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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纪委五项措施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发布日期:19-09-16 15:54   来源:高陵区纪委   字体: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高陵区纪委按照中、省、市纪委部署安排,紧盯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制定了《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计划》《助力精准扶贫脱贫专项督查方案》《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保证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方向不偏、重点突出、职责明确。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积极与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对接联系,督促牵头部门认真摸排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全区各单位扶贫工作情况,收集群众反映问题,掌握问题线索。同时,制定《中共西安市高陵区纪委办公室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督导检查方案》,联合区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全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多轮次专项检查,查找扶贫工作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收受红包以及工作懈怠、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相关违纪问题。

三是强化线索处置。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举报线索专人受理、台账管理、分类处置,对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中涉嫌违纪的单位和人员,逐案逐人组织核查,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

四是强化执纪审查。紧盯脱贫责任虚化空转、脱贫政策落实不力、帮扶措施不细不实等问题,严格落实《西安市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严查基层干部责任落实不力、慵懒散拖、弄虚作假、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问题,对于扶贫领域违反工作纪律的1名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认真梳理、分析查处的扶贫领域案件,将典型问题进行全区通报,在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街道和重点部门开展“一案一剖析”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