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卜街道南郭村副书记、监委会主任郭孟违反组织纪律,在农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文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申请蔬菜种植补贴时,虚报种植面积骗取补贴5270元;在任南郭村村委会主任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安置房2套,2023年4月8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3年4月11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张卜街道南郭村原二组组长刘强龙利用职务之便,伪造资料骗取安置房2套,涉嫌贪污犯罪,2023年4月8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3年4月11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区农林局动物卫生和屠宰站干部赵辉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区人民检察院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4月26日被降低岗位等级。
4.崇皇街道绳刘村党支部委员邸哲对项目拆迁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被省环保督察专题片曝光,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12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崇皇街办环保所干部徐胜利作为绳刘村包村组长,对项目拆迁工作中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检查工地抑尘措施落实情况,被省环保督察专题片曝光,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12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鹿苑街道古城村中共党员周柯、高家村中共党员聂忙忙于2019年2月12日晚与他人打架,被市公安局高陵分局渭桥派出所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分别于2023年5月18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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