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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4-02-06 15:15   来源:高陵区纪委   字体:    浏览次数:

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西安市高陵区时任药惠卫生院院长闵东安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

2013年9月,时任西安市高陵区药惠卫生院院长闵东安将时任办公室主任兼报账员和建宁等几名正式员工安排到药惠卫生院东樊卫生站工作。2015年12月至2018年12月,和建宁以更好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为由向闵东安提出发放补贴,经闵东安同意,以基本工资的名义违规发放补贴共计60286元。闵东安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在任药惠卫生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2023年11月10日,闵东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上院村党员李纪年受委托处理被扣押车辆事宜收受好处费的问题

2018年10月25日,肉品经营者袁某社在跨省运输生猪肉过程中,因检疫合格证明上运载工具车牌号与实际车牌号不符,在临潼高速收费站出口被临潼区动监所扣押并立案查处。鹿苑街道上院村党支部党员、临潼区肉联厂法定代表人李纪年受袁某社妹夫王某委托处理此事。在此期间,李纪年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王某1.6万元处理被扣押车辆事宜。2023年11月10日,李纪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西安西高公交有限公司副经理商朝在举办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的问题

2023年5月4日,西安西高公交有限公司副经理商朝同志在举办婚丧嫁娶事宜未按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书面形式报告,并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涉及礼金1400元。商朝同志未严格落实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进移风易俗,促进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2023年12月12日,商朝同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暴露出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和干部日常监管的失责、缺位,也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谋取私利,也充分反映了我区作风建设任重而道远。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党性党风党纪内在联系,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同时,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让小微权力始终处于监督之中。全体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鉴戒,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深刻汲取教训,做到慎权、慎欲、慎微,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深查,对工作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从严从快处理。要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着力消除“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土壤条件,做到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民风持续向好。(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