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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3-01-05 14:55   来源:   字体:    浏览次数: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干部、官路村包村组长赵斌利用工作便利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

2021年5月,通远街办干部、官路村包村组长赵斌,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接受他人请托,通过说情打招呼,让通远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放行被扣押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并从中收取3.5万元的好处费;还存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2022年8月,赵斌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资金。

二、西安市高陵区通远信用社原主任李金栓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节日礼品问题

2006年至2008年期间,西安市高陵区通远信用社主任李金栓,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延安杨林房地产开发公司高陵分公司中秋和国庆礼品,折合人民币0.4万元;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2年5月,李金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资金。

以上案例,暴露出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和干部日常监管的失责、缺位;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谋取私利,也充分反映了我区作风建设任重而道远。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党性党风党纪内在联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地铁规矩、硬杠杠,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一年接着一年抓,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同时,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让小微权力始终处于监督之中。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鉴戒,进一步夯实转作风改作风思想基础,深刻汲取教训,做到慎权、慎欲、慎微,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深查,对工作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从严从快处理。要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着力消除“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土壤条件,做到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民风持续向好。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