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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1-11-02 17:51   来源:高陵区委巡察办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12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政治自觉性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担当,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认真学习领会巡察整改有关精神和反馈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整改安排会,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认真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二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的问题,明确了具体负责领导和科室,明确分工,明确时限,明确整改工作责任,明确整改具体要求。三是聚焦整改内容,明确整改的重点和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全局上下形成合力,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齐抓共管,共同整改,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二)聚焦难点,分析问题,深入把握巡察整改发力点。

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使局党组和全体干部深受警醒和教育,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出发,以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为镜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扎实召开“六个一”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认真分析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在整改推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按照“1+N”整改方案认领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推进。

(三)从严部署,从实推动,集中整改巡察反馈所有问题。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包抓支部分工,践行“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松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一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学习制度》、《机关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再次制定出标准要求,强化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党组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为整改做部署、定方向、督进展,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事项直接督办。三是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全局通报,批评教育,形成惩处机制,强化警示作用。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坚持长效管理,切实补齐不足短板,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真正解决突出问题,巩固提升工作成效,找准问题症结,认真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制定实施的5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不扎实。学习以机关集中学为主,学习形式单一,记录简单敷衍。党员干部学习自觉性不够,态度不够认真,存在个别学习笔记代写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三理论学习制度》,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并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学习,筑牢理想信念根基,目前党组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习13次,周三理论学习25次。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浮在表面,长效机制坚持不够,长效机制未建立完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每周三政治理论学习日制度,并要求每名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理论学习计划,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的长效机制,把牢对党忠诚这个着力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长效机制。

(3)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以及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讲话精神不深入,学深悟透弄懂做实没有下真功夫,联系工作实际不紧密,指导实践、破解难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事业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纳入理论学习计划,使每名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强化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坚持把学习与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工作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结合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困难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积极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他们身边。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履行主责主业有差距。

(4)关于“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发挥不力。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址偏僻、楼层偏高,街道及村组两级服务站落实“五有”标准不高,开展工作有名无实。大部分基层工作站办公场所、设备和人员力量不合要求,工作机制不健全,未有效开展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相关工作”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上报中心办公场地问题,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清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彻底解决中心办公选址偏僻、楼层偏高问题;4月份以来,我局按照年初预算,对全区122个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星级达标建设,从硬件、政治文化建设方面,按照省市要求统一高标准打造“示范站”,确保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

(5)关于“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氛围不浓厚,发挥先进典型和退役军人的作用不足。如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组建中,退役军人招募工作缺乏力度,参与志愿者不多,活动开展较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我局结合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开展“老兵口述历史”活动,对全区抗战老兵、抗美援朝老兵录制宣传片,并在八一前夕在全区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家庭”评选活动;常态化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志愿者活动,今年以来,全区已成立退役军人志愿队伍9个,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380人,组织活动4次。

(6)关于“烈士褒扬和烈士陵园管护工作不到位。如通远烈士陵园受周边施工影响围挡一年多,未能发挥红色教育功能,2019年7月被市党风政风热线曝光整改后,仍未形成常态常效化管理机制,依然存在预约电话不畅,陵园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还与兄弟区县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后,我局指派专人对通远坊烈士陵园进行日常管理,制定陵园管理制度,预留预约电话专人接听,并对陵园卫生定期进行打扫。今年清明期间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干部以及社会群体、中小学生共计30批次1000余人开展祭奠活动。下半年,我局将积极组织好“9.30”烈士公祭日活动,在全区掀起弘扬烈士精神的新高潮。

3.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7)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局党组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以及相关工作管理办法不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重点,结合退役军人系统重点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讲话,加强退役军人系统干部意识形态教育;二是按照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研究退役军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相关问题;三是重要节点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退役军人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8)关于“退役军人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细不实。偏重于重点人员稳控,而在主动引导、指导组织退役军人学习中央大政方针、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工作虚化,对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春节期间,我局结合春节慰问,对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进行走访,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同时进行宣讲教育;下半年我局将组织军休干部座谈会、举办八一晚会等形式,加强退役军人意识形态教育,切实树牢退役军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9)关于“联系群众不够紧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不多,联系沟通街办、村(社区)以及退役军人仅局限于慰问、座谈、会议等“规定动作”,深入走访、关注关心优抚对象、倾听群众心声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局领导接访制度,主动了解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退役军人信访问题;二是今年春季征兵,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宣讲抚恤优待政策,主动做好政策服务;三是严格落实常态化联系制度,领导每季度联系1次联系户,每年至少实地走访1次。

(10)关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还时有发生。如在捐建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活动中,仅满足于上级文件安排,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力度不大,导致募集资金在全市十三区县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向区政府申请退役军人关爱基金10万元,并积极申请省市关爱基金,切实解决困难退役军人实际困难。

2.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11)关于“服务退伍军人的意识不强。如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中,信息采集不全面,针对部分退役士兵档案遗失问题,与有关部门、街道沟通解决不及时,造成部分退役军人多次跑路,截止巡察期间尚有500余人未完成信息登记采集;落实军休干部“两个生活”待遇按部就班,形式固化单一,创新方式途径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按照市级业务部门要求,对全区退役军人信息不全人员进行补录,更正有误信息;对当年新兵宣讲政策时,进行信息采集。

(12)关于“担当作为、破解难题意识不够。如通远烈士陵园迁建选址拖而不决,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陵园迁建申报程序严格,需省人民政府批准,前期规划设计、选址等工作已完成,目前已由区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向市人民政府申报,待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3)关于“解决退役军人实际问题还不够到位,退役军人信访问题偏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春节、两会、八一等敏感时间节点,我局制定信访工作方案,对重复访人员到家进行走访,积极主动宣讲政策,化解矛盾;结合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能,及时了解掌握退役军人难点问题,主动上门化解。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不严的问题

(14)关于“局机关长期借用下属单位(军干所)公务用车。军干所工作受限,军休干部各类活动受到影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机关已于2月份将军干所公务用车移交军干所管理,目前整改到位。

4.关于“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5)关于“报销附件不全。如2019年10月支八一慰问优抚对象及驻区部队3.92万元,未附慰问对象名单及慰问部队明细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报销工作规定,在今年的各项报销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报销审批。

(16)关于“重大项目未见审计报告。如2019年9月支通远烈士陵园维修费5.94万元,未见审计报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重大项目必须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聘请专业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提前1-2天告知纪检组,邀请纪检组派员列席会议。

(17)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文卫路二小区“红军院”与教育局办公楼之间约5平方米门面房,2020年上半年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回后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调查,文卫路二小区“红军院”与教育局办公楼之间约5平方米门面房是私人未经审批私自搭建,属于两栋楼之间间隙(约1.5米宽),“红军院”所有房屋早已出售,经查找当年建设图纸并无“门面房”,故无法作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局党组重业务轻党建。机关党支部和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均不够扎实”的问题。

(18)关于“党内活动未按规定开展。如2019、2020年支委会次数不够、党组成员讲党课存在“以会代课”的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局下属党支部每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依托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干部例会等载体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紧扣工作实际、紧跟时事热点组织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党史教育活动,党组书记精心备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形成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广大党员干部比学争先的良好氛围,增强实际效果。

(19)关于“‘五个一’要求落实不到位。党员参与度低,活动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工作例会、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主题发言、座谈讨论等活动,力求将文件内容和精神领会吃透,强化学以致用,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真正将学习的成果体现在退役军人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20)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发言结合自身工作不紧密,开展批评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高组发〔2017〕64号)文件要求,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程序。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带头,勇于剖析自己,不搞特殊化,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不害怕揭短、不回避矛盾,确保经常性的提醒干部保持清醒头脑,严以律己,防微杜渐。

(21)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一些生活会党员发言材料不全,未开展相互批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组织生活会党员发言材料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好“红脸出汗”常态化工作规范,及时解决好党员干部队伍中的突出问题,逐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自己,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团结。坚持定期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把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发挥好制度建设在管长远、管根本上的关键作用。

(22)关于“党员民主评议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民主评议工作,确保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教育每名党员严于解剖自己,主动查找自身问题与不足,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并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诚恳地帮助同志认识问题、克服缺点、纠正不足,不断赋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新的内容,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民主评议工作常评常新,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够紧”的问题

(23)关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少,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加强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及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树牢“不想腐、不敢腐”意识,及时提醒监督廉政风险工作落实。

(24)关于“‘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走过程。干部结合单位职能和个人岗位实际不紧密,对警示案例只当“看客”,对照剖析、问题整改敷衍了事。一些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过于简单,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警示教育资料,加强警示教育,并结合岗位实际填写好《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切实将个人摆进去,及时进行预警。

4.关于“干部纪律作风还有待加强”的问题

(25)关于“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抽查发现,干部上下班考勤制度执行不规范,缺岗、不在状态现象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月份开始,局机关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统一实行电子签到,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实行考勤公示制度,及时将考勤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26)关于“干部素质能力有待提高。新调入的军转干部较多,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岗位职能及业务工作把握理解不够准确全面,综合素质与岗位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3月29日,组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和工作人员及局所属干部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业务指示,提升干部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提升综合素质。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

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退役军人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强化督促监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与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引领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为高陵区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添动力、聚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6012711;邮政信箱: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南新街军休巷81号;电子邮箱:glqtyjrswj@qq.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