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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1-08-27 11:26   来源:高陵区委巡察办   字体: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6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9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工作部署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自2020年9月2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重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于9月2日下午召开了专题党委会,组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将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原文以党委文件形式转发到各党支部。以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履行“四个亲自”抓整改。9月2日召开的巡察反馈意见讨论会上成立了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科、所、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9月10日召开了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9月22日召开了方案审定会,10月1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11月6日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有“辣味”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1月24日召开了党委会,研究了移交问题线索中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讨论通过了修订完善的三个制度。

(三)制定方案,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实行1+N整改方案和1+N整改报告工作机制,局党委制定下发了《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高市监党发[2020]20号),反馈的49个问题也分别形成了49个整改方案,从而使全局的整改工作思路更清、靶向性更强。

(四)坚决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共修订完善3项制度。真正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建立一项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具体问题49个,制定整改措施156条,已完成整改问题49个。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好的问题。

1)关于“对基层单位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指导督导力度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完善了《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学习制度》等制度。二是为各支部配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学习资料60余本。三是8个基层党支部分别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目前,各支部共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6次。四是成立党建工作督导组,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和指导,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效落实。

2关于“局机关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整改落实资料不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机关党支部一是制定了《2020年机关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3次。二是认真开展自查,收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落实资料60份,并做好分类归档。

3)关于“基层食药所、工商所对局党委安排的学习任务只是由所负责人简单传达,基本没有专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0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各基层党支部负责人,确保党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修订完善了《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等制度,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局党委组织人员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各党支部党员学习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发展等情况进行检查,压实了党建工作责任,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4)关于“原泾河所、渭桥所、崇皇所个别干部学习计划、研讨发言材料通篇雷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泾河、渭桥、崇皇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9次,参加党员65人次。二是责令11名涉及学习计划、研讨发言材料雷同的党员,重新撰写学习计划和研讨发言材料,支部书记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查。三是相关支部书记对涉及的11名党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红脸出汗”常态化工作规范的认识,引导广大党员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5)关于“基层党支部普遍未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专项学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重点通过中心组学习、固定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集中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局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先后组织党员走进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高陵区廉政教育展厅等进行参观学习,开展了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考察讲话精神”为主题的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植于全体干部心中。

2.关于围绕市委、区委中心工作推进较慢的问题。

6)关于“201910月,在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准入过百万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中排名靠后”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市场主体发展任务完成情况比较靠后的问题,认真研究问题症结,采取工作任务日报月报措施,及时掌握市场主体发展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无照经营查处整治力度。截止2019年12月25日,我局共发展市场主体15277户,完成计划任务的135.63%,在13区县排名第七,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7)关于“配合十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细化分解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与牵头部门对接,督导“十项重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并每月按时上报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8)关于“党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上急下慢,上严下松,被动应付的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订了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精神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时间和方式。2020年9月18日召开了扫黑专题会议,对中、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10月16日召开了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近期和年底前市场监管系统扫黑工作进行了再部署;11月初对基层所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群众投诉举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9)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组织各业务科室及基层所队负责人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各登记窗口服务意识、简化审批、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等措施,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第二季度营商环境考核中市局对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打分96分,在13区县排名第三,第三季度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综合打分94.93分,在13区县排名第五。今后,我局将继续站在以改革带动发展、激发活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力以赴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0)关于“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力度不大,还存在有不法分子向商场超市高额索赔的敲诈勒索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10月底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室与公安高陵分局进行了对接座谈,了解相关线索,明确工作职责。二是组织基层所队入商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共出动265人次,入户1890户次。公开举报电话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了投诉举报途径。三是对辖区各经营户发送相关通知,组织个、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线索的摸排。四是组织相关科室和基层单位,进行了2次专题学习,对扫黑办线索管理办法,如何区分涉黑涉恶线索、涉乱线索和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案件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参与学习培训223人。

11关于“未及时在园区政务服务中心设办事窗口,园区企业、群众办事只能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存在路途远、不方便的问题,群众怨言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园区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的问题我局积极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协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西安市加快“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实现我区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动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后台审批任务加大,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在城区开展集中审核办理,园区驿站主要针对园区企业提供服务,其他只是保留部分独立代办业务及咨询窗口。

2021年3月5日,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划转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西安市加快“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行政审批相对集中的原则,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审批事项“全程网办”,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许可、食品小作坊等业务均实现了全程电子化申报,办事群众在家操作电脑通过省、市政务网就可以申报,最后只需来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递交一次资料,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12)关于“协调指导宾馆、饭店落实疫情防控设置行业规范等措施不到位,存在餐厅没有设置“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拒食野味”等公益广告”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合理调配力量,以辖区内是否存在售卖过期、变质、伪劣食品为重点,看经营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亮证经营、“三防设施”是否到位,实施有效监管。全力推进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活动和餐饮服务单位“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拒食野味”等公益广告宣传张贴落实。截止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约550余人次,车辆220余车次,检查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约2600余户次,区局主要领导带队督导“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拒食野味”设置工作10余次,张贴文明餐桌公筷公勺海报2600份,重点街区、重点路段餐饮服务单位1170家落实了“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活动”桌牌6602个。

