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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3-08-10 17:05   来源:高陵区委巡察办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30日至8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2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扛牢整改责任,努力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部署。局党组立即组织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及时传达反馈会议精神,引导全系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巡察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查摆剖析,深挖本源,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领导机构统筹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整改方案,建立1+N整改机制。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27条具体问题和5条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充分征求区委第三巡察组、区委组织部、第三纪检监察组等部门意见建议,于12月20日印发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高司党发〔2022〕3号),确保巡察反馈每条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三)坚持以上率下,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措施分解和责任分工研讨分析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主动领办重点难点任务,带领全体干部拿出“刀刃向内”的勇气,全力落实整改工作任务。二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担当作为,牵头抓落实,从班子改起,从分管工作改起,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三是加强督促提醒,以组织谈话的方式不定期与各科室负责人、问题整改具体责任人进行谈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有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形成了局党组书记主动过问,分管同志、科室负责人针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汇报整改进度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照巡察反馈提出的有关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积极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修订完善了《高陵区司法行政系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办法》、《西安市高陵区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报备制度》《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干部常态化谈心谈话及廉政警示提醒制度》《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6项制度,并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关于应急处突工作的预案》等工作方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司法局党组制定的27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5项,2项基本完成,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不全面。如司法局党组2018年7月至2022年6月学习会议记录涉及依法治国方面内容仅1次,且学习形式仅为抄写笔记,未见集体研讨、心得交流等资料,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局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批示精神纳入党组学习计划,12月9日以召开党组扩大会的形式,带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行“补课”,引导干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干部政治站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每月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强化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学习,共组织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6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2次,并在2023年2月13日以集中学习的形式重点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章节。2022年8月24日组织开展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分享会,由党组书记带头撰写交流研讨文章,2022年11月14日组织“学习二十大报告及知识测试主题党日活动”,2022年12月5日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和研讨交流学习分享会,形成了学习和研讨的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对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新问题、新动向缺乏研究,在以法治方式保障人民权益、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思路不广、方法不多。如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前瞻性不足,导致我区创建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基层大调研活动,形成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关于现阶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等专题调研报告。二是大力推动专业性、行业性、“品牌”化调委会建设,指导新设立“涉企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小鹿帮忙调解室”“关哥说事”等3个调解组织。深度融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力量,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清源,共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50件。三是在践行公证服务10项便民利企措施基础上,强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标准,大力发展“15分钟公证服务圈”,压缩公证服务办理时限,24小时响应群众需求,建立社区公证顾问联系制度,举办社区公证大讲堂16次。提升公证信息化服务水平,全面推广“掌上办”公证程序和远程视频办证系统,切实满足公证当事人多渠道办理公证业务需求。四是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此做法获得市级充分肯定),先后召开推进会、专题会4次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总体方案》,聘请“西北政法大学地方政府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教授团队全程指导示范创建工作。2022年8月5日,我区102项创建指标相关佐证资料成功上传至“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并通过验收。

2.关于贯彻上级部署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3)“八五”普法工作效果不佳。法治文化阵地规模小、载体少、分布散,普法方式单一、缺乏活力。如群众对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全面依法治区等工作知晓率较低。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台了我区《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了118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二是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成功创建了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聚合全区各单位媒体平台,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网络,拓展“线上+线下”立体化法治文化阵地,开设《承接‘北跨’战略共建法治政府》普法专题栏目。四是组织各部门协同发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要求,全力构建普法学习宣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享成果的普法格局。各部门或独立组织、或协同配合,组织开展法治春风行、乡村振兴、民法典宣传月、法治进校园等各项主题宣传活动80余场,“i高陵”“高陵融媒”“高陵检察”等微信公众号、各单位LED屏幕累计发布普法宣传图文信息120余条。五是联合区委宣传部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方案》,通过“i高陵”微信公众号、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倡议书—《法治政府你我共建》,组织辖区各单位围绕“12340”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满意度测评电话访问调查工作进行了充分动员,通过三大通信运营商向全区干部群众发送示范创建短信,开展了为期10天的“高陵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奖问答”,累计开展法律援助专项宣传8场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推进法治高陵、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4)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落实不够有力。对依法治区工作研究、部署、督导力度不够。如在推进法治社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常规措施多、创新亮点少,工作成效欠佳。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省工作措施、市工作方案,2023年2月6日印发了《高陵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增设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实现了“专门工作力量,专人干事”。出台了法治高陵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总体方案等,积极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二是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的职能作用,2月7日组织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扩大)会议暨区委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会议,5家单位现场述法,区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点评。会后,区委依法治区办向有关单位反馈了点评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夯实全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坚持开门整改,梳理问题线索3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效力未能彰显的问题

