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特检中队二中队中队长刘金彪违反廉洁纪律,向监管对象索要财物2000元用于吃饭消费。2021年12月9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区农村公路管理站路政队工作人员李红涛,在任泾未渭河大桥路政巡查中队路政巡查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监管对象“好处费”8000元。2021年6月23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3.鹿祥路兔喜超市、君威超市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扫码测温;鹿祥路李宁专卖店疫情防控检查点无人员值守,销售人员未进行扫码测温,疫情防控登记记录仍停留在去年10月份。任军政作为区市场监管局城区市场监管所所长,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不细致、不扎实,责任心缺失,致使市场出现疫情防控漏洞。2022年1月31日,给予任军政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