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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四风”方面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2-30 18:11   来源:区纪委   字体:    浏览次数:

    元旦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

    1.区城棚改事务中心财税协调科负责人李伟宏在任高陵招待所(高陵宾馆)所长期间,审核把关不严,对王某贪污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1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三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兼区财政局局属国企联合党支部书记王永文在任高陵招待所(高陵宾馆)财务部经理兼会计期间,审核把关不严,对王某贪污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20年12月10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高陵宾馆采购部经理赵鹏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领导安排,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20年11月24日被降职。

    4.区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聂懿普,对负责的煤改洁工作底数不清,工作不细致,未经核实上报错误数据,2020年12月18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鹿苑街道田家村党支部副书记燕迎春身为田家村治污减霾工作负责人,对田家村煤改洁工作落实不力,2020年12月18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案件

    6.泾渭街道店子王村党支部副书记曹水利在任店子王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驻村企业礼金;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印章;履职不当,使村集体资产遭受损失,2020年12月10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以上案件再次警醒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纠“四风”,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深查,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