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8日至12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
(一)全面提高思想认识
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代表了区委的意见和要求,既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又非常中肯,符合实际,我中心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严格对照反馈问题,主动对标、认真查摆、深入思考,坚决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区委巡察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不管是在什么背景下形成的,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只要是问题,只要不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中心党组都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一件不落、一招不让地坚决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彻底整改到位,并主动接受区委巡察办监督。
(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了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郭高同志任组长,王刚、井保峰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协调科,由王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具体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1月28日,召开了中心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中心接下来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月9日,召开中心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工作从源头抓起,做实做细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2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公布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4月7日,严格按照“六个一”民主生活会工作规范,认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2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审定中心巡察整改落实完成情况。整改工作开展至今,持续跟踪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精准,高质量推进。
(三)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既要挂帅也要出征”的原则,带领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党员干部认真研究,理清思路,推动整改;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各自分管职能,围绕承担的整改任务,认真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存在困难,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各科室负责人将反馈问题进行全面的细化分解,确保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一件不落,实行1+N整改方案和1+N整改报告工作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彻底整改到位;同时,建立定期督查机制,中心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5次督导检查各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强化警示教育学习
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任何时候不突破底线、不逾越红线、不碰高压线,采用会议学习、反面典型教育、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先后学习了《西安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资料(2021)第1、2、3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陕西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唐勇严重违纪违法案》《渭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吴蟒严重违纪违法案》等资料,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教育引导中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拧紧人生的“总开关”,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按照区委巡察办“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做到发现问题、建立制度”的要求,我中心扛起主体责任,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理论学习考勤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西安市高陵区村庄房屋拆迁工作流程》《西安市高陵区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等12项制度,健全了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巩固了整改落实成效。
(六)推动巡察成果转化
我中心党组始终认为巡察发现问题是震慑,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在具体推动整改过程中,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及时对我中心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我们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目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新成果检验整改实效,促使巡察整改工作持久发力、长久有效。
二、把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党组制定实施的21条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1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形式单一,学深弄通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二是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有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全面领会了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三是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3月24日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中共高陵历史纪念馆,引导他们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党的光辉历史以及高陵革命前辈的奋斗历程和优良作风,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四是开展理论测试,4月2日组织中心全体同志进行党史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进一步提升中心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五是制定了《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有计划、分专题的安排好我中心2021年的学习内容,每次学习安排发言人,截止目前,共开展了18次集中学习,提高了政治理论学习质量。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集中学习党员干部参与度不高,个人自学劲头不足,学习笔记不够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 继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加强我中心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一是制定印发了我中心《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和《理论学习考勤制度》,紧密联系城棚改实际工作,拓宽学习渠道,加强中心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对集体理论学习活动的管理,严格对我中心党员干部参加理论学习进行考勤,确保集中学习的时间、参与率和效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中心《理论业务学习计划》,使理论业务学习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三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在学习上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发挥在学党史、讲党史、懂党史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针对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不同特点要求,明确学习重点,抓好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时有发生” 问题的整改情况。
(3)开展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工作按部就班,联系街道和村组多,直接面对群众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结合我区拆迁补偿标准现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我中心组织各街办主要负责人和区城棚改中心业务骨干,前往灞桥区、雁塔区、未央区等周边区县进行调研,并对《西安市高陵区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改完善,该办法修改意见已报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正式印发。二是认真解答搬迁群众疑惑,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充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联合街道一起参与入户宣传政策,2021年以来,在安家村、岩王村、曹家村、梁村塬村、杏王村、皂南村、榆楚村、田家村等村组,给群众代表宣讲搬迁安置补偿政策12次。三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与街道办对接,全程驻扎项目所在地,加强对工作进度、政策执行的指导督导,对渭北崇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市区联合储备耿镇街道马北村更新项目和梁村塬村综合改造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汇总,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
