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2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院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在落实整改中,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整改意见
1月19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1月20日院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原文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及时印发本院各部门、各基层党支部,并要求各部门、各党支部务必组织全体党员干警进行学习讨论,结合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院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院长张效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党组成员担任,成员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部,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党文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围绕3方面12项问题和4条巡察意见建议,列出责任清单(包括整改事项、整改意见、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联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方案,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各部门对照院党组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实行1+N整改方案和1+N整改报告工作机制,共计制定33项整改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逐一销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院党组按照“六个一”标准和程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于3月18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辣味”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
院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批示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审判权力和责任,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高陵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高陵法院关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高陵法院关于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中共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上级党委、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办法》《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75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增强了制度之间的系统性、关联度和协调性。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
(1)存在“用什么学什么”的实用主义倾向,与工作关系密切的就学的多,与工作关系不密切就学的少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突出抓好思想武装、理论指引,经常性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队伍教育整顿,院党组组织集体学习8次,要求以部门为单位常态化开展学习。二是修订完善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灵活学习方式,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领导带头学、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理论联系实际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目前已出台《高陵法院制度汇编》,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教授陈玺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作专题辅导报告,开展政治轮训2次,党纪党规知识测试1次,“一把手讲党课”2次,到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各1次。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对检视问题整改持续用力减弱,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对照检视问题,扎实细致开展整改。二是认真梳理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台账资料。三是紧扣法院实际,突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形式,力戒活动形式化、模式化,确保主题教育效果。目前已梳理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台账,查漏补缺,对短板弱项,及时进行了固强补充。
(3)个别法官学习意识淡薄,办事凭经验、工作靠感觉、执法能力不强、工作能力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教育引导干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内修素养,外塑形象。要求以部门为单位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为干警配发学习笔记本,定期参观展览。二是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冬季整训、专题辅导讲座、观看理论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干警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开展政治轮训2次,邀请审管办主任为全体书记员培训业务知识。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4)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专题研究较少;抓干警思想政治工作不够经常,措施不具体,与业务工作融合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党组班子思想认识,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摆在突出位置,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二是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积极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抓细抓实抓牢基层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截至9月,院党组召开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讨论并通过了院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民法典》进基层”活动,采取党组集体研学、领导干部领学、党员开展自学、深入基层宣讲的方式,积极学习传达上级精神。利用《民法典》宣讲、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到街头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3.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还有差距。
(5)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主要精力放在对黑恶案件的审理上,抓扫黑除恶宣传力度不大,发放宣传资料少,内容不够丰富,影响了宣传动员的深度和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第一时间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二是按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配合《人民法治》开展“向人民献礼,奏响扫黑除恶最强音”高端视频专题系列报道,由副院长陈凡讲述典型涉黑恶案件,并通过高陵法院微信、微博客户端进行宣传;三是由刑庭庭长带队,组成扫黑除恶宣讲团,前往杨官寨村、四季阳光社区对高陵法院扫黑除恶的战果进行宣讲,并通过高陵法院客户端账号进行报道;四是高陵法院结合宪法宣传日、法治入校园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进行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
