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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1-08-27 11:29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7日至6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8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会后,我们多次主动与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三巡察组联系,2020年9月2日,我们及时召开了区委政法委班子扩大会会议,班子成员与中层认真学习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增强了主动对照整改提升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带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题,各科室密切配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制定整改方案。围绕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三方面11类问题4条整改建议,区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梳理归纳,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班子成员多次协调推进重点事项整改,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2020年11月17日,区委政法委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快了整改工作的推进。

(五)务求整改实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和建议,我们追缴违规报销差旅费、伙食费260元,并与两名涉及同志进行了谈话。通过整改,修改制度1个、制定制度6个,极大地推进全区政法工作提升。2020年度全省平安建设测评:我区平安建设满意度为95.58%,创历史新高;扫黑除恶知晓率为99.44%,位居全市第一。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委政法委对反馈意见细化分解具体问题28个,制定整改措施38项,已完成38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思想认识不深刻,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高了班子综合素质、拓宽了视野。

(2)关于“协调指导政法工作的理念思路、方法手段不多,工作创新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街道政法委员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实行区委政法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区政法单位分管领导包抓指导街道政法委员机制,推动街道政法委员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创新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区财政每年划拨专项救治救助经费20万元,全区74名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0%实现了救助救治,近年来,未发生过个人极端案事件。

(3)关于“理论学习方式方法不灵活,深入研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活动,2次组织干部聆听区委书记讲党课,2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和区廉政教育基地,32次组织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并采取开辟学习交流园地、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应知应会测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真正用学习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4)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区委政法委3次发文安排部署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工作,邀请专家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区级领导和全区政法干警配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读本和《高陵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应知应会手册》,全区累计在中省市各类媒体及i高陵公众号等“两微一端”平台推送宣传《条例》稿件30余篇。

(5)关于“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政法系统重点工作上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要求,全力开展“六清”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29条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15条全国扫黑办12337平台交办线索、110条刑专平台转办线索,均已按期查结,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2个,查扣涉案资产约1.78亿元,有力地推进了争创“无黑无恶”活动创建。2020年度全省测评,我区群众对扫黑除恶满意度为96.33%。

(6)关于“‘四个一’工作机制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依托“四个一”工作机制,制定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三年行动方案》,在全区7个街道设立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办公室,基本完成了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网格中心规范化建设,对全区191个社会治理全科网格进行了科学划分,以鹿苑、通远两个街道为试点,积极开展全科化网格建设探索工作,作为全市考核迎检点接受了全省社会治理工作年度考核。

3.关于贯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7)关于“未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定期研判和敏感时期日研判制度,先后召开各类维稳信息研判会153次,全区29名“法轮功”和54名“全能神”邪教人员100%落实了帮教转化措施,提前超额完成了2020年教育转化12名“法轮功”人员的年度指标任务。近年来,我区未发生过政法领域意识形态案(事)件。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细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全区政法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全区政法系统网评员队伍,针对辖区意识形态领域重点人员,强化教育稳控工作专班,明确了属地属事单位职责任务,并坚持同政法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成功防范处置非法研讨活动2起。

4.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立不牢,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9)关于“思想观念更新不及时,凭老经验老办法看问题、做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地企联动”防范处置机制,实行重大敏感节点党委书记“日报告”制度,建立重点人员信息核查绿色通道和票务实时查询通道,构筑“属地、车站、沿途、北京”四道防线,全区稳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涉稳信息研判处置率、重点人员稳控率均达100%,圆满完成了全国及省市“两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敏感节点、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连续4年实现涉众群体越级聚集上访“零参与、零聚集”目标。

(10)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房地产、城改拆迁领域突出问题和水电气暖、教育入学等民生领域痼疾顽症涉稳问题,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专项行动和“护航十四运”涉稳风险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07个,化解涉稳隐患10个,有效防止民生问题向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领域传导。

(11)关于“政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5件,调处涉贫类矛盾纠纷22个,破获涉农案件38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12)关于“调查研究工作开展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政法系统调研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先后带领分管科室下街道、村(社区)调研6次,有针对性地撰写调研报告2篇,为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科学决策奠定了基础。

(13)关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文件要求的措施,并严格控制文办会数量,同一事项实行联合发文,提倡少开会、开短会,文山会海问题得到明显整治。

