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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期间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3-04-28 15:07   来源:高陵区纪委   字体:    浏览次数:


2023年“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赵明在任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原种场场长期间,在明知本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和宾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路宾虎签订了虚假的《粮食种植耕作协议》,骗取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补贴资金10万元。2022年3月21日,赵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路宾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杜养红在任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农经科科长期间,对上报的申请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资金资料未进行认真审核,导致骗取补贴资金10万元。2022年3月21日,杜养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21年5月,通远街办干部、官路村包村组长赵斌,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接受他人请托,通过说情打招呼,让通远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放行被扣押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并从中收取3.5万元的好处费;还存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2022年8月,赵斌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资金。

以上案例,有的工作不精准、不精细、标准低,执行政策和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有的作风飘浮、工作不细不实,监督不到位,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有的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谋取私利。这些现象,暴露出我区有的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也充分反映了我区作风建设任重而道远。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鉴戒,深刻汲取教训,做到慎权、慎欲、慎微,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省市区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压紧压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突出纠治重点,综合运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暗访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深查,对工作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从严从快处理,为高陵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