3.关于落实2018813日全区巡察工作扩大会议精神不深入、安排部署不到位,存在问题未全部整改,落实会议有关工作要求不彻底的问题。

13)关于“未见局党委及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区巡察工作扩大会议精神的会议记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党政班子成员及时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责任制》,明确各党委委员传达并贯彻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的工作责任。二是局党委组织中层以上负责人认真学习2018年8月13日全区巡察工作扩大会议精神。会议要求把巡察成果运用作为落脚点,认真开展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14)关于“对2017--2019年张卜食药所等超标准发放值班费的问题未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效能督查科调查核实。一是由局党委负责人对原张卜食药所等基层所6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6名负责人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三是清退收回超标准发放值班费1880元;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

15)关于“违规生产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不彻底,还存在相关企业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违规生产医疗器械,被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栏目曝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药械科、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企业生产管理实际和企业监管信用及新增、变更、注销企业有关情况,将企业更加准确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产品监督抽检,对医疗器械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定,杜绝相关企业用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违规生产医疗器械现象发生。2019年5月23日,我局对《都市快报》栏目曝光企业“西安神州太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8月15日,我局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6月2日,我局将该案件移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关于党委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指导不力,压力传达层层递减,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有弱化虚化的问题。

16)关于“原经检党支部、城关工商所党支部、通远所党支部等基层单位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缺乏内在传导动力,存在消极应付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到每月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会,及时了解掌握党建工作运行情况,推动议党建、管党建、抓党建制度化、常态化;每年进行1次支部书记述职,查摆问题,有效推进整改落实。2020年9月至今,召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7次,党建工作专题汇报会1次。二是建立了《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党委委员每月深入所联系支部检查指导党建工作不少于一次,在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并富有成效。三是局分管领导与原经检党支部、城关工商所党支部、通远所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引导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较少,落实措施不多的问题。

(17)关于“对机构改革后‘多局合一’意识形态工作如何开展认真思考不够、提前谋划不到位。机构改革后,党员干部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激情不高,融合不紧密,影响工作开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工作职责,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印发《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实施细则》,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等制度。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题研判,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基本形势、动向和风险点,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三是打造学习型党组织,抓党委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目前,中心组学习已开展19次,专题研讨9次,撰写心得体会18篇。四是抓好舆论引导。局党委将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等作为宣传媒介,开展思想教育宣传工作,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分析。目前,已在局微信工作群发布各类信息2800余条。

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8)关于“局机关201611月安装集贸市场电子屏35,632元(20161178号凭证),2月检测中心装1,274,671.10元(201626号凭证),20182月局机关室内装修94,703.27元(2018217号凭证),6月支付2017年检测费400,000元(2018631号凭证),均未查阅到会议集体研究资料。其中,20182月局机关室内装修、20162月检测中心装修均未进行工程结算审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会议记录,局党委会及办公会议录实行专人负责。二是修订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决策、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2020年,共召开党委会20次,研究干部任免事项9次,重大事项4次,未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大项物资采购均交政府采购中心采购。2020年度,局机关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集体研究3次,均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19)关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调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的现象还没有根除”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精文减会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对发文要求和会议的召开明确了具体规定,力戒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现象。二是调研工作做到全面、系统、扎实、到位,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20)关于“2019年五一、端午、春节期间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员干部拒绝收送礼金监督检查中只有通知和方案,未见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资料”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开展检查1次,通报检查情况1次,2021年元旦、春节开展检查2次。

21)关于“谈心谈话记录内容简单应付,不认真、不规范,2018年谈心谈话记录3人内容完全雷同”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对象、类型、形式、原则、要求,规范谈心谈话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

2.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的不牢,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22)关于“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对基层和一线情况了解不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主要领导、副局长深入基层和一线检查调研工作,走访包抓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发展送政策送信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3关于“三局合一后,干部队伍人数较多,思想教育跟进不及时,干部作风一定程度还存在慵、懒、散、慢、虚、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局开展“转作风强担当促发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聚焦“慵、懒、散、漫、虚、粗”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不细致、不扎实等作风顽疾。全局党员干部围绕五个方面整治重点,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领导班子梳理并整改作风问题5个方面47条,目前均已整改到位。通过开展整治活动,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初步取得成效。全局上下呈现出严守纪律、钻研业务、用心工作、积极进取、团结务实的良好局面。

