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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1-11-02 17:50   来源:高陵区委巡察办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12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供销联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供销联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健全机制,加强学习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党史教育工作,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周一例会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并邀请区委党校讲师李乐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宣讲《百年大党的光辉历程》,生动的将中国共产党曲折的百年历史影像式的展现在同志们眼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班子成员座谈会,分析问题原因,研讨对应整改措施,成立区供销联社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明确责任,紧抓不放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严格对照整改要求,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问题、责任、时限、落实“四张清单”,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一件不落、一招不让地坚决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三)分析研判,逐条整改

按照巡察整改反馈的23条意见,区供销联社党委针对重点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党委召开专题分析研判会,会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都根据各自分管领域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作出整改承诺。移交纪委的问题,由党委会研究对当事人给予了政纪处分;对存在问题的科室、支部负责人进行了口头批评,责令拿出整改措施,并限期立即整改。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针对巡察发现的短板,制定和完善了《区供销联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区供销联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机关考勤制度》《机关值班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目标考核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机关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形成有力的抓手,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对超标准发放西商会3天值班补助费2400元和两会期间25天执勤补助费6000元;2018年无依据发放烟花爆竹督查成员补助费7600元等违规发放资金已全部收回,并记入单位营业外收入。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供销联社党委制定实施的23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3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结合实际不紧密,在学通弄懂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走形式。未见按规定开展‘对标新要求、全力补短板、务求见实效’主题组织生活会和讲授专题党课的相关资料;‘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党日活动未见活动开展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区供销联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健全完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利用每周一例会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创新学习载体和途径,提高学习转化效果,引领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2)关于“学习入脑入心不够,学习效果不佳。谈话中部分同志对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精神学习内容不清楚;对‘两个维护’‘四个自信’‘六稳六保’等应知应会基本内容掌握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主动性。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精心做好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传达学习,不断坚定政治方向。

③制定《区供销联社学习交流研讨计划》,对交流发言和成果运用具体量化,有效发挥研讨交流良好的互促提升作用。

2、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3)关于“检视问题不切合实际、走过场。绝大部分同志雷同,其中19份问题清单出于同一人之手,检视出的问题避重就轻且无整改时限;部分同志谈话反映查摆问题等环节只停留在中层以上,普通干部不清楚是否开展问题查摆和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

自觉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再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典型,对标查找不足,通过自己找、互相提的方式,找准找实问题,逐人重新填写“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检视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缺乏学习持续性。常态化机制建立不完善,未见学习制度和相关资料;专题会议记录本仅有一次学习记录;基层社员反映党员年龄比较大,学习组织不起来,集体学习次数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结合实际围绕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相关制度,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成果的长效机制,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②不断加强与基层社离退休党员的沟通联系,采取每周在基层党支部微信群发送时政要闻和学习资料,每月按照学习计划送学上门,由区供销联社党委班子成员带队给离休党员、下岗党员送去学习材料,目前已送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及学习笔记本,共计34套。每年组织老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方式,组织老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支部学习覆盖率。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5)关于“在落实市委十项重点工作中,供销合作社改革推进缓慢,龙头带动作用未充分发挥,贯彻力度不强。虽已搭建了平台,成立了村级综合服务社,但没有总体规划,服务功能还不完善,运用新科技带动农民增收还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由区供销联社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分组对我区今年已创建的3个星级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了走访调研,积极听取从业人员的生产寻求,加快建设一批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努力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平台。培育打造一批标杆式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

②盘活闲置社有资产,重点发展仓储、物流、冷链、快递等新业务,最大限度地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区大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供销服务电商产业发展合作协议》,投入扶持资金20万元,合作发展电商示范园线下冷链库房、运输等业务,打造供销品牌,更好的服务村级集体经济。

③区供销联社已请示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建立涉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的服务需求、协商合作等事项,在农副产品推介、电商数据服务、小额支农贷款、大田托管地亩、家庭农场规模等,加强部门间的互联互动,信息共享,统一步调下好为民服务这盘棋。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未得到有效落实,研究不够。未见党委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记录及开展2015年-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资料;2019年度与2020年度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完全雷同;谈话发现部分党员对意识形态不了解,未参加过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区供销联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区供销联社党委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7)关于“遗留问题尚未解决,存在不稳定因素。区供销合作社下属的地方供销联社及企业由于早期签订买卖或长期租赁合同,所得利益已全部用完,导致资金短缺,无法解决基层社员的股金和部分职工工资、养老金、医保等遗留问题,职工反响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

