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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7起 “微腐败”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04-30 17:38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为持续加大对“微腐败”问题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形成警示震慑氛围,现对近期查处的“微腐败”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分别是:

1.耿镇街道周家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程涛任职期间,违反组织纪律,擅自决定项目施工单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使用美丽村庄专项资金和“美丽乡村·文明家园”专项资金,涉嫌职务侵占和贪污。2020年1月14日被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

2.耿镇街道周家村党支部委员赵志荣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挪用集体资金,2020年1月14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耿镇街道周家村支部委员杨安民违反工作纪律,将美丽村庄专项资金转入他人个人账户;违反三资管理制度,将集体收入直接用于发放村组干部值班费。2020年1月14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耿镇街道周家村党支部委员孙建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耕地上非法建设厂房,2020年1月14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姬家街办后勤办工作人员任大勇在任高陵县姬家管委会开发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套取公款,充当保护伞,涉嫌贪污犯罪。2020年1月3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

6.通远街道官寺村6组村民袁建平担任官寺村支部书记期间,违规设立小金库,私自将村内多项工程承包给亲属,违规套取集体资金,2020年3月11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通远街道官寺村2组村民王林生担任官寺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套取集体资金,2020年3月11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通远街道官寺村5组村民刘臻英担任官寺村村监会主任兼出纳期间,参与设立管理官寺村小金库,参与违规套取集体资金,2020年3月11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通远街道官寺村党支部委员史振民担任村报账员期间,参与设立管理官寺村小金库,2020年3月1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张卜街道张卜村原党支部书记杨西安违规套取国家惠农补助资金,2020年3月2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区招待所库管员王奇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罪。2020年1月7 日被辞退,移送检察机关。

12.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王阿利违规将《高陵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关于新型肺炎摸排情况的报告》发送至家庭群,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月31日被解除劳动合同。

13.区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毛龙在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信息发布到网络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20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14.通远街办民政办主任、灰堆村包村组长胡永宪落实疫情管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境外回国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与其他人员接触,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20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5.通远街道灰堆村十一组组长刘康不及时上报从境外返回人员有关情况,对居家隔离人员管控不到位,致使其外出并与朋友接触,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20日被责令辞职。

16.姬家街道雷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郑宽新任职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财产问题。2019年11月22日被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

       17.高陵区发改委原副主任潘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2019年11月,潘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