6.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不坚决的问题

(14)关于“机关全年全员满负荷安排值班,有变相发放津贴之嫌”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区委政法委和区扫黑办、区教育整顿办值班人员,每周每组不得超过2人,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值班人员发放值班费。

(15)关于“多报销差旅费伙食费违反有关规定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主要负责同志与两名涉及同志进行谈话,多报销的差旅费伙食费已退回,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我区有关差旅费伙食费报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发制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6)关于“大额费用支付附件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反馈问题,我单位财务人员对近年来的财务档案进行了整理,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档案管理,2020年以来所有大额费用开支都附有关文件及合同等资料。

(17)关于“国有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6年底购买而未登记的会计票据打孔机进行了补充登记,安排专人定期盘点单位资产,第一时间对新购固定资产录入登记。

8.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1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坚持由书记办公会集体审议重大事项及项目大额开支,并形成会议纪要留档备查。

(19)关于“重大项目无政府采购备案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在机关干部会上重新学习了我区有关重大事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并督促各科室认真执行,2020年以来,我单位所有重大项目事前都提前申报了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并完善备案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9.关于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20)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先后到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旧址、区“红色熔炉”干部培养主体展览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邀请区委书记为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和政法单位中层以上干警讲授了党课。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0年以来先后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真心听取意见、真情交流思想、真正查找突出问题、真挚表达努力方向,努力增强了领导班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22)关于“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工作,在单位内部开展了谈心交心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进行了深入谈心谈话,并发挥“三项机制”作用,把两名同志选拔任用到了重点岗位,极大地激发了委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10.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23)关于“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政治站位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后2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会议精神、文件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到区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并坚持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廉政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4)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抓早抓小、预防在先,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岗位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点,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填报《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正确把握和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对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做到早教育、早提醒,近年来,区委政法委未发生过严重违纪违法案(事)件。

(25)关于“对政法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监督较少,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单位及政法干警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情况的全面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召开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和政法单位中层以上干警作廉政辅导报告,观看《正风反腐在身边--孙小果案》警示教育片,推动执法司法作风持续好转。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区委政法委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聚焦各单位党组(党委)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对4个区级政法单位开展了专项督察巡查,发现并反馈共性及个性问题30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1条,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11.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26)关于“对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高陵区政法机关党组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试行)》《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派员列席区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试行)》,先后8次列席政法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4次召开区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通报、研究,分批听取政法委员述职,全区政法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7)关于“政法系统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区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制度(试行)》,举办了2020年度、2021年度全区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对区级政法部门科所队庭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轮训,进一步提升全体政法干警的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

(28)关于“警示教育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高陵区委政法委与区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实施细则(试行)》,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省市通报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例,加大反面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力度,2次邀请区纪委书记给全区政法干警作廉政报告,2次组织政法干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全区中层以上干警旁听了职务犯罪案件庭室,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区委巡察组四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1)端正学习态度。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综合素质,增强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战略思维能力,确保政法工作紧跟时代发展。(2)强化学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着力提升班子成员的政策理论素养,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3)坚持学以致用。把科学理论转化为推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重大任务的实际行动,把学习成果应用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上来。

2.关于“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推进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落实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各项制度要求。(2)扎实推进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政法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一肩挑”,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重要业务工作放到支委会上研究推进。(3)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修改完善现有规章制度,深化细化协管、协查、政治轮训、政治督察等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3.关于“强化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1)始终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问题深刻教训,从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敢于担当作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抓实干四个方面深化警示教育。(2)深入开展以案整改工作。彻底肃清赵正永流毒影响,以赵正永、魏民洲、钱引安、冯新柱等反面典型为镜鉴,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政法队伍。(3)严肃惩治违纪腐败问题。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绝不手软,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4.关于“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做好以巡促改工作”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1)努力提高执法司法和保障大局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面推进“十项重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2)不断加强全区政法队伍建设。扎实抓好政法队伍常态化制度化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提升政法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全面推行政法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一肩挑”,不断提高政法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效,持续推进整改提升工作

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委巡察办精心指导下,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继续按照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提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是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完善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和“协管”“协查”等制度,始终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二是积极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全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深入实施“四大工程”,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推动职能部门做好涉军、涉众等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工作,强化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斗争长效常治。坚持扫黑除恶斗争与基层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引导行业监管部门与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是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政法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严肃查处政法系统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86912711;电子邮箱:glzf2711@126.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