24)关于“201988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向群众提供《一次性告知单》,被西安电视台《问政时刻》曝光,受到批评教育”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曝光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在全局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围绕《问政时刻》节目曝光的干部作风问题,迅速组织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从思想、学风、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认真开展讨论,举一反三,扎实查找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特别是2016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突出的问题。

25)关于“违规报销补助,超标准发放值班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违规报销的司机补助1800元已退回单位;超标准发放的值班费1880元已按明细退回单位。

26)关于“违规发放超龄独生子女费。201612月发放超过18岁的独生子女补助132000元(20161226号凭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扎实整改,按时收缴。超发的独生子女费已按规定重新核算,多发的13人共计2000元,已全额上缴单位账户。

27)关于“租车、物资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市场监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车辆租用程序和后期监管;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完善资产采购报批制度,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四是建立局机关物资采购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管理,不铺张浪费,自觉做到勤俭节约。

4.关于财务审核不严格,内控制度形同虚设,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8)关于“2016年相关值班费、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于值班费发放,要求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标准实施。杜绝平均发放、无值班记录等违规情况出现。二是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由银行代发,及时打印银行发放明细。无领取人签字问题,责令直接负责同志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上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会计基础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重新修订和完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形成《市场监管局财务制度汇编》。四是制定《财务科内部工作规范》明确单位会计、出纳、管理员的工作分工和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和完善《市场监管局内控工作制度汇编》。五是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加强对《会计法》、《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单位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六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完善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做好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防范工作,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健全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29)关于“财务报账附件不全,资料不完善,手续不合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原始凭证审核。二是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对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不合格的原始凭证,坚决予以退回;会计人员应当掌握规范填制会计凭证的各项要求,确保记账凭证的内容、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金额一致。

30)关于“虚列支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转变思路,查找原因,从根本上解决虚列支出问题,按照现有财务制度如实反映各项支出,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二是严格执行《会计基础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必须使用合法真实的发票作为报销凭证。三是财务科加强自身学习和管理、针对我局财务档案管理的现状,及时对财务档案进行清查、装订。四是进行核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防止虚列支出事件再次发生。

5.关于工会账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1)关于“记账不规范,会计未记账,仅有银行存款账和现金流水账,无分类账”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工会会费管理条例》和《工会会计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收支核算。三是对以前年度未按规定处理的账务,已经按照要求建立分类账和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

32)关于“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执行标准不严格,2016--2019年工会会费个人缴费按人均60元缴纳,未按个人基本工资0.5%缴纳会费,不符合规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省总工会印发《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严格执行工会会员收费标准,自2020年起,个人每月按基本工资的0.5%缴纳会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3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好,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存在‘好人主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市场监管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后,由各党支部负责认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并按时上报。局党委审查统计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制定下发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的模板,规范资料收集整理,杜绝会议记录不知道如何记的问题、记录过于简单的问题。

34)关于“原城区党支部、通远党支部、经检党支部长年无党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与城区、通远和经检队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引导支部书记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城区、通远和经检党支部分别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支部党员同志对支部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进支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三是8个基层党支部按照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报制度的要求,分别向党委报送本年度计划和总结。

35)关于“原渭桥、城关、崇皇、泾河等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组织活动未按要求认真落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与渭桥、城关、崇皇、泾河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引导支部书记规范开展党组织生活,以上率下积极参与,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能力。二是局党委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开展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内容。三是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固定党日记录模板,方便支部活动记录,杜绝活动记录过于简单的问题。

2、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的问题。

36)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如:201654日,局党委发展预备党员,预备党员信息表(王龙)无书记、填报人签字,无联系电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涉及资料进行查找,完善后并存档。二是局党委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了《高陵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通过逐项对照、交流心得等方式,切实做到把工作流程烂熟于心、运用自如。三是局党委抽调专人先后对近年来3名党员和1名预备党员的入党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相关支部进行整改。

37)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党费公示制度等制度,对党员收缴党费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公开透明。二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台账,《党费证》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明细表、收据,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三是对基层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反馈。

38)关于“原通远党支部、渭桥党支部存在党费收缴无记录、无工资基数、无支部书记签字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分管领导与通远党支部、渭桥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支部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高对党费收缴的认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党费收缴相关工作。