(5)工作机制未有效理顺。2019年区政府法制办划转司法局后,司法局将法制办业务划归法制科、行政复议应诉科两个科室负责,但目前两个科室同时由1名中层负责,两科室人员大多业务不熟,专业能力跟不上工作要求,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不佳。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根据2022年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协调区委编办,对区司法局法制办进行拆分,2022年5月18日区委编办下发了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的批复。随后,局党组对内设科室职能进行优化,积极协调办公用房,2023年1月份全面完成了将区司法局法制办拆分为法治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的工作,实现了科室独立办公,并为行政复议应诉科和法治监督科各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各1名。由原区司法局法制办主任担任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人,并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同意,为法治监督科选拔了一名副科长。为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法治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分别组织内部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共计培训4次,并鼓励科室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引入了律师等第三方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科室拆分后,两科室独立运行又紧密配合,聚焦提档升级,全力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16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结5件,发出《责令履行通知书》2份,办理11件市政府复议答复案件。对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向区人大、市政府备案4件。对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全区4173份农村集体经济“三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严格规范行政协议审查和政府发文审核工作,共完成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18件,区政府文件审核30件。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推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包容审慎”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以柔性执法方式代替简单粗暴、以罚代管、惩处“一刀切”等现象。督导全区各执法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执法程序、执法过程、执法规范等进行全程体验,与执法人员一起面对企业群众,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合计体验执法事项41项,发现问题13个,解决问题13个。

(6)基层司法所改制不到位。如张卜司法所所长应为马某(正科级,2022年3月任职,现在负责局办公室工作)担任,但实际由街办事业干部焦某(同时兼任张卜南郭村第一书记)负责,导致张卜司法所负责人工作重叠、主次不分、动力不足,存在‘人岗不匹配’、职责不明晰等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积极协调理顺人员编制问题,将“人岗不匹配”有关情况向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进行专题汇报,分别向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上报了《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人员的请示》、《关于调整区司法局机关和司法所公务员实名制库的请示》,取得了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编办支持,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分别回函批复同意实施调整,理顺人员关系。目前区委编办已将资料提交市委编办,正在办理中。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7)关于工作不够重视。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少,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高度雷同,未能体现当年工作特点。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定期专题研究工作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石,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了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党员干部履职守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围绕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总体评价,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召开了2次对党报、党刊中刊登和市纪委、区纪委处理违纪党员典型案例的学习会议。党风廉政业务干部积极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总结报告撰写质量。

(8)压力传导不到位。警示教育形式单一、频次偏少,与司法工作实际结合度不高;干部廉政管理不规范,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每月组织干部学习一次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二是强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利用身边事、身边人以案释纪释法,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4次。2023年2月13日,组织局属单位负责人、机关全体同志集中观看中纪委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第1集》,从原司法部部长傅政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把从严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三是2023年3月6日,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次。对办公室“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资料进行整理完善,筑牢“教育+制度+考核”的廉政风险防线,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确保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和队伍的纯洁。

