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远街道北孙村村委会原主任何小纪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研究,违规决定出租村集体资产,2021年8月26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苑街道东街村村委会委员代茜违反工作纪律,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导致东街村启明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存在风险,2021年9月6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西北民大博物馆负责人武栋违规发放临聘人员工资,2021年9月17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西北民大博物馆原负责人董闯违反财务制度,2021年9月17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区商业总公司退休职工文华强违反工作纪律,2021年9月17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区肉联厂原厂长殷国平违反工作纪律,2021年9月17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鹿苑街道古城村村民王长安身为中共党员,触犯盗掘古墓罪,于2020年7月20日被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2021年9月18日被开除党籍。
8.姬家街道泾吴村二组村民吴建强在没有土地部门批复情况下非法占地,其行为破坏经济发展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1年10月2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