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6日至6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开展了巡察。9月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收到巡察反馈问题后,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局党委会,成立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综合组、督导组、资料组三个工作组,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党委班子全体成员要深刻反省自查,思想上要站在“巡视反馈问题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认识高度,深入分析研讨,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切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整改方案。局党委先后两次组织局属各党支部、相关责任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研究审定专题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细化分解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审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根据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审核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随后,及时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局党委印发《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承担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制定每项问题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期间,按照“六个一”标准和程序,对照巡察问题清单和反馈意见,局党委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马随民代表局党委作了深刻剖析,班子成员依次分别对照反馈认领问题进行剖析,查找问题产生根源,提出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和方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三)细化责任分工,主动认领整改。针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的3大类14项突出问题,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问题40个,制定整改具体措施103条。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经过认真梳理与研究讨论,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认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逐条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根据问题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每一名责任领导的肩上,层层压茬,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同时,各党支部、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局党委《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有关要求,主动认领各自存在问题,落实1+N整改方案和1+N整改报告工作机制,并根据整改成效持续做好资料归档整理。目前,4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整改问责及通报有关情况。共收回超标准发放值班费13700元、违规发放的差旅费40元、超范围发放独生子女费65640元,违规发放费用已全部收回(个别离职临聘人员发放的1125元未收回)。
(五)建章立制情况。通过巡察反馈问题,结合我局岗位特点,聚焦病灶、深挖根源,精准查找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监督管理的空白点,下大力气解决制度不完善、监督有漏洞等问题,新建制度4个、修订完善11个,切实强化制度执行,运用制度优势提高治理效能,真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巡察整改情况。巡察整改工作期间,区委第三巡察组、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先后多次通过听取汇报、督导检查、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督促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开展。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委制定实施的40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40项。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常态化机制不健全问题。
(1)党委政治站位不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习惯将学习穿插在工作例会上,学习不经常,且蜻蜓点水,形式单一,氛围不浓。
整改成效: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先后通过党委书记讲党课、专题学习、集中宣讲、周例会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10余次,通过党委会、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各支部会及主题党日活动等线下方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4次,同时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媒体平台,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对党员学习情况及作风纪律情况督导检查4次,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3次,在全局营造讲学习、爱学习的良好氛围。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省市区决策部署还存在明显差距。
(2)履行城市管理主责主业不到位,城市管理精细化不够。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不细致,景观小品、便民设施等破损维护不及时,音乐喷泉存在一关了之的惰政现象。
整改成效:对管辖的16个城市公园广场逐一明确责任人,安排充足人员,加强公园广场的日常巡查,发现环境卫生、设施损坏等问题及时处置解决,引导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对公园广场景观小品、便民设施等破损情况全面摸排,共发现公共设施破损24处,景观小品破损7处,均已整改到位。新增设景观小品7处、公益广告160余处;制定了《公园广场喷泉管理制度》,明确开放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放。同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换水,确保水体清洁、无异物、无异味。
(3)共享单车随意摆放、临街空调安装高度不符合国家标准、餐饮门店泔水胡乱倾倒等问题缺乏统一引导监管。