(9)监督管理不严格。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时有发生。如2018年至2022年,区纪委监委党纪政务处分3人。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有关精神,翻查本单位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台账,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督管理,优化了《高陵区司法行政系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等制度,并于2022年9月30日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与市局、区委政法委、第三纪检监察组的联系,紧抓干部违纪违法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的具体落实,完成资料信息报送,并对每季度工作台账进行了规范,有效地巩固和深化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10)监管存在漏洞风险。对涉及司法判决的党员及公职人员相关情况,与纪委监委主动对接意识不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加强了日常工作指导,开展风险防范意识教育1次,按要求及时建立了联动协调机制,指定联络员加强与第三纪检监察组的日常联系,对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是党员或公职人员情形的,第一时间主动报备。截止目前,就在册128名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是党员和公职人员身份进行全面核查,其中核查出了2名党员身份,已全部按要求向第三纪检监察组报备。

5.关于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1)一届区委巡察反馈的‘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规范等问题未彻底整改,本轮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党组书记每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当月党建工作,从2022年8月至今,共召开党建工作会议8次。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回头看”,总结提炼亮点,查找不足,全面整改,指导党总支、各党支分别制定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要点》。以打造“党建领航 司法相伴”党建品牌为抓手,把作风能力建设学习教育融入“三会一课”,通过“集体学+自主学”等学习形式实现支部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学习与作风建设学习同部署、同开展。扎实开展党员承诺公开、“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创建,多措并举,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局党组就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门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强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扎实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好书记讲党课制度,各支部书记亲自撰写党课内容,累计授课、作报告4次以上,局领导班子积极带头参与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参与率达100%。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中形式化、表面化现象比较明显的问题

(12)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不深入。未按规定每月与118名矫正对象见面,大多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情况,对一些重点人员思想动态、社会活动情况掌握不够精准,风险防范意识不高。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切实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社区矫正科强化了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组织与各司法所负责人谈话,分析研判辖区在册人员监管情况,共下沉督导检查4轮,共计28次。其中,联合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联合督导检查6次。各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有关规定,加强与社区(村)的配合,落实落细矫正对象的管控措施,强化了对《宪法》《刑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累计开展集中劳动48次,集中学习教育48次,实地走访11轮次。截止目前,在册128名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严格,底数清、情况明,无脱管、漏管情况,无重大案件情况发生。

(13)对全区党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不够。只见备案、未见督导,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明显,有名无实。如2022年8月下沉走访36家单位发现,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高陵分局聘用的律师因对两家单位业务范围不熟悉,在涉法涉诉相关问题方面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市范围内首创以“三统一”(统一选聘,统一管理,统一支付服务费)为原则,组织开展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和管理方面,首次赋予一个部门调配、整合全区法律顾问的职责,实现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保障了中省市有关制度落到实处,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能力要求和经费保障方面,首次有了统一标准。目前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已完成,为全区党政机关共选聘了3名法学专家、50名执业律师、4个律所团队,实现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截至目前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36次,参与信访事件处理、农业生态治理综合开发等重大项目5次,有效防范了政府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风险。

2.关于法律援助力量不足、法律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14)对群众司法援助力量薄弱。街办专职调解员配备不足,按照中央政法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要求每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但我区目前只有5名专职调解员,党组对此问题思路不多、协调不够。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基本完成整改。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具体负责,积极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已完成相关的调研方案,3月份已报送市司法局,希望通过市级层面协调推动此项工作落实。同时,我局积极请示区委区政府争取相关经费保障落实,并于3月向区政府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及保障经费的请示”。

(15)基层阵地建设迟缓。如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接待站无办公场所,目前临时在法律援助中心办公。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以不断健全完善司法所工作机制和“三优”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加快构建多元化法律服务体系。目前,我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建成区级中心及7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对全区11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改造提升。

(16)“六好”司法所创建滞后。目前姬家、通远司法所因办公场所问题仍未创建成功。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第三批“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已全面完成,3月份接受了省市督导验收,全区“六好司法所”创建率达到100%。以全市司法所建设提升年为契机,对2020年、2021年已创建完成的5个司法所参照新的制度标准全面开展“回头看”,对崇皇司法所完成了改造提升。