(6)担当作为欠缺,审判质量不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批示精神有差距;法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担当意识不强,审案质量不高,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数量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批示精神。特制定《高陵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2021.3.26印发),提升审判质效;制定《高陵法院关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高陵法院关于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2021.3.26印发),规范审判权力和责任,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能力。二是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质量。2021年2月开始,高陵法院泾渭青年法学会组织专题业务培训7场,各业务庭室之间也加强交流学习,加强对新颁布法律的适用,提升审判能力。三是评查2020年全部发改案件。审管办对全部案件进行评查,对发改原因进行汇总,审判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0年度发改案件,审管办对评查结果向全院通报,要求全体干警学习,切实加强对案件评查结果的实际转化运用,避免产生同类错误,做到同案同判,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同时,审管办每月月初对上一月发改案件进行评查,出具评查报告。四是加强结案审查工作。审管办要求加强结案管理,要求全部审判案件报审管办审核结案,对部分案件立案、结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等有问题的结案进行退回,要求书记员补充完整后在进行结案,院政治部、审管办组织书记员业务培训会议,提升书记员业务水平。
(7)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法制理念,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方面,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进缓慢,没有达到上级要求的建设规模和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省法院的要求,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般达到850平方米。我院当前的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面积为200平方米,与上级法院要求差距较大。2020年10月,就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缓慢的问题,区法院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建设诉讼服务中心的重大意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效海多次就该事项专题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主要领导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高度重视,表示坚决支持法院必要办公环境建设和提升。在法院就该事项书面请示后,区政府解宁元区长批示,同意法院按照正常程序积极推进,由财政部门予以资金保障。区财政局复函称:法院基础建设按照相关规定由市财政局保障资金。2021年3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法院业务用房建设情况调查表,进一步明确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需求,同时向西安市财政局书面汇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资金需求。
(8)判后释法落实不细,个别法庭往往过于重视对案件本身的处理,而忽视了做好群众判后思想情绪疏导工作,判后答疑等日常性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多次开会,强化“司法为民”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增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联系。各庭室亦多次组织开会学习,传达院党组会议精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内涵。二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由副院长带队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学习服务群众的先进经验,组织法官干警进企业5次、进社区2次、进街道3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各庭室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3次,通过为群众开辟停车场、配备自助打印复印设施、开辟小额诉讼营商环境绿色窗口、疏通律师专用通道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通过大会动员,庭长督促,干警落实三级机制,全院干警落实“三心办案”,即:耐心、细心、用心的措施收到了实效,信访事件呈现逐月明显下降态势。
(9)案件执行力度不大,在面对执行复杂棘手的案件时,有畏难思想,存在有些案件未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执行力度,克服畏难思想,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局组建小额诉讼执行团队,建立执行案款收支情况统计表以及信访登记表,提高执行质效。
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大,管党治党压力传导递减。
(10)党组班子进取争优意识不强。在完成案审任务后,有“歇歇脚、缓一缓、差不多、慢慢干”的思想,争优拼搏意识减弱;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争强当先精神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聚焦亲力亲为、敢于担当,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一竿子插到底。一是抓“双进”,今年3月,结合去年高陵法院在全市、全省所处位置和“双进”指标完成情况,重新研究制定了高陵法院《2021年“双进”工作目标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年“保三进位”目标,提出全面抓办案、系统抓办案要求,分阶段将全年任务落实到庭、具体到人、细化到月。二是抓质量,针对发改率偏高问题,通过审委会对2020年所有发改案件进行逐案研判,形成了《2020年发改案件情况通报》,并按常态化要求,发布了一季度发改案件通报,要求全体法官学习借鉴,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三是抓管理,制定了《关于严格规范案件扣除、延长审限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入额院庭长办案的规定(试行)》《关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四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审限管理和院庭长、员额法官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办案责任。
今年来,截止目前(9月27日),高陵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879件,审结5256件,结收比0.71;一审案件发改率4.88%,平均审理时间 64.18天,排名全市第5位;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0.16%,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79.66%,员额法官平均审理案件数 163.22件,民事调撤率51.45%,无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无再审发改案件。
(11)党组落实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小。着重于研究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的重点工作、核心工作,对虽不紧急、但事关长远的信息化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研究部署落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力度。积极学习信息化建设相关文件及政策、要求,统筹规划2021年度信息化总体工作安排。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提升工作能力。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持续推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为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的诉讼服务。加快推进“六专四室”建设工作,完成专用羁押通道、专用囚车库、羁押室、监控室等改造工作,进一步落实全省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要求。加强普法宣传,法官干警走访辖区街办、管委会、企业、村组,进行一线办案、一线普法。推进互联网庭审直播以及云上法庭应用,完成446件庭审直播案件,5次云上开庭,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普法宣传,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和西部法制报、陕西法治网等合作媒体提升宣传力度,共发布各类宣传信息411篇。
(12)大局意识不强。一些庭室在研究部署自身工作时,站位不高,只盯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通盘考虑法院全局性、整体工作不够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召开2021年工作会议信息,要求各庭室在研究部署自身工作时要考虑法院全局性工作,要发挥全院积极性,群策群力,改革创新,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努力实现我院工作在全市、全省、全国追赶超越目标。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双进”专项工作的要求下,根据市中院制定的《关于全市法院执法办案评价实施办法》内容,我院制定《高陵法院2021年度关于促进审判质效“双进”的实施方案》(2021.3.26印发),严格按照该实施方案的标准逐项分解任务,逐人落实责任,确保我院整体工作取得新提升。
5.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
