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鹿苑街道何家村村委会原主任姚西羊违反群众纪律,提议并安排村组干部违反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申领粮食补贴用于村组集体开支,2021年6月23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鹿苑街道何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魏小元违反群众纪律,同意并按照安排违反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申领粮食补贴用于村组集体开支,2021年6月23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鹿苑街道何家村村委会原副主任、主任刘宏生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申领粮食补贴用于村组集体开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村集体收入存入个人账户,收支未计入村账,未公开二级网化路群众补偿账务,2021年6月23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鹿苑街道马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栋在马家村文化旅游节活动中,未严格履行安全排查督导工作,导致安全问题出现,2021年7月9日被提醒谈话。
5.耿镇街道耿北村村委会副主任李永红对分管的耿北村环境卫生工作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5日被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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