整改成效:一是约谈“觅马”公共电动单车企业相关负责人,于2020年11月底已退出高陵市场;二是在鹿苑大道、上林二路、北街等11条重要路段增设非机动车停放点位134处,有效解决了非机动车停放问题;三是对全区49条市政道路临街空调外机安装高度进行全面核查,充分考虑空调外机安装限制条件等现实因素,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门店商户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与全区3301家沿街餐饮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其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特别是对问题高发地段安装监控,密切关注,一经发现泔水乱倒、垃圾混装等行为,及时教育劝阻,对不服劝阻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4)贯彻2019年8月13日召开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不坚决。
整改成效:经查,已按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并报送学习贯彻情况报告,但存在资料保管不规范问题。今后将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加强会议资料日常规范管理,及时整理归档。
(5)推进市委、区委中心工作和十项重点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推进缓慢。
整改成效:关于违法建设整治、绿道建设以及公园广场新建提升改造等各项牵头工作,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有关问题,研究推进措施,进一步夯实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任务落实。截止2020年底,违法建设整治提前完成年度任务;公厕建设提升改造任务已完成;新建、提升改造口袋公园和绿地广场5座,建成绿道4公里,完成年度任务100%。
(6)牵头的“四改两拆”等工作不深入彻底,居民小区违建禁而不绝,整治不到位。
整改成效:2020年共拆除违规设置门头牌匾、横幅等300余处,拆除整治违法建设578处11.98万平方米,均已提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今后,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督导力度,根据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的认定结果及处理意见,积极做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制止、处罚及拆除等具体执法工作,同时积极协助各职能部门及街办违法建设的执法工作,严控新增违建,确保违建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7)牵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虎头蛇尾,“先分后混”现象突出。
整改成效:印发《高陵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要求;二是通过达标、示范单位创建,加快推进前端分类收集,2020年已指导验收通过市级示范单位16家;三是加强设施配置,加快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硬件建设,已配置3辆厨余垃圾车和3辆有害垃圾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配套“两个中心”及有害垃圾暂存点已建成,高陵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稳步运营,厨余垃圾处理厂2021年4月全面运行;四是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督导检查,2020年共督查单位210家,下发督办单69份,执法检查988次,处罚9000元。
(8)渣土偷运乱倒。
整改成效:印发《西安市高陵区2020年秋冬季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积极联合公安、交通、国土及街办等单位,持续加大设卡检查、机动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充实夜间值守人员,特别对重要路段和易倾倒点等实施重点盯防,发现违规倾倒、沿路抛撒等清运车辆,坚决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同时,每月组织清运企业开展一次教育学习活动,及时宣讲法规政策,让企业和驾驶人员熟知建筑垃圾法律法规,以规促管,时刻紧绷法规底线,引导自觉遵守清运秩序规定。2020年,累计查处违法车辆211台次,处罚金额114.2万元,处罚车辆数较去年增加124辆。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规范投诉问题处置流程,做到投诉问题处置快速妥当、回复准确及时,让群众满意和放心。
(9)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等乱象未得到有效整治。
整改成效:2020年9月以来,进一步强化辖区街面巡查,对重点、难点区域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先后开展机动车违规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整治宣传4次。截至2020年底,累计教育、引导、劝离机动车辆违规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2676起,下发《违法停车告知单》4028份。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0)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只满足于开会和发文件,未有机结合本系统进行深入调研和深层次分析研判、安排部署。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网信办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教育,已开展专题学习3次;对涉及城市管理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深入调研,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已报送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4次;加强工作人员思想和责任心教育,对台账资料妥善保管,规范存档,对单位档案资料整理、管理开展专题培训1次。
4.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夯得不实。
(11)党委领导不够坚强有力,管党治党压力层层递减。机关和基层单位党的工作总体薄弱,部分基层党支部党的工作虚化弱化严重,党建资料普遍缺失。
整改成效:先后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员隶属关系进行优化调整,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党员干部作风、党建资料保管等开展督导检查4次,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抓好整改。
(12)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不够、形式不多,“三会一课”教育管理效果不佳。
整改成效:先后对各党支部督导检查2次,督促严格管理各自党员,及时掌握党员工作、思想动态;坚持党委中心组常态化学习制度,督促指导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先后组织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知识测试3次,强化党纪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约束作用,严格纪律,改进作风。
(13)党委执纪监督条规把握不准,存在对违规违纪党员纪律处分适用不当等情况。