(13)未专题传达2018年8月13日全区巡察工作扩大会议、2020年9月17日巡察工作会议暨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会精神,落实自查整改不彻底,无具体自查整改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2月24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会,再次专题传达2018年8月13日全区巡察工作扩大会议、2020年9月17日巡察工作会议暨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会精神,会议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梳理完善巡察工作台账资料,对会议提出的共性问题,结合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做到上情下达。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14)有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与区人民法院业务无关的会议只是简单传达,部署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来,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精神状态,迅速部署开局,召开2021年法院工作会,明确全年任务和阶段目标,“双进”“繁简分流”“教育整顿”等各重点工作小组、专班及各部门专题研究部署全年工作,制定2021年工作措施,明确目标方向,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落实落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双进”工作,制定2021年度“双进”目标实施方案,并加强审限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以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形成“立马就办”“事不过夜”的浓厚氛围。针对事关群众利益的涉法涉诉问题,建立信访件台账,加强督导督办,确保件件高质高效落实。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具体见政治部相关考核文件。
(15)一线调研不深入。关于提升法院工作方面的调研文章相对较少,到基层群众服务对象中走访少。
整改落实情况:强化一线工作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院庭长多次到街道、村组和泾渭法庭、各部门调研检查工作,了解一线需求。法官干警走访辖区街办、管委会、企业、村组,一线办案、一线普法、一线调研。结合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两次“开门纳谏”活动,听取一线呼声,努力改进工作。强化调研意识,及时部署2021年度法院调研工作,征集典型案例15篇,充分发挥“高陵法院泾渭青年法学会”这一干警自治学术组织作用,开展法官讲坛7期。
2.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强。
(16)衙门作风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干警被动办案多,主动服务少,习惯坐在办公室看卷宗,深入到一线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坚持做到“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开通“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引导企业通过网络立案、跨域立案、网络缴费,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和便民设施建设;法官干警走访辖区企业,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干警走进社区进行《民法典》普法宣传;法官对泾渭街办各社区及村组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培训。二是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审判机制有新发展,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管理模式的科学匹配,盘活审判资源,激发审判活力,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做到高效、便民,立案、审判、执行联动,开通小额诉讼绿色通道。三是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有新提升,积极开展网络庭审、电子送达。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各项诉讼服务保障工作全程网上流转,满足当事人诉讼服务需求,切实做到司法为民。2021年,我院共在线立案654件,网上开庭审理案件5件,电子送达4423次。
(17)作风不扎实。在扶贫中,区法院帮扶干部因平时业务工作繁忙而入户次数偏少,帮扶工作责任心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重视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按照要求及时开展“送清凉”“送政策”“大走访大排查”“回头看回头帮回头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等专项行动,经排查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截至目前,区法院包抓的5户贫困户已全部脱贫。
(18)廉政风险管控不够、防范措施不具体,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点。
整改落实情况:对刑事、民事、执行审判重点部门的案件立、审、执环节是否存在漏洞进行了排查,对部分办结案件进行档案抽查,对细小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案件在立、审、结做到无缝对接。对重点部门进行监管,关键岗位提醒谈话,发挥廉政监察员监督职能,有问题苗头及时处置。部门领导负起责任,超审限案件及时督办、叫醒干预。监察室制定每周问询制,采取每月汇总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制度,做到点点连接、环环紧扣,把廉政管控网织密、织紧,防范措施得力牢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强。
(19)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次数少,未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督促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不经常,平时督促业务工作多,过问党建工作少;党建与业务结合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院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创新举措抓党建,注重实效抓党建,真正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2021年截至9月,院党组研究党建工作3次,督促院党总支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持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三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把党建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20)基层支部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一系列集体学习教育、参观学习与个人自学,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基本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逐步确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基本理念,“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逐步得到扭转与改善。
(21)基层支部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制度较差,开展组织活动过程资料缺失,经不起检查;讲党课次数不够,党课课件内容质量不高;党费收缴记录、党支部活动纪实薄内容填写不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区法院各基层党支部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动作组织党员进行组织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支委会与全体党员大会,每月进行“主题党日”,收缴党费,并严格进行过程资料的收集。3月26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效海以《深化教育整顿 筑牢政治忠诚 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法院铁军》为题,为全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5月14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效海以《思想认识再加强 政治站位再提升 全力推动教育整顿再深化》为题,再次为全院干警讲授党课。经过各方面努力,各党支部目前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较为规范、资料收集较为完善,下一步根据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
2.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
(22)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不深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会议主题,扎实做好会前准备,严格按照“六个一”标准和程序,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辣味”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最终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院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3月18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认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3)党组织运用“红脸出汗”常态化工作规范教育管理党员力度减弱,成效不明显,过程性资料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支部在注重运用“红脸出汗”进行党员的常规教育管理的同时,严格过程性资料的收集,并对该项工作长期坚持。
