车补人员交通补贴200元、400元。

整改成效: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对违规、超额、超标准发放各种补贴,及时追查,及时退还上缴。一是对2018年3月违规发放的、10月无依据发放值班费5200元、9020元累计收回13380元,840元未收回,未收回原因为2人失联、1人病故;二是对2019年5月超范围发放兼职普查员补贴3240元和2018年1月、2019年12月超范围发放享受公务员车补人员交通补贴200元、400元全部收回;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学习培训,熟知规定内容,规范财务行为,要求财务人员坚持原则,做好监督和提醒,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到位。

(17)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2020年5月支付装修工程4.99万元未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021年7月购置安装设备一台2.8万元,合同约定无免费服务期限,随即又签订有偿服务合同4万元,未进固定资产账。2019年12月购进深信服VPN—2055一台2.6万元,未申报。2020年4月购进50台电脑24.95万元,配发28台,其余闲置。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今后将对重大工程支出严格按照工程财务报批要求准备相关手续;二是对未入账未申报的固定资产积极联系财政局入固定资产账目;三是对2020年4月购进的50台电脑进行清点造册,并进行合理利用;四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流程报送购置计划,未经审批坚决不进行购置。

(18)大额资金使用未执行议事决策程序。2018年7月23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租赁7座面包车一辆,未确定租金事宜。随即合同约定每月租金6000元,租期2年。2019年4月支付春节慰问品1.49万元、2021年3月拨付局工会元旦活动经费4.3万元,均未见局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成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此后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5000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支付必须经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

(1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2018年12月、2019年4月、2020年3月、2021年8月四次培训会支出共计19.71万元,均无报备手续,且部分会议无会议通知,2018年12月2次提现22.62万元用于商品购买和服务支出,2018年7月现金支付购买图书9432元、2019年1月现金购买普查物资2.4万元,均未按现金管理规定结算。2018年7月购买扶贫慰问品332元,2019年1月两次支付普查物资费13.30万元,2021年9月支付外出公务费2360元,均存在报销原始资料不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迅速对以上财务问题认真自查,已找到2021年9月支付外出公务费2360元支出项目相关手续;二是规范财务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学习,提高财务人员能力,严格财经纪律;三是对大额支出的培训会提前进行报备,强化财务人员对财务手续的审核,规范财务报销。

(三)聚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20)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党组会议在民主决策时征求意见不深入、不广泛,决策程序不规范。在《高陵区统计局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第21条提到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所有重大项目开支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未体现党组意志;党组会议存在“一把手”率先表决,未执行末位发言制。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从2022年6月起,开始执行所有重大项目开支须经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双会”研究决定制度,坚决体现党组意志;二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了解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过程,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及群众意见;三是加强办公记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对民主决策制度、决策程序等内容进行讲解,规范会议记录。

(21)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形式化,流程有缺失,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有偏差,历年来党组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红脸出汗不够,“辣味”不足,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2020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内容简单,未体现检视查摆和相互批评环节;2021年7月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谈话环节采取集中会议一次性谈话。

整改成效: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各项工作。已于1月28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如何从严抓好党建工作,并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思想认识,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扎实推动党内组织生活会规范化、标准化。整改以来,已按照要求认真严肃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邀请区直机关工委、区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相互批评毫不留情、辣味十足,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

2.关于“选人用人及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2)提拔任用干部流程不严谨。对干部考察不严肃,未严格执行相关组织程序。如对四位同志出具的工作鉴定完全雷同。2020年对两名同志的考察任命缺少确定考察对象环节相关资料,2021年确定综合科负责人事宜,由党组会议直接研究决定,无考察资料。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学习《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组织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手册》,熟练掌握干部提拔任用流程,如实向区纪委汇报被推荐干部的个人表现情况;二是加强选人用人及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干部任用考察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将综合素质高、上进心强的年轻同志安排到“五经普”工作中,委以重任,重点培养,弥补科室负责人不足的问题。

(23)未严格按照机构编制进行岗位分配。行政事业人员混编,工作人员调配及任务分工不合理。两位事业干部分别担任行政科室负责人职务;涉及固投、城乡一体化、房地产、建筑业等多个统计指标的关键岗位由临聘人员负责,工作缺乏稳定性。

整改成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此项工作,集思广益,商讨解决办法;与区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对接,争取到3个事业人员编制;通过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招录1名公务员,后期将继续争取招录公务员名额,弥补我局正式人员的编失名额。已招聘6名临聘人员协助开展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减轻了工作压力,优化了人员结构,强化了工作的延续性与稳定性。

(24)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满足于开会、发文、喊口号、提要求,对新形势下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能力欠缺,与统计工作结合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

整改成效: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做到相互促进、同频共振。一是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落实、同推进,已在年初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将党建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走出办公室的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深入一线为服务对象(企业、调查户)解决问题。整改以来,已结合统计业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

(25)党建工作管理不严。党建工作制度内容陈旧,党支部工作职责、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内容均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其中;借调人员组织关系未在统计局党支部,但负责局党务工作。

整改成效: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规范党建制度,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一是迅速更新完善了《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建工作制度内容;二是研究制定了《高陵区统计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工作办法》;三是调整党组织关系在单位的同志承担党建工作。

