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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3-09-27 15:39   来源:高陵区纪委   字体: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西安市高陵区纪委监委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泾渭街道店子王村党支部副书记曹水利在任店子王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驻村企业礼金;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印章;履职不当,使村集体资产遭受损失,2020年12月10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高陵区通远市场监管所副所长杨董刚任通远工商所、通远市场监管所临时负责人期间,通过虚开办公用品发票的形式,将违规支出招待上级检查吃饭费用、私人车辆加油费用、购买招待烟茶费用、发放加班费、报销电话费等费用在市场监管局财务室进行报销,2021年4月27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纠治节点“四风”问题作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的有效载体,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规律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突出表现,精心谋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让小微权力始终处于监督之中。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鉴戒,进一步夯实转作风改作风思想基础,深刻汲取教训,做到慎权、慎欲、慎微,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针对易发、多发的“四风”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情况,精准施治、靶向施治。对工作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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