(4)工作安排多,检查督促少、对干部开展工作面对复杂情况关心指导不够,对项目涉及的街道工作进度、政策执行指导督导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我中心干部和涉及街道办干部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对工作中出现的复杂情况,进行研究处理,对于查找到的问题及时做好意见建议梳理工作。二是深入到基层一线和项目驻扎地,现场解决问题,针对群众集中诉求补偿标准低,我中心全面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区城棚改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研究审议《西安市高陵区搬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等议题。三是积极利用到基层、到一线的时机,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掌握第一手信息,为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打牢实践基础,2021年以来,形成城棚改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23期。
2.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严谨扎实” 问题的整改情况。
(5)工作推进闯劲有余,细致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树立严谨细致的作风,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十项重点工作”及“迎十四运”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职能,以服务重点项目、改善人居环境、健全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为目的,从规范程序、完善政策、优化安置等多方面入手,全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在全市范围内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西安市高陵区城市和村庄更新改造暂行程序(试行)》《西安市高陵区拆迁工作流程》《西安市高陵区安置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并报区政府和城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二是提升工作标准。在推进城棚改项目中,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做好安置社区概念设计,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精心制定项目搬迁安置的《通告》《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手续办理,加强项目资料审核,确保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的工作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确保项目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6)主动担当不足。遇到群众诉求,习惯以“只解释政策、执行在街道村组”为由推诿,缺乏主动了解、协调督促的为民服务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工作,对实施项目的街道办负责搬迁的干部进行政策培训。二是驻扎项目所在地,随时随地解决搬迁群众的疑惑和诉求。2021年以来,我中心书面回复群众咨询事项15次,涉及岩王村、曹家村、安家村和皇册村等区域。三是勇于担当作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实干意识,心无旁骛抓落实,雷厉风行推工作,切实把目标定实、措施做实、作风务实,不折不扣落实每一项任务,努力在工作落实中创亮点、增特色、求突破。
3.关于“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7)作为社会和群众高度关注的特殊职能部门,班子对本单位本系统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不足,岗位廉政风险点把控不准,相关监管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共5次,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增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时刻把党纪党规铭记心上,牢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做到知敬畏、讲规矩、守纪律、明底线,养成廉洁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严更实的作风用好权、履好职、服好务,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是签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等10个方面对中心党员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督促全体同志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持续改进自身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全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用自己实际行动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
三是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工作实际,对全中心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进行梳理和分析评估。2021年3月10日,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城棚改中心党员干部增强预防腐败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心《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扎实落实,自觉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做到廉洁从政。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1.关于“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8)对党建工作认识不清,将党建工作虚化边沿化。未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建工作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兼顾承担,把党建工作当成业务工作之外的“捎带活”。
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把提高基层党建质量作为最高要求和最大任务,持续加强中心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我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召开区城棚改中心党支部委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确定了1名专职党务干部,2名兼职党务干部,具体做好中心党建工作及党员理论学习教育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和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的对接联系,把党务干部的培训纳入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工作制度,全面抓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我中心党建工作质量提升。
(9)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党内教育学习内容不丰富,形式固化单一,党员思想融入度不够高,学习教育效果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丰富党内教育学习内容,组织开展诵读红色经典、“对党说说心里话”、观看红色电影《古田军号》等活动,丰富党建活动形式,以新颖的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慎终追远、饮水思源,从党的百年历程奋斗中汲取智慧力量。二是提升教育学习的吸引力,运用“学习强国APP”“小布帮你学”“线上党史答题”等学习平台,组织 “党史知识竞赛”“每日一学党史小知识”、寄语征集“党在我心中 我想对党说”、“学党史明理增信,读史书崇德力行”党史读书月活动、观看革命历史题材电影等,调动中心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党员的思想融入度。三是强化党建引领城棚改业务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论业务学习,做到理论指导实践,理论业务不分家,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坚持“一村一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安置社区建设标准,创新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模式。四是强化党建引领两区协调工作,组织召开两区联席会议、两区部门间对接协调会,协调共建区征地计划、土地价格等事项,协助经开区制定搬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开展了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 问题的整改情况。
(10)个别民主生活会未按规定要求召开。如,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未见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工作规范召开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心党组班子成员思想认识端正、征求意见诚恳,敞开襟怀、正视问题、深刻剖析、自我批评,并对每名班子成员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达到了坦诚相见、加深了解、互相帮助、增进团结的目的。二是严格按照“六个一”常态化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规范,认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思考,深入查找产生的内在根源,并及时进行扎实整改,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11)“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中心党支部《活动纪实本》中存在代签、参会人数与签到人数不符,支委会次数不够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每月一次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讲一次党课的要求,目前共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9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二是严格按照党支部“五个一”主题党日工作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目前已召开主题党日活动9次。三是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加强会议和活动管理,做到每次开会前清点人数,检查签到情况,坚决杜绝代签现象发生。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问题的整改情况。