(26)发展党员工作不积极。统计局党组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且工作程序缺项较多。近三年机关党支部对部分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未开展培养发展工作;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均无支委会研究记录及上级党组织批复性资料。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主动研究谋划党员发展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上进心的干部积极培养,及时考察,列为发展对象,耐心教育引导,充实党组织队伍。计划今年培养一名同志成为积极分子;二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切实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推动新形式下党员发展工作高质量开展。整改以来,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已参加培训3次。

(27)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会议召开形式化;历年支部及党组领导干部个人工作计划雷同;主题党日活动未按照“五个一”要求开展,存在“走过场”现象;2021年6月3日、11月1日、11月11日三次党员大会均存在缺席代签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党建工作要求,坚持按照标准流程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整改以来,已召开党员大会8次、支部委员会5次,开展讲党课2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党建工作经常性开展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三是严格把关,对党员干部的个人计划或是材料认真审核,杜绝照抄照搬或是敷衍了事。

(28)对区委“转作风 强担当 抓落实 促发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开展不扎实。过半数干部对整顿教育工作要求、分工等浑然不知,对整顿教育工作中已开展的学习内容未能入心入脑且查摆问题片面应付。未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学习安排与区委方案中专题学习阶段时间要求不一致,相关学习记录缺失。交流研讨工作延期滞后,普通干部职工研讨材料缺失。查摆问题阶段,干部作风整顿教育自查剖析应付,领导审核不严。个人自查报告与机关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自查情况剖析表雷同;党员组织生活会材料与个人自查报告内容完全相同,且无党员之间互相提出批评意见内容。

整改成效以干部作风整顿教育工作为契机,将干部作风建设融入日常,增强干部政治觉悟,提升干部工作能力,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统计行风。一是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强化统计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推动统计服务能力提升和统计行风转变,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勤快严实精细廉”统计铁军;二是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管理,严格材料审核和过程监管,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地成效;三是对个人自查报告与机关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自查情况剖析表雷同的3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让其重新撰写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重新填表。对11人的个人自查报告补收存档。在2022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党员相互提出了批评意见8条。

(29)整顿效果不明显。多数干部仍存在“多干事不如少犯错”的错误思想,个别人员长期频繁请假,不出工也不出力;临聘人员占干部总数一半以上,总体综合素质不高,工作能力欠缺,且部分人员对业务及自身分工无认知,“躺平”思想严重,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通过“三会一课”、统计课堂等形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以良好的心态和状态投入工作;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工作督导制度及纪律抽查制度,办公室每周五之前对各科室及干部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纪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机关公示栏进行通报;三是将干部队伍建设融入日常,强化岗位练兵,围绕“比担当、比效能、比实绩”主题,结合统计业务,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研判,通过“干部汇报、领导点评”方式打擂台,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四是已于2022年12月对业务能力不强综合素质差的临聘人员进行了解聘离职。

(四)对区委巡察组4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成效

1.关于“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成效:区统计局党组站在讲党性、讲政治的高度,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强化理论武装。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成员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支部书记讲党课、统计讲堂、网络学习、集中宣讲、周例会学习等形式共计组织学习30余次。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落实成效:局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对工作滞后、疏于管理、未按时限要求推进工作的科室及自由散漫、违纪违规、不认真履职尽责党员、干部,严格追究责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把问责问效和考评制度落到实处。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提高机构编制法律意识,加强机关干部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知识学习,拓宽干部业务培训领域,打造整体过硬统计队伍。

3.关于“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的落实成效:局党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科学规范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程序,强化对权力的民主监督和制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报批流程,严把财务报销凭证审核关,堵塞内部监管漏洞,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对局内人事调整、物资采购、省市区安排的重点工作等内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第五次经济普查所有经费支出均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4.关于“紧盯四风动向,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落实成效: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治,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筑牢思想政治防线。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状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争创“五强”模范机关,积极传导向上的正能量,通过提醒和制度约束切实消除“庸懒散慢虚粗”现象,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统计局党组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巩固提高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对照“三个聚焦”方面存在问题继续做好整改,严格按制度按规矩办事,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形成良好意识形态。高标准推动党建工作,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统计。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着力打造坚强政治堡垒。

(二)坚持理论学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领会,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对标对表,认真细化统计工作任务,开拓创新,务实担当,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对巡察反馈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履行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认真梳理排查,形成长效管控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反思,追究制度缺陷、监管缺位、措施缺乏根源,梳理问题,归纳总结,商讨研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整改中已建立的制度抓好落实,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对不科学、不实际、内容陈旧的制度,抓紧更新补充,跟进监督,认真落实,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制度执行情况经常反思,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四)用好整改成果,全面推进统计工作。以巡察为契机,以整改为动力,加大机关内部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落实落细,融入日常,将巡察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统计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服务水平,围绕全省“三个年”活动、全市“八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全区“六个高陵”建设,加大统计监测预警,强化经济发展运行分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好言献好策,为新时代高陵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9-86912494;邮政信箱: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电子邮箱:464209644@qq.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统计局党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