整改成效:今后将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按制度、规矩办事;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程序及规定,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严格审核把关,减少细节疏漏,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4)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的现象还未禁绝。一些活动只见安排,未见到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成效: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工作”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做到深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通过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成立督导检查小组,对各科室、下属单位会议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全面督导检查,并督促指导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项工作、活动落实等情况做好记录,形成佐证资料,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15)具体工作过度留痕现象时有发生。如城区洒水作业中时不时停车拍照,有时造成交通拥堵,群众意见大。
整改成效:规范道路清扫保洁、洒水冲洗等各项作业时间安排,车辆作业时间避开早、晚人流及车辆高峰期;针对出租车走航APP监测超标路段报警处置及管控调度任务要求,指定专门巡查人员拍照,尽可能避免作业车辆停车拍照等问题,以免造成交通拥堵现象。
(16)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严谨。起草文字材料走形式,领导审核走过场。如:2015年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中,3月份提前出现“高陵区”等字样,同时出现“经贸党委”“经贸系统”“法治东山”等明显错误。
整改成效:已明确工作程序规范,严把文字关,落实责任人,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严格执行文字材料报送逐层审签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严禁起草文字材料相互传抄、下载拼凑、敷衍搞应付等现象,坚决杜绝错别字、语句不通、不合逻辑等低级错误发生。
2.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17)作为牵头主体或责任部门,局党委牵总、协调、组织作用发挥不力。如:黑臭水体治理、“四改两拆”、城市绿道建设等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成效: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多次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有关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2020年,全年共拆除违规设置门头牌匾、横幅等300余处,拆除整治违法建设578处11.98万平方米,提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绿道建设已完成4公里建设任务,完成年度任务的100%(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由区水务局牵头实施)。
(18)城市管理创新力度不足。习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的被动工作方式,超前谋划和事前预防欠缺。如:渣土行业黑坑黑车、夜市摊点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热点难点问题一治就变好,一松就反弹。
整改成效:在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创新力,切实有效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渣土治理,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联合整治工作力度,印发《西安市高陵区2020年秋冬季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积极联合公安、交通、国土、街办等单位,持续加大设卡检查、机动巡查的频次和力度,充实夜间值守人员,特别是对重要路段和易倾倒点等实施重点盯防,发现违规倾倒、沿路抛洒等清运车辆,坚决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针对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占道经营等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易反复等问题,合理规范设置临时便民市场,组织执法人员不定时对夜市摊点进行督导检查,主要检查油烟净化器的使用、摊点摆放位置、音响设备等,不断健全和完善日常监管制度,疏堵结合、宽严相济、标本兼治,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19)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联系管理服务对象不紧密,强调“管”,忽视“服”,面对群众投诉,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及时或推诿敷衍现象。
整改成效: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开展无纸化考试1次,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培训7次,着力解决部分一线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弱化、法律法规知识欠缺等实际问题,督促其严格按照“721工作法”要求,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完善投诉处置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规范“12345”“12342”等投诉平台管理与处理流程,强化督促落实,做到处置快速妥当、回复准确及时。
3.依法廉洁用权监督宽松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力度不够。
(20)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不扎实。结合身边人和事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成效:利用市委通报、《西安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资料》等集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6次,处理违纪违规人员4起。
(21)公务用车监管不到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机关及下属单位车辆从2015年的67辆增至2019年的140辆,车辆运行费从全年53万元增至513万元,而对公务用车及环卫工程车辆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健全车辆管理信息台账,对城管系统环卫、执法、绿化、公务等160辆车进行登记造册,车辆管理责任细化明确到科室和人,车辆油耗、行驶里程、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车辆管理考核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22)临时劳务支出管理极不规范。广场维修、电路改造、垃圾清运及拉运黄土等小工程,雇用劳务工数量大,劳务费标准不一,费用明细真假难辨。雇用临时工数量及机械数量明细单无相关经手人签字,无法判别数量真实性,监管漏洞较大。
整改成效:制定了《临时雇佣劳务及租赁工程机械管理制度》,对用工申报程序、费用执行标准、费用核算支付等予以明确规范,一般情况下不得雇佣临时劳务和租赁工程机械,确因上级部门临时性工作安排及实际工作需要,雇佣劳务及租赁工程机械的,必须按程序进行申报,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由申报单位建立费用明细台账,办公室、后勤保障科、计划财务科监督签字确认。
(2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重大事项、重大支出未通过民主决策,无集体研究会议纪要。
