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高陵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人民福祉的重要工作,区监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连续4年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多维度架构基层监督体系、多角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多举措治理基层“蝇贪微腐”。
报告显示,截止2022年9月,全区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73件,处理873人次,移送检察机关31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报告指出,区监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市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力度,稳中求进、久久为功,推动整治群众反映突出强烈的问题取得更大成效,为高陵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主城区、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