39)关于“原经检党支部党费收缴违规按半年收取,无党支部书记、填表人签字,无填表日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8个基层党支部重新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对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进行更新核定,建立党费收缴台账。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党费计算公式、交纳比例和党费收缴要求。三是对经检队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重点针对党费收缴程序不明、监督不力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让支部书记明确了工作方向。四是经检党支部开展以党费收缴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40)关于“原城关党支部2017年第三季度收取党费749.85元,向局党委缴纳348元,差401.85元;2019年第四季度收取党费993.6元,向局党委缴纳967.7元,差25.9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委组织人员及时核查,2017年第三季度,局党委在接到区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标准变化的通知后,对党员党费月缴纳额进行了重新核算,并下发各党支部,但是此时城关党支部已经按原来标准收取本支部党员2017年第三季度党费并记录在《党费收缴记录》,党务干部根据核定后的数额将党费上交到局党委,并将多收的401.85元退还给党员,但是没有及时修改《党费收缴记录》。

2019年第四季度,城关党支部提前收取党员第四季度党费后,党员王辰龙同志由于工作变动,于2019年10月将党关系转出,城关党支部退还了该同志2019年11月和12月已交纳党费,但没有及时修改《党费收缴记录》。二是局党委于2020年10月14日对城关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其提高工作标准,规范开展党建工作。11月13日,城关党支部开展以党费收缴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3.关于“三项机制”运用不力,干部队伍管理教育不严格的问题。

41)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健全,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全区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文件精神,在整合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所之际,严格执行《高陵区领导干部职务变动交接工作监督事项规定(试行)》,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已完成组织任命和交流换岗。

42)关于“鼓励激励机制运用不充分,关心爱护干部不够,个别干部长期未解决待遇问题,干部动力活力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1月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中,我局克服编制减少困难,注重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干部选拔,共解决13名干部待遇问题。

43)关于“机构改革后,因干部身份原因,提拔中层多是原工商人员,原食药、质检系统干部意见较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经请示区委组织部,明确了我区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中,我局党委严格按照区委组织要求,严格执行区委编办的“三定”方案,落实考核提拔干部标准,并重视干部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干部的思想引导工作。

44关于“原通远党支部、经检党支部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不及时,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对此项制度要求不知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1月24日,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属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确保人人知晓,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章守规。

45关于“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漏洞”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区市场监管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认真梳理岗位职责,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财务管理权等,对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工作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4.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46)关于“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特别是压实基层党支部主体责任具体措施不多,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层层延伸到基层,加强对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基层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47)关于“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做到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会议研究问题线索调查处理意见,组织处理提醒谈话8人。

48)关于“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不扎实,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运用不充分,抓早抓小、约谈提醒少,党员干部“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的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2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警示教育专题片和典型案例2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引导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20年9月至今约谈提醒6人次。

49)关于“2017128日,基层食药所1名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向监管对象借款长期不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1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本局人员违规违纪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

(四)对区委巡察组4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1.关于“加强政治学习,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理论学习始终。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真正把政治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谋求发展、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强化责任意识,主动适应党建工作新常态,把抓好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当前的重点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深学细研中不断汲取精神营养、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2.关于“注重制度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监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考勤、请销假、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制定并下发了《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党员干部婚丧嫁娶操办事宜的通知》(高市监党发【2020】25号),着重突出作风纪律建设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管控好单位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做到勤俭办文办会办事,厉行节约。完善了《市场监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建立了局机关物资采购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管理,不铺张浪费,自觉做到勤俭节约。三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管理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控“三公”经费,从源头上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四是通过宣讲廉政典型案件、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不断提升“以案促改”的整体效果,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展肃清赵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学习研讨4次,召开了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2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警示教育专题片和典型案例2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18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176份,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76份;重要节点在局微信工作群转发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7次,时时警醒党员干部职工,引导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化工作落实。”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2020年承担指标任务及“十项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成立专班、确定专人对指标任务进行月度分解和指标分派,明确任务进展情况及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不打折扣。二是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日常监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三条安全底线,扎实推进打击传销、扫黑除恶、治污减霾、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工作。三是继续简化市场主体开办和注销便利化程序,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围绕市场主体发展指标,选好突破口,激活存量,促进增量,提升质量,分类施策,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

4.关于“提高思想认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局干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二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整改报告,切实将全局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四是制定《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指导思想,对49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真正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支队伍,同时明确了完成时限,建立了工作台账,“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确保存在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力促真改实改、彻底整改。

三、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一)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巡察了解期间和了解结束后,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移交问题线索4件,其中参考类4件。截至目前,已办结4件,组织处理9人,提醒谈话8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5680元。

(二)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巡察了解期间和了解结束后,区委第一巡察组没有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信访举报件。

四、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坚持立行立改,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整改工作成效显著。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切实把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并持续延伸。

一是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延伸巩固好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前一阶段制定的各项制度基础上,持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依法依规履职,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强化政治担当,促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各项要求。

四是强化服务发展理念,提升市场监管内生动力。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牢牢坚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三条安全底线,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价格、脱贫攻坚、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方面的工作,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为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911944;电子邮箱:2683714013@qq.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