整改成效:修订完善党委会议制度,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或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不断强化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程序,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将决策研究情况及时以会议纪要形式体现,并规范存档。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不严不细。
(24)违规发放津补贴。2015年-2019年局机关存在超标准发放值班费问题,同时存在超范围发放独生子女费问题。
整改成效:经深入核查,实际超标准发放值班费共14825元,干部职工及在职临聘人员超标准发放13700元已全部收回(离职临聘人员1125元暂未收回);超范围发放的独生子女费65640元已全部收回,纳入账务管理。
(25)局机关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如:2017年7月支付垃圾箱维修喷漆9万元,合同与城市管理局签订,费用转嫁到绿化站账务上进行报帐。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账务支出、收入,如实入账、出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26)个别干部出差违规绕道、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成效:经深入核查,2018年2月报销高陵至阎良伙食费100元,超标20元;2018年10月报销高陵至临潼伙食费100元,超标20元,目前已全部收回。
(27)廉政灶管理不规范,后附菜单明细无单位名称及相关负责人签字。
整改成效:健全完善廉政灶管理制度,强化对物品、食材采购环节数量、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规范廉政灶票据管理,对廉政灶票据清单、附单严格把关、多人审签,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核报。
5.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28)存在国有资产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的问题。如:2017年—2019年累计投资1148万元新建或改造公厕项目,资产交付使用未入单位国有资产账或者移交相关使用单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成效:经全面梳理核查,已将2017年—2019年50座新建公厕和55座提升改造公厕全部计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有资产帐,区绿化站自建应急物资备库房及钢构仿古造型棚已计入区绿化站国有资产账。
(29)财务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体外循环、预存账单报销电话费、购买办公用品无政府采购手续等。
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财务内部管理,制定《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增加财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频次,对资产管理、费用报销、办公采购等手续方面进行规范,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操作,规范了票据审核程序,有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进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方面。
1.党委对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0)对机关及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档案管理工作混乱,机关党支部党建资料缺失较多。
整改成效:对各党支部督导检查党建工作2次,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开展组织活动,各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各自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与支部组织活动开展工作;完善了党建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局属各党支部档案管理责任人,邀请区档案局工作人员对各党支部党建资料员、各科室、下属单位资料员进行档案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培训1次,对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归档、妥善保管等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31)基层支部工作缺乏亮点、看点,在培养先进、树立典型方面措施不多,效果不明显。
整改成效:2020年,共有10人次获得各级荣誉,其中1人获得全国垃圾分类先进志愿者、1人获得市级战“疫”英雄、1人获得市级公厕管理先进工作者、4人获得区级脱贫攻坚优秀干部等;1支队伍获得区级疫情防控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先锋队表彰;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行”群众服务响应机制,投资17万余元在昭慧广场东侧以立足“做足党味、做暖家味、做浓情味”目标打造昭慧“红色驿站”,目前已建成并向群众开放。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32)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制度规定不到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流于形式。“三会一课 ”“固定党日”“党员积分制”等党内活动开展不规范、不到位。
整改成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严格按照组织规定开展组织生活,落实程序规范,夯实人员责任,切实做好活动全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归档保存等工作;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行”群众服务响应机制,组织党员进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绿化指导、环卫保洁等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在职党员服务积分册》上做好登记,切实做好“党员积分制”相关工作。
(33)换届选举工作不细不实,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程序,切实做好支部换届选举的指导、督导工作。同时要求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妥善保管,选举结果报局党委备案。
3.党员发展教育管理不严不细。
(34)局党委未按规定时间转正预备党员。
整改成效:严格执行《高陵区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坚决杜绝超期审批等问题再发生。
(35)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成效:城区执法大队党支部及时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局党委先后督导检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2次;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开展党建业务培训1次。
(36)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不细致。
整改成效:局属各党支部已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并在《党费收缴明细记录本》上做好登记;针对部分党员党费证存在破损、遗失等现象,已积极联系区委组织部进行配备。
4.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后劲不足。
(37)选人用人违反组织程序及有关规定。如:2017年—2019年期间大多数中层干部的人事任免决定无局党委研究会议记录,未严格按照推荐、考察、测评、公示等规定程序进行。清退借调人员不彻底,存在借调人员身在重要岗位。