(12)人员结构不够合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受限制,后备干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中心后备干部培养,强化“引育并重”理念,通过培训提高后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优化后备力量的知识结构,使其政治素养、党性修养、能力水平与新时期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发展相适应。二是加强与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的沟通联系,努力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干部队伍,为我中心长期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着力解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受限制的问题。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心目前中层干部实际配备情况,对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中层干部进行调整配备,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从中心一般干部中择优选拔了1名干部担任社会事务科副科长,进一步加强了中心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勇于担当作为。
(13)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层次不齐,实践经验不足,对职能工作涉及的国家和地方政策学习理解不深把握不够准,面对新问题、新情况处置能力还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 教育引导中心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好学用结合,紧跟时代步伐和发展要求,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加大对中心干部在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方面的学习培训力度,为干部提供学习、考察、参观的机会,2月24日,组织中心改造事务科业务骨干前往西安交通大学,参加重点项目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3月19日,组织业务骨干前往灞桥区、雁塔区、未央区考察学习拆迁安置工作经验,交流探讨拆迁安置工作中复杂问题的处理思路和做法,汲取先进区县的经验,提升对新问题、新情况的处置能力。3月26日,组织中心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投资融资创新培训学习班。3月30日,组织业务科室骨干参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业务培训会。4月1日,组织业务科室骨干参加陕西省重点项目平台试用培训会,学习线上项目管理工作,改变传统工作模式,结合实际进行线上项目观摩培训学习。4月16日,组织业务骨干赴厦门市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及基础设施投融资政策等方面业务培训。同时,开展业务探讨学习,先后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文件。
(四)区委巡察组4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落实情况: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筑牢理想信念的思想根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更体现到实际行动中,采用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和落实。特别是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1月15日,组织召开了区城棚改中心第1次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有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精神和要求,中心党组班子带头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摸清底数,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科学编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加速启动城市更新项目,有序组织实施,持续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提升群众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二是1月26日,组织召开了区城棚改中心第2次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领会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城棚改和支持协调开发区等工作, 持续推动城市有机更新,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三是3月15日,组织召开了区城棚改中心第7次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自觉接受检查,细化落实任务, 注重协调配合。四是6月2日,组织召开了区城棚改中心第16次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提出的“学史增信就是要增强信仰、信念、信心,这是我们战胜一切强敌、克服一切困难、夺取一切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等重要论述,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从党史中寻求破解城棚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方法策略。五是7月8日,组织召开了区城棚改中心第21次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七一勋章”获得者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奋斗意志、恒心韧劲,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不断筑牢思想根基,永葆政治本色,营造“对标先进、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
2.关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政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牢固树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快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提高党员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和抓工作落实能力。二是通过深入研究领会国家方针政策、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多次向市城(棚)改事务中心、先进区县以及区级相关业务部门学习、请示和沟通,认真倾听街道干部和群众心声,根据群众的需求调整工作方式,解决群众的需求,及时纠正工作过程中的偏差,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实现“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的奋斗目标。
3.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落实情况: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中心党组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带头抓主业尽主责、打基础强根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思想上筑牢道德防线。二是工作上坚持廉洁从政不动摇,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特别是,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以身作则,带头落实责任,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坚守清正廉洁,形成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强大势能。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研讨,继续做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着力真抓实干,持续正风肃纪,专项排查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使中心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推动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4.关于“扎实做好以巡促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落实情况:坚持立行立改,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有痕迹反映,用结果说话,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和两区协调工作,集中精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做到巡察整改和推动重点工作两不误,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管,以当前办好十四运为抓手,学习借鉴先进区县的先进理念、工作标准和经验做法,只争朝夕、真抓实干,重点做好“三改一通一落地”涉及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质加速;同时,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更好发挥巡察“尖兵”和“利剑”作用,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如期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把巩固成果作为长期工作,持续发力深化整改
下一步,我中心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全力推进城棚改各项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跟踪推进,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是健全制度并形成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继续深查自身管理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制度,坚决学习到位、落实到位,构建上下联动、层层传导的责任体系,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将督促检查贯穿于整改工作以及今后工作的始终,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督促中心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干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推动城棚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915369;邮政信箱:高陵区鹿景路616号;电子邮箱:610224711@qq.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党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