3.关于党员干部担当不足、干事活力未被激发的问题

(17)大局意识不强。科室之间配合不紧密,工作相互推诿,部分党员干部存在拈轻怕重、挑肥拣瘦情况,对上级布置的急难险重任务有畏难情绪。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发挥局党组领导作用,利用周例会多次组织学习,强化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大局意识。在安排部署当前重点工作时,要求各科室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注重工作纪律和要求,强化分工协作,增强凝聚力,打好“组合拳”。完善领导约谈制度、严肃问责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就法治政府创建、机构设置、人员轮岗等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与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共计谈话20余人次。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2022年9月5日组织召开了“转作风 提效能 以良好精神状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专题党课,2022年9月召开了“严守纪律规矩 加强作风建设”组织生活会,2022年9月30日组织召开了“守纪律讲规矩作新时代廉洁自律表率”专题党课,2022年10月20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我承诺 我践行——作风建设一直在路上”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大局意识、担当意识。

目前,全系统干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科室之间配合紧密,干事创业氛围浓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工作效能明显提升。科室负责人带头,先后40余人次积极克服困难,主动请缨,签订“请战书”参与到村(社区)、隔离酒店专班、道路交通查控、物流园封控等疫情防控一线。同时立足全区工作大局,在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选派了3名优秀干部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拆迁安置工作、西安北跨指挥部等区级重点工作项目建设,选派2名干部分别担任耿镇街道苏家村、崇皇街道井王村担任第一书记,选派4名干部下沉村(社区)参与“万名干部下乡村”活动。

(18)创先意识不强。单位干事活力不足,在各项重点工作推进中成效不明显,工作按部就班。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为提振士气,切实提升干部创先创优意识,2023年2月13日召开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各司法所、下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就2023年工作进行表态发言,签订了目标任务书。按照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部分科室人员进行了调整。发挥季度考评、年度考评的积极作用,运用好民主测评机制,督促干部克服不良工作习惯,提升服务意识,增强干部工作活力。共评选出了年度优秀干部7人,14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干部推动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各项工作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设《承接‘北跨’战略共建法治政府》普法专题栏目,在全市首创以“三统一”(统一选聘,统一管理,统一支付服务费)为原则,组织完成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工作,以不断健全完善司法所工作机制和“三优”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深度融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力量进驻,夯实了基层法治基础。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9)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2022年宣传品印刷、法律顾问费和展板制作费用合计124,780元,未见相关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核查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经查该笔资金为不同时间分别支出的宣传品印制费、宣传展板印制费、法律顾问费,均未达到我局“三重一大”召开会议研究的要求,因此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此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台账。二是对《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了优化,组织财务人员对“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进行了再学习,对支出超过5万元(包含5万元)必须经过局务会一致同意,对于未上会、未经会议同意的支出一律不予以支出。三是进一步规范各项资金的使用,对5万元以下的支出项目,严把支出关。严格按照规定由业务科室提出支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领导审签后执行,做到资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20)工会活动经费闲置。如2021年8月司法局工会向区总工会申请活动经费15000元,截止2022年6月并未开展任何活动,存在资金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认真核查该笔资金使用情况,经查该笔结余资金已于2022年6月组织“夏日送清凉”活动予以支出(巡察工作开展时该项费用未结账,账面未反映)。此次活动主要是对机关参与疫情防控人员进行了慰问,该项支出共计16920元,其中15000元由活动经费支出,1920元由工会会费支出。切实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制定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计划,丰富干部职工工会活动,进一步规范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主席带头,统筹好、组织好干部职工的工会活动,避免出现资金闲置的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21)重安排、轻督导,责任链条压的不实。如班子成员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要求少、指导少,基层单位重业务、轻党建情况普遍,对“讲政治是前提、抓业务是本职”的要求没有做到有机统一。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在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上下功夫。2022年11月8日组织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工作学习部署会,2022年12月15日组织召开会议强化了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深入学习,2023年2月13日研究制定了全年党建工作计划,2023年3月制定印发了《2023年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局班子成员列席指导下属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次,到社区参与党建“连心员”工作3次。2023年2月15日,按照要求严肃组织召开了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会,局党组书记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的点评,结合各支部特点,指出了个性问题和整改要求,并跟踪指导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总结了2022年度党建工作,从“党建+思想学习”、“党建+业务工作”、“党建+中心工作”入手,深挖党建工作亮点、特色,初步形成了“党建领航司法相伴”党建品牌的创建思路,并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创建活动,有效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在整体推进、深度融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22)重形式、轻内容,党建工作不规范。会议记录存在常识性错误,党员发展记录不全,如2021年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中签到与参会人数不符,未见票决资料。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2022年12月底,对各支部党建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党建资料。重点翻查了2021年党员转正资料,其中票决资料在党员个人档案中已找回,并按要求存入发展党员资料中,并对会议记录人员漏签情况进行了核查整改,对照会议照片资料,补齐签到。二是强化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以2023年发展党员、“一机关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打造机关党建品牌为契机,加强了与区直机关工委的日常联系,组织党务干部、支部书记积极参加“泾渭大讲堂”系列主题党建工作培训会3次。三是支部党建工作互评交流活动。2023年2月27日,就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召开了党务干部交流工作会,局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3名党务干部查阅了各党支部党建档案资料,开展互评互查和业务交流,通过交流增强业务能力提升,促进了各支部党建资料收集整理的规范化水平。

