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水务局干部张向因危险驾驶罪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2021年10月22日被开除党籍,2021年10月25日被降低岗位等级。
2.鹿苑街道皇册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王峰,党支部委员、纪检委员乔铁柱在防疫执勤时未按要求做好防护,存在抽烟、聊天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27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姬家街办干部袁科犯危险驾驶罪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2021年11月16日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鹿苑街道麦张村党支部党员梁光耀与他人发生口角后将他人殴打受伤,被西安市公安局高陵分局给予拘留五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18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通远街道火箭村村委会委员吉根林未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致使所包组红白喜事管控流于形式,2021年11月3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通远街道岳华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田正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该村疫情防控工作资料不完善、管理混乱,2021年11月3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张卜街道岩王村党支部原书记葛军来、原主任王京娃在粮食直补信息采集、审核、上报过程中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16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通远街道仁村6组村民李西陵任仁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总体负责仁村两次大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对和丰农业虚报套取资金,他人虚报套取资金问题负有相应责任,2021年11月11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通远街道仁村6组村民石建斌任仁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总体负责仁村第二次大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对和丰农业虚报套取资金,他人虚报套取资金问题负有相应责任,2021年11月1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通远街道仁村7组村民樊友全任仁村村委会副主任,仁村9组村民雷北峰、张美玲任仁村村委会委员期间,负责仁村大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对和丰农业虚报套取资金,他人虚报套取资金问题负有相应责任,分别于2021年11月1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通远街道仁村1组原组长王伟东,虚报套取国家粮食补贴,在任仁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按照安排虚报套取大棚救助资金,2021年11月11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2.通远街道仁村2组原组长宋建广、5组原组长张四有、10组原组长张选民虚报套取大棚救助资金,分别于2021年11月1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耿镇街道马北村委会副主任邓小斌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违规将自家宅基地上报为“祖遗户”,多领取拆迁补偿,2021年11月11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4.耿镇街道马北村原党支部书记尚西营、原村委会主任纪刚在马北村拆迁安置工作中不负责任,对拆迁政策学习不到位,把关不严,2021年11月11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耿镇街道驻马北二组包村干部史西川作为马北二组拆迁安置工作负责人,对拆迁政策学习不到位,把关不严,2021年11月1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