整改成效:已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对接,今后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有关规定,对拟提拔中层干部进行推荐、考察、测评等规定程序操作,并通过党委会议研究、按照任职权限上报,审批后再进行任免和公示,目前已按程序完成6名副科级中层干部调整配备与任职备案工作;对全局所有借调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严格按照我区深化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街办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对各街办城管中队借调人员进行清退,共清退借调人员15人。
(38)城管干部人才建设力度不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层干部培养不够、配备不足,人员整体素质与履行新时代城市管理职责有明显差距。特别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临聘人员和借调人员多,持证人员少,存在“执法即违法”实际问题。
整改成效:已同区委编办沟通,争取在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系统现有编制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招录一批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后备干部队伍,为现有队伍充实新鲜血液,努力适应新时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目前,新办执法证37个(其中街办执法中队21个),近期即将发证;已按区政府工作要求和相关程序规定,完成130名协管人员招录工作,其中七个街办共分配协管人员78名;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各2次。今后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落实协管人员只能从事教育、劝导等执法辅助性工作要求。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39)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对廉政风险点把握不准,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扎实,存在重业务,轻廉政建设。
整改成效: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将2021年确定为城管系统纪律作风整治年,集中整治城市管理干部队伍中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结合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各科室、下属单位对城市管理领域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列出廉政风险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领域,对照廉政风险清单,在抓好具体工作同时,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0)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日常监督措施不多,运用“四种形态”执纪问责少,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还不够大。
整改成效:建立健全提醒教育、谈话、典型问题定期通报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局执法监督科坚持每周到各科室、下属单位检查1-2次;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针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等违规违纪问题,一经调查核实,坚决按照党政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纵容、姑息。巡察工作期间执纪问责情况如下:开除党籍1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记过2人、辞退1人,通报批评1人。
三、下一步打算
巡察结束不意味着整改落实工作的彻底结束,更意味着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正式开启。如何做好这篇大文章,更好地干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提升高陵城市品位品质,是局党委领导班子下一步要深入思考、精心谋划的问题,是我们全体党员干部要凝聚共识、同向发力的问题,更是对我们全系统如何全面落实“四个融入”要求、推进成果转化,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的持续检验。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抓好工作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动对照“三个聚焦”方面存在问题继续做好整改,严格按制度按规矩办事,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着力打造坚强政治堡垒。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养。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来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对巡察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虚化等问题,严格履行好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党委在各项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
(三)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倒查制度缺陷、监管缺位、措施缺乏,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整改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实际的制度,抓紧规范,建立健全奖优罚劣、奖惩并举的新管理体系,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四)转化整改成果,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以巡察为契机,以整改为抓手,将整改落实与我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管执法、垃圾清转运、生活垃圾分类等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以巡察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以落实促提升,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巡察监督检查为契机,持续巩固提高整改工作成效,统筹推进城市管理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努力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以实际行动在全局上下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环境,以实际行动推动高陵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为实现“聚力一二三,建设主城区”奋斗目标再作新的更大的成绩与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9-86917221;邮政信箱:西安市高陵区北广场路552号;电子邮箱:xaglcsglj@163.com。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员会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