2.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23)落实组织生活不严格,局领导未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2021年4月14日机关支部开展的“学党史、跟党走、我为群众办实事”、5月26日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题党日活动等均未见局领导签字。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发挥好领导带头示范作用,严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成员按要求认真撰写了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了机关党支部组织的作风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等。优化主题党日活动,合理安排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切实提升局班子成员参与机关党支部各类主题党日活动的参与率。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开展了领导讲党课、党员公开承诺、“迎新春大清扫”“播种绿色 收获美好”等主题党日活动,局领导班子主题党日活动参与率达100%,其中局主要领导累计参加活动13次。

(24)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淡薄。如在公证处党支部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中发现黄某、蔡某等4名同志存在网络抄袭及内容高度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巡察反馈会后,及时向公证处党支部反馈有关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公证处党支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思想学习材料出现抄袭、雷同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由支部书记亲自约谈了相关同志,黄某、蔡某等4名同志深刻反思,作出深刻检讨。以支部为单位开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增强党性意识,三个党支部于2023年2月27日联合开展了党建资料集中检查整治活动,集中检查党员干部近年来心得体会、研讨材料撰写情况,坚决遏制网上下载、严重抄袭的不良之风。2023年2月份,三个党支部均严格按照要求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年度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对党员干部的心得体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通过对材料标准和质量的高要求,强化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党员党性意识。

3.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科学的问题

(25)人员统筹协调不精细。没有发挥好司法干部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年轻干部多的优势,对公证处、司法所等“人岗不匹配”问题未深入研究、科学调度,干部干事激情未能得到有效激发。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理顺人员编制问题,将“人岗不匹配”有关情况向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汇报,加快进度,积极协调解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科室调整及人员分配问题,对全系统干部个人情况进行了科学研究,结合科室职能和干部特长,进一步优化调整了各科室人员,为普法宣传科配备具有摄影特长的干部,为法治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配备通过法律资格考试专业人才等,先后调整岗位14人,通过轮岗,解决干部工作倦怠、按部就班等问题,激发干部创新开展工作的激情和活力。二是为人员力量较为薄弱的司法所充实工作力量,上报司法所公务员招录计划,为通远司法所招录公务员1名。扩充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与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积极协调,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招聘9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目前招聘工作已委托西安市高陵区高慧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三是有效激发干部干事激情。落实“三项机制”,新提拔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90后科级干部1名;优化干部工作成效考核评定机制,评选出年度优秀干部7名;培育推选先进典型,向省委政法委推荐1名优秀干部,该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优秀政法干警”。完善干部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制度,对符合条件且表现突出的11名公务员进行职级晋升。强化业务培训,引导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取公职律师、公证员资格证。目前,区公证处新增1名公证员。

