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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纪委监委关于征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4 11:14   来源:高陵区纪委   字体: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作用,区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专项监督工作,并向社会征集各级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相关问题线索。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提供问题线索。

一、举报内容

1.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力、行动不迅速、措施不具体的;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缺位,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不担当、不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

2.落实监管责任不力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行动迟缓、整治不到位的;对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的;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查处不力的;对不及时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甚至漏报、瞒报的;对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查处、整改不力的;村级组织对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监管不力、滥批乱建失管失责等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干部作风问题: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对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问题行动措施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失管失查、整治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占用农村耕地建房,或者参与、组织抢占农村耕地建房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乱占农村耕地建房,大开方便之门,谋取私利的;在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监督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不配合调查,甚至干扰,提供虚假材料、证据等腐败问题。

二、举报渠道

(一)来信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环城东路370号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10200

(二)来访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环城东路370号区纪委监委院内一楼信访室

(三)举报电话:029-8691417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网络举报:登陆shaanxi.12388.gov.cn,选择西安市高陵区进行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反映相关问题线索,高陵区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安 市 高 陵 区 监 察 委 员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