深入细致地做好基层社员的思想工作,从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出发,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慰问,同时,帮助他们了解供销综合改革各项工作规划和进展情况,表明区供销联社党委解决遗留问题的信心与决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关于班子战斗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8)关于“班子沟通不顺畅,凝聚力不强。党委个别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大局意识不强,搞小集体利益,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导致工作安排存在执行不力现象,干部工作出现情绪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

①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形式,组织班子成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做到学思践悟、入脑入心。

②班子成员之间定期就所分管的领域进行业务分享交流,同时,结合各自工作内容为机关党员干部讲授主题党课,形成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不细的问题。

(9)关于“下拨党费使用工作专题报告撰写不严谨,上报数据前后矛盾。同一年党费使用情况提供给区委组织部8月8日汇总为3710元,8月25日汇总为290元,提供给区审计局11月19日汇总为290元;在落实区委组织部关于《高陵区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高组发〔2018〕55号)文件中,部分同志‘干部作风自查报告’仍有雷同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下拨党费使用规定,并按要求认真撰写今后的下拨党费专题报告。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督查,目前已进行督查4次,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10)关于“机关管理不严格,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巡察期间针对纪律作风问题检查时发现部分同志上班期间有玩手机等情况;谈话反映机关一些同志有迟到早退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

①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印发统一执行的《考勤及值班制度》,做好工作考勤、外出请销假、报告制度,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②加强纪律教育学习,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支部学习计划,规定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提高全体党员干部遵规守矩意识。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1)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发放各项补贴及无依据发放补助现象。2016年至2019年共5笔,涉及金额1.6万元。例如:超标准发放西商会3天值班补助费2400元和两会期间25天执勤补助费6000元;2018年无依据发放烟花爆竹督查成员补助费7600元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于2021年1月26日将发放的补助金额1.6万元全部收回,并记入单位营业外收入。

②进一步规范财务监督管理,强化财务审计工作。

(12)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支出附件不全。无依据报销蓝田参观学习交通、住宿和伙食补贴费690元;报销北京、天津差旅费2625元,其中670元住宿费无票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纪委关于转发〈陕西省纪委监委2020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安排〉的通知》(高纪发〔2020〕5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高教组发〔2019〕19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按照相关财经规定执行,严格审查把关,严肃财经纪律依规依矩报销。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3)关于“财务及内部管理过松,机关及下属各社财务均存在支付、报销资料不齐全等问题。2016年至2019年共11笔,涉及金额26.98万元。2016年在附件不齐全情况下支付场地租赁费、培训资料费、培训接待费、培训讲课费1.8万元;2019年9月一张记账凭证记录若干会计事项所附原始凭证上百张,而记账凭证标注附单据数为18张,记账不规范。外贸公司在未开具税务发票的情况下支付2015年度维修搭建工程款3.62万元、2017年维修工程款1135元等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知识普及培训,安排财务人员进行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标准,杜绝“无知者无罪”的侥幸心态,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严格落实财务工作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管理,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审核程序,坚决杜绝违规支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14)关于“民主生活会走形式。‘奥凯问题电缆’事件专题民主生活会未见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后附与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的领导个人情况汇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制定方案、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走形式等问题发生。

(15)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查摆问题不够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民主生活会材料问题查摆力度不大,浮于表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讲表面问题多,剖析党性问题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会前组织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记录如实向领导班子成员反馈。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查摆个人在政治、纪律、作风、品德、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

(16)关于“个别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撰写敷衍了事。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中出现‘对照安检……管理漏洞和制度短板’语句;缺少对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未见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性修养,把握标准要求,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关于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7)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干部对党规党纪基本常识一知半解,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内容不够了解;支部学习次数不够,2015年度支部开展学习仅3次、2016年学习截止于8月,之后未开展支部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举办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区委组织部同志对“三会一课”、“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应知应会内容进行专题讲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和各支部书记参加,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

(18)关于“《党支部活动记事本》填写不规范。机关支部2016-2018年度会议记录代签现象严重;2020年度未讲党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安排一节党课,年初排出计划时间表,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重温入党誓词、党员积分申报、交缴党费、学党规党章及系列讲话等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议图片及相关学习资料的收集存档。

