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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纪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19-09-27 17:56   来源:高陵区纪委   字体:    浏览次数:

      

国庆将至,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高陵区纪委公开曝光6起11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高陵区耿镇街道王家滩村二组组长朱晓海,违规坐支集体收入,用公款购买卷烟等。2018年3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高陵区建筑管理中心原主任程西军,2013年1月到2014年10月多次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用于单位接待。2018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高陵区第四中学校长薛东升、副校长李峰、总务处主任王小平违规发放津补贴,2018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区水利施工队党支部书记、队长李德全,副队长王强,会计牛英芹,出纳赵妮,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费,超标准发放值班费。2018年10月,李德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强、牛英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妮受到警告处分。

5.崇皇街办绳刘村党支部书记邸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展党员,违反规定向群众摊派费用,未按规定公开村务,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集资,2018年9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原崇皇街办绳刘村委会主任陈罗召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规定向群众摊派费用,未按规定公开村务,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2018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