(26)干部选用资料审核不严。如2018年王某、马某等中层干部任用未经派驻纪检组审核。干部选拔任用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完整。如政治鉴定未盖公章、测评表册落款未注明日期、主要负责同志未进行签字等。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2022年12月底前办公室集中力量,重新归纳整理各年度干部选用资料,并与第三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对接,核查原始资料,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清查整改。2023年2月底对干部考察组全体成员就干部选用工作程序和规范组织了1次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了考察组成员的工作能力。今后,将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由分管领导(考察组组长)负责,在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前,组织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明晰考察工作要求和具体步骤,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资料收集规范、完整归档留存。

4.关于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开展不深入、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27)开展区委“转作风 强担当 抓落实 促发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不够扎实。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少,整改措施千篇一律,未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明显、未能达到应用效果,存在过关心理、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2023年1月16日上午,局机关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旨在提高思想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一是继续深入查找纪律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发放学习资料,营造学习氛围,提升学习效果。针对“转作风 强担当 抓落实 促发展”开展自查,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进行了公开承诺,着力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为民服务的承诺事项。三是结合“三个年活动”,印发《大兴调查研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区司法局党组会前学法实施方案》,持续抓干部作风能力提升,让作风教育永远在路上。

(四)区委巡察组反馈五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及成效: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完善常态化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党总支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机关党支部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指导下属单位党支部制定2023年度学习计划、要点。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区司法局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规范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台账,补齐学习短板,规范了月记录台账。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累计16次。并结合当前学习任务、工作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12月集中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研讨交流学习分享会。二是提升干部学习意识,创新学习方法。坚持集中学习与干部自学相结合,利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周例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时机组织理论学习,党组书记带头撰写交流研讨文章,讲党课,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交流活动。开辟学习专栏,组织开展了学习分享会、干部交流会等形式,鼓励运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等网络学习平台,强化干部日常学习。向全体干部发放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辅导资料,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强化理论指导实践,以学习成果促进业务工作提升,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强化学习效果的监督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对领导干部的学习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对学习不认真、不深刻、学习进度迟缓的干部及时提醒,确保理论学习全员参与、不漏一人。注重理论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学会从政治上看待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要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建水平”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22年11月对各支部党建制度牌规范化进行了集中检查,细致查看了制度牌的内容是否存在内容陈旧、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制作张贴制度牌7面;机关党支部制作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宣传展板,开辟了独立空间,设立“党员学习书屋”,方便党员日常学习;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对党支部活动室进行改造升级,全面提升了党支部硬件设施,夯实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2023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强了各支部业务互评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服务中心工作大局,全面总结各支部在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创建等重点工作中的亮点,制作了“党建引领聚合力 清廉建设亮初心”党建宣传展板。三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作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全员认真签订廉洁承诺,修订完善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消除了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工作的监督盲区。四是积极创建党建品牌。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开展“党建领航·司法相伴”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党建品牌创建凝心聚力,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项职能”,融合各支部党建工作特色,通过开展亮身份作示范、亮承诺转作风、亮业绩树形象“三亮”活动、“五强”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和以公证办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助力乡村振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为特色的“法治护航”服务活动,实现党建与业务双提升。

