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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纪委监察委公开曝光 12起12人违法违纪案例
发布日期:18-05-25 15:29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1.李栋,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因工作不细致、不扎实、不严格,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于2018年3月28日受到警告处分。

2.和经秦,区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在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于2018年3月28日受到警告处分。

3.王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未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工作敷衍了事,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不良影响,于2018年3月28日受到警告处分。

4.商建军,鹿苑街道皇册村六组组长,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给全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于2018年4月17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邓小斌,耿镇街道马北村二组组长,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所负责区域内工作监管不力,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于2018年4月10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谷西安,崇皇街道铁腕治霾办驻场工作人员,因巡查监管工作不到位,致使负责在建企业在铁腕治霾工作中出现问题,于2018年4月13日受到警告处分。

7.王五八,崇皇街道市容环卫中心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巡查不到位,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于2018年4月16日受到警告处分。

8.张建刚,崇皇街道铁腕治霾办驻场工作人员,因巡查监管不及时,致使负责在建企业违规操作,于2018年4月16日受到警告处分。

9.张立宏,崇皇街道铁腕治霾办驻场工作人员,对负责在建企业违规操作监管不及时,于2018年4月13日受到警告处分。

10.黄小学,耿镇街道钓北村七组组长,酒后踢坏企业门禁挡板,强行闯入施工场所,并殴打施工方工人,严重损害了我区营商环境,于2018年5月14日被开除党籍。

11.和宁刚,鹿苑街道麦张村党支部委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对麦张村农村书屋开放工作日常管理不到位,对全区基层文化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于2018年5月14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杨国强,鹿苑街道北街村村委会委员、一组组长,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北街村未及时给群众发放租地款,造成了不良影响,于2018年5月17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