3.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力。
(24)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相对少,未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整改落实情况:继续落实党风廉政“一把手”抓到底,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管,每季度做一次述职述廉报告。上级下发的纪检监察文件,党组成员集中学习,部门领导传阅领会。全体干警集体观看教育片和观摩职务犯罪庭审,共同学习、反思、清洁思想,改变行事作风,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认真做好心得体会。全体正式干警签字“三个规定”和八项规定承诺书。季度和年度考核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制,发挥党风廉政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起到制约作用、监督作用、教育作用。
(25)班子“一岗双责”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监督”的现象,对下属庭室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庭室、部门领导与干警分别签定廉政责任书,层层签定、明确职责,发挥长效机制。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保持党风廉政的效力不弱化,不终止。把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在一起,相互提升、相互督促、相互感化,真正做到抓实、抓细、抓好。
(26)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四个查一查”不扎实,对照检视不够深入,结合法院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不系统,作用不明显,近年来,干警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以赵正永、强小安违纪违法案对照检视自己的工作,认真学习违法违纪案例,清楚认识违纪违法对党和国家的危害,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制定法院“以案释德、以案释己、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检视法院队伍中存在纪律作风、工作态度等问题,深刻反省汲取教训,详细制定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巩固以案促改成效。把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廉政教育的重点内容,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牢固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意识。监察室积极发挥职能,对干警自查事项中查出的问题进行个别谈话(谈话1次共3人次),对多次变更审限案件的法官进行了集体约谈(约谈1次共18人次),提醒干警拧紧廉洁自律“总开关”,守法律、守纪律、守底线。通过以案促改、从严治院,切实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向纵深发展。
4.法警教育培训较少,队伍建设有待强化。
(27)区法院现有执法干警79人,其中75名由临聘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不合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执法专业性不强,与城市化进程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案件的执行效果和法院的整体形象。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抓好党的建设、能力建设、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四个建设”,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提出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并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以文化建设项目筑基。计划在年内实施法院文化建设项目,完善浮雕、调解室、图书室、院史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和法院文化标识等建设,目前,相关项目已经经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相应资金纳入市预算范围。二是以泾渭法官讲堂育能。抓培训学习,通过青年法学会组织开展“泾渭法官讲堂·春节专题讲座”活动7期,采取法官互讲、互学等方式,提升干警精准适用《民法典》、《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能力和综合能力。三是以新媒体宣传造势。加大了宣传普法力度,充实专门理论,推送党史学习内容、公务礼仪知识等,组建新媒体工作室,开通抖音账号,加强视频宣传力度,今年来,共发布各类信息411篇,较往年同期增加一倍以上,宣传力度和形式明显优化。
此外,我们及时调整补充了3名中层干部,对9名干部进行了轮岗。
(四)对区委第一巡察组4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措施
1.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贯彻全程,将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政治忠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开设“教育整顿”“党史天天学”“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宣传专栏,发布相关信息411篇,营造浓厚氛围。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组织党员干警到区廉政教育基地、区党史馆、区“红色熔炉”干部培养主题展馆参观学习,参加全区英模报告会,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和电影《平安中国之守护者》,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院长陈玺教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专题讲座,开展了院长讲党课、纪检组作廉政教育报告、谈心谈话、党纪党规考试和“跟班先进找差距”等活动,干警读党史、抄笔记、写心得,法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提升。
2.关于“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区法院党总支下大力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按期检查各支部党建工作,在党组会、中层会及全院大会中多次强调要重视党建工作的思想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并重谋划、并重部署、并重考核,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学习活动,包括专家辅导、参观学习、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观看教育整顿宣传片等等。通过一系列努力,“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逐步得到扭转与改善,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发挥的日益明显,我们应再接再厉,进一步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思想引领用。
3.关于“认真履职,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来,我院迅速部署开局,相继召开2021年法院工作会,明确全年任务和阶段目标;“双进”“繁简分流”“教育整顿”等各重点工作小组、专班及各部门专题研究部署新一年工作,各部门负责人面对镜头谈2021年工作措施,凝聚了“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精神合力。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市十件大事、全区五个主攻方向和十四运等重点工作、核心任务。今年来,截止目前(9月27日),高陵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879件,审结5256件,结收比0.71;一审案件发改率4.88%,平均审理时间 64.18天,排名全市第5位;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0.16%,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79.66%,员额法官平均审理案件数 163.22件,民事调撤率51.45%,无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无再审发改案件。
4.关于“提高认识,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的落实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二是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制度。三是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以6个月为限,倒排工期,制定任务时间表,扎扎实实抓好整改。
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1件,目前已办结。
三、整改后续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
巡察工作以来,区法院党组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一)抓好整改后续工作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9-869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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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