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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19-02-02 15:38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推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我区3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刘全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4月8日,刘全利将为其儿子举办结婚一事向区财政局报备,宴请人数150人,共15桌,宴请标准为每桌420元。实际设宴过程中,刘全利分三批宴请,合计55桌,每桌883元,并收取同事礼金2900元。2017年6月,刘全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崇皇街办市容环卫管理中心临聘人员王崇民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4月13日,王崇民为其孙女举办“满月宴”,共收受107名环卫工礼金共计12600元。2017年5月,崇皇街办对王崇民予以辞退,并责令退还收取的礼金。负有管理责任的崇皇街办市容环卫管理中心主任赵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崇皇街道绳刘村党支部原书记邸辉(邸金徽)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0月,邸辉为其儿子在绳刘村家中举办“定亲宴”,之前向崇皇街道党工委报备15桌,待客180人,实际设宴35桌,超过报备数量,共收礼金30700元,其中收受12名村组干部礼金5200元。邸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一并处理,2018年9月,邸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