3.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及成效: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推动整体工作上位次、上水平的突破口,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水平,促进机关面貌实现新转变。一是增强队伍能力素质。全体领导干部结合各自职责,通过集体学、个人自学,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鼓励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二是重新整合科室工作职能,规范机关运转程序,确保机关全体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三是强化工作统筹安排。截至目前,召开6次会议,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内容涉及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方面,为推进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四是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控制公务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监督检查,形成了加强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推动了局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下沉村(社区)“双报到双评议”活动,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主动和群众谈心交流、结对帮扶、宣讲政策、化解矛盾、为民办事,进一步加深与广大群众的密切联系,赢得群众支持信任,提高群众满意度。

4.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打造高效司法”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协调对接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在2022年11月份及时修订了区司法局“三定方案”,对各科室及工作职能进行优化调整,增设了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调配3名专业人员,充实依法治区办的工作力量;完成了法治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的拆分工作,配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人才各1名,积极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行政复议工作。二是全面实施全区法律顾问统一招聘和管理工作,按照“三统一”原则,将一批能力强、素质高的律师人才选聘为全区党政部门法律顾问。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组织完成法律顾问选聘工作,为全区党政机关共选聘了3名法学专家、50名执业律师、4个律所团队,实现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有力提升了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三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并报送了基层司法所专职人员招录计划,为基层司法所招录了1名公务员;为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经与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积极协调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9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招聘工作已开始具体实施;持续加强与区政府、区财政局的沟通协调,与市司法局积极对接,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四是加强与健全干部轮训制度,积极组织各科室负责人积极参加了2022年12月份政法干警线上政治轮训,加强了本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升人员专业素养;落实“三项机制”,优化干部工作成效考核评定机制,评选出7名优秀干部;培育推选先进典型,向省委政法委推荐1名优秀干部,该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优秀政法干警”。完善干部提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制度,对符合条件且表现突出的11名公务员进行了职级晋升。

5.关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整改落实”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及成效:一是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按照责任分工和整改要求,局班子领导带头,主动认领责任,对照整改方案严肃整改。全体上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就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加强与巡察办的工作对接联系,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制度,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按照阶段目标和步骤安排,确保反馈的每项问题改出成效。二是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把年度民主生活会与区委第三巡察组通报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结合起开,合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前,把广泛征求意见作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找准查清问题的有力抓手,向全区51家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各司法所,以及服务对象、本系统干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局领导班子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征求到对班子成员个人同志意见建议4条。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领导参会指导,会上班子查摆问题16个,对班子的意见建议2条。班子成员查摆个人问题15个。并及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个人问题清单》,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坚持督办跟进不松懈。建立“周汇报、月调度”督办工作机制,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科室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办公室强化每周统计汇总进展工作,及时向局党组和责任领导报告整改情况。局党组利用周例会,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督办加快整改进度。由责任领导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科室负责人及时提醒和约谈,确保整改工作推进有力。四是及时总结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组织人员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经会议讨论再优化,共完善了6项制度,新制定了3个工作方案,力争在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再出新举措。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巡视整改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区司法局党组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党建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以作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将履职尽责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日常工作落实中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自觉地把巡视整改措施、整改预期效果,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地落实落地。坚持抓整改落实工作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基本完成的事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项目以及需要提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将建章立制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堵塞制度漏洞中抓落实。做好“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对已完成的事项进行“回头看”,进一步提升整改质效,确保不发生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之以恒,坚持抓长、抓细、抓常。坚持自查自纠,夯实党建根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归纳,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再发力,全面堵塞漏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三)将廉洁自律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压实领导责任中抓成效。区司法局党组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作为主要领导履职首要职责,把正确履职,干净担当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守廉洁自律准则。党组成员带头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主要领导坚决做到不触碰红线、守好底线,亲自统筹推动巡察整改,着力解决司法行政领域出现的问题与不足。

(四)将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积极履职中抓担当。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和业务整体水平的有力抓手,切实履行好党组问题整改责任,既要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也要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更要及时督促整改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强化干事创业的担当意识,切实推进我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高陵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6912866;邮政信箱: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电子邮箱:glqsfj@126.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