(19)关于“落实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不到位。工业品公司党支部2016、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未完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4个步骤进行,评定出的优秀党员超过支部党员1/3,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高组发〔2017〕6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开展工作,支部书记要在会前审签党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并报社党委审核,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

(20)关于“主题党日活动未严格按照‘五个一’程序开展。主题党日开展次数不足,开展程序不严格。2018年仅开展2次,且均未按照程序开展;谈话时均反映主题党日活动仅参加廉政教育活动,对活动开展时间回答不一,未每月按主题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五个一”程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把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各党支部书记、基层党员代表参观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照金纪念馆和汉中市红色文化体验基地、“追寻红色记忆 感悟使命担当”红色文化收藏实物展览,通过参观学习,进一步激发了供销系统党员干部的爱国热情,激励了同志们干事创业的决心和意志;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切实发挥党员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未按月缴纳党费的问题。

(21)关于“各党支部不同程度存在未按月足额收缴党费、《党费收缴明细记录本》填写不规范等问题。2020年度9月党费未按时收缴;工业品公司党支部提前收缴2020年度11月、12月党费;外贸公司党支部2020年党费收缴比例计算有误;城关棉绒厂党支部2019年度《党费收缴明细记录本》在1月份记录栏填写1-12月党费收缴内容,未按月份逐月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增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使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提高按时交纳党费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②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各项制度,确保党费账目清晰,收缴单据完整,使用党费有审批报告,收支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③每年12月底前将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进行公开公示。

4、关于对下属支部领导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22)关于“党委下辖4个党支部,除机关支部外,外贸公司、工业品公司、城关棉绒厂3个支部党组织名存实亡,党员教育管理缺失,支部活动开展不经常,没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

建立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包抓下属支部制度,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到场指导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和支委会,逐步提升下属各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各支部党员活动室制度、学习园地等,使党员有归属感,强化了党组织阵地建设。

5、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23)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强,带头抓、主动抓、具体抓的氛围尚未形成。基层党组织不同程度还存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与自身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控性;述职述廉述效报告有走过场现象。对下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少,指导少,3个下属党支部未能积极开展郑宽新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案等专项警示教育”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做出的重要规定,指导各支部同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舆论引导,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切实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②深化廉政理论学习,将新修订的《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依托“三会一课”学习主阵地作用,采取领导带头、全员覆盖的方式,有机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内容,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廉政素养。

③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强化督查督办,推动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对包抓支部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实时关注重点工作,随时通报存在问题,深化问题整改,全力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④组织党员干部41人参加陕西纪检监察党史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全部合格。

区委巡察组4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落实措施

建立健全学习机制,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制定具有供销特色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区供销系统干部在知行合一中积极担当作为,推动供销综合改革落地见效。

2.关于“充分发挥供销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的落实措施

①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延伸托管服务链条,加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配套环节服务,形成规模服务优势。创建惠农服务平台,打造农业生产服务中心、新型庄稼医院、智能配肥站、产地收集市场等专业化服务设施,提升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城乡社区等服务能力。

②建设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区级农副产品配送中心、街道配送站点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统一配送、规模经营的“区—街道—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

③提升流通人才培训水平。邀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专家教授,围绕提升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实施乡村振兴流通服务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每年培训100名农科技实用技术人才。

3.关于“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的落实措施

立即召开党委会针对基层社员监管不到位、组织生活无法开展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办法,建立完善党委班子成员包抓下属支部制度,加大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力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

4.关于“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狠抓落实”的落实措施

立即召开党委会议,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立即采取果断措施,2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成效,6个月内完成整改。在整改的全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建议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供销联社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继续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整改成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抓住主体责任,善用巡察成果,坚定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动摇,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供销合作社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在供销系统政令畅通、落地见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工作中团结协作,牢固树立“共同目标”和“大局意识”,团结带领广大职工,集思广益,开拓思路,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乡村振兴战略步伐,用创新思维解决供销系统历史遗留问题。坚持服务意识不动摇,不断优化村级服务社网点,立足农民增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创办、领办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等涉农人才培训工作,合作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行业服务品质新提升,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新的涉农服务需求。强化整改监督,以监督的“外在压力”倒逼整改的“内生动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整改落实落细,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绩向区委提交合格政治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6911522;邮政信箱:西安市高陵区东方红路567号;电子邮箱:271784846@qq.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