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耿镇街道马北村中共党员贺超犯危险驾驶罪,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23年5月26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区住建局房管所办公室干部吴远在任综合科副科长期间,作为负责测量评估工作人员,未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违反房屋评估相关规定,2023年5月26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姬家街道毗沙村党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霍庆违反安保维稳期间工作纪律,对待群众言语粗暴、态度恶劣,产生不良影响,2023年6月2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区丰正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董事长董少伟因梁村塬村综合改造项目形成新增隐性债务被问责,2023年6月21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姬家街道姜李村包村干部周飞未按要求履行请销假